替姐出嫁后,锦鲤农女逆袭了_第1131章 调皮的任明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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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墨心情很复杂,想到泰安郡主的前程,阿墨将桌上的账本拿了起来,朝着炉火里扔了进去,所有证据全部毁灭,这世上再无玉环姐姐,也不会有寮国军的勾结证据。
  回府后的泰安郡主,似乎又跟以前没有什么分别了,她仍旧会大清早去长公主府请安,还会在长公主这儿蹭上一顿早膳,似乎一切都没有改变。
  一直提着个心的阿墨终于放下心来,看来那日阿奇走得匆忙,不仅连公子楚都没有商量,更不可能告诉泰安郡主,此事倒也好,这世上不会再有证人,以后即使贤王府提起,也没了证据。
  母慈女孝与往常没有两样,只是泰安郡主留在长公主府的时间越来越长,每次服侍母亲休息后,泰安郡主便会悄悄地在长公主府蹓跶,实则在四处查看有无莫如水的下落,然而她失望了。
  就要过年了,贤王府的孩子们准备过年后入读国子监的消息在京城里传开。
  当朝太子不在宫里读书而是去国子监,与众学子一起成为同窗,那简直是前所未见。
  也正因为这个消息传开,不少勋贵开始打起了主意,不管是托关系还是走人情往来,总之家里适龄的孩子都想着往国子监送。
  即使那些勋贵中有族学的,也都相继解散。
  当朝太子,未来的储君,若能成为同窗,将来也便有了同窗之谊,入朝为官也好,在太子身边当个跟班也好,都是家族的荣耀。
  勋贵圈里暗中较量几番周全,贤王府上却是风平浪静。
  过年时节不仅闲着,还热闹着,得了长辈给的零花钱,府里的几个孩子心思活络了起来。
  任明宇将长辈们给的零花钱全部拿来买材料了,那住着的屋里全是一堆破破烂烂的。
  别的孩子在认真读书,任明宇却在自个屋里认真研究他的机关暗器,一忙活便是一日。
  沈秋梅要是不过来催着孩子吃饭,这孩子可以一日不吃,直到忙完手中的活,天都黑了,那会儿饿得肚子咕咕叫,才知道去厨房里找吃食。
  沈秋梅看着孩子这沉迷于“玩乐”的劲头,感觉到了头痛,再看人家裴小西,虽然喜欢研究毒药,但是人家每日在翻看医书,学的字比宇哥儿多的多。
  这日傍晚,沈秋梅催着儿子吃完晚饭,便开始唠叨着宇哥儿该在房里多读书了,来年过完正月要去国子监读书,可别一问三不知。
  任明宇吃完饭就坐回桌案前,手里有个小圆球,正拿着把玩,沈秋梅还在叨念着,任明宇突然将小圆球往地上一扔。
  沈秋梅还没有反应过来,只听到“叭”的一声响,一股浓烟冒出,然而很快就熄了,但还是将沈秋梅给吓了一跳。
  “你这孩子,又弄了个什么玩意儿?”
  任明宇却是苦丧着一张脸,看着母亲,郁闷说道:“娘,我想出京城一趟。”
  这话可把沈秋梅吓到了,问道:“你出京城做什么?你小小年纪不学好,要学着出去走江湖不成?”
  任明宇连忙解释:“我想去南蛮地找肖叔叔,他给我送来的药石不对,他认错了。”
  沈秋梅气坏了,揪住任明宇的耳朵就往外走,“我带去你去你三婶那儿评评理,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都要过年了,你却想着出京城,什么药石,还得你一个小孩子操心不可。”
  被揪着耳朵的任明宇痛得冒眼泪,“娘,亲点,亲点,亲生的,亲生的,莫生气。”
  到底是自己的孩子舍不得,看到耳朵都红了,沈秋梅只得松了手。
  “娘,我错了,我不出门了还不行么,反正这不是过年了么,哥哥姐姐们都去街头热闹了,我不出门在家捣鼓这些,娘也要管着我。”
  沈秋梅心软了,看着孩子收到长辈给的钱全部用在这些没用的玩意上,既心痛又无奈,只好交代孩子别忙太晚。
  看着母亲离开,任明宇松了口气,心思却是活络着,正好趁着读书还有月余时间,他快马加鞭能去一趟南蛮了,这火珠子不弄出来,他寝食难安。
  任明宇正要回屋收拾包袱,一转身,头顶突然有个瓜子壳扔下来甩他脸上。
  任明宇立即抬头去看,就看到屋顶上不知几时坐着一个人,那人也正看着他。
  偷他烧鸡吃的毛贼,任明宇生气了。
  坐屋顶上的泰安郡主嗑着瓜子,一脸淡漠的看着他,语气冷淡地说道:“回屋收拾包袱离开京城。”
  她怎么知道的?
  任明宇冷哼一声,他真要离开京城去往南蛮,可不得让长公主府的人知道了,不然落他们手上,还得来威胁家里人。
  “你想做出火珠子?”
  就在任明宇一脸防备的时候,泰安郡主突然冒出这番话,更是从怀里拿出一包东西扔给任明宇。
  任明宇本能的接住了那一包东西,到手了便闻到焰硝火油的味道,任明宇双眸一亮。
  泰安郡主嗑完手上的瓜子,拍了拍手,说道:“我知道有个地方有大把这种东西,而且还有一本失传了的火器谱,只是我不会告诉你的。”
  任明宇刚起的心思又熄灭了。
  “这玩意儿足够你研究的了,你不必离开京城也能得到,好好研究出火珠子,有了成品,我要一半。”
  泰安郡主说得理所当然,任明宇郁闷死了,然而看在这一包东西的份上,就算对方要将做好的火珠子都拿走,他也只能舍得,何况对方还留给他一半能在小伙伴面前炫耀。
  泰安郡主拍拍屁股走了。
  任明宇得到了这一包东西,那可是没日没夜的待小屋里不出来了。
  在京城里过年那是相当热闹的,内城虽然要清静多了,街上却彰显着奢华,比起外城的烟火气,内城多了几分严谨。
  贤王府里更是热闹,过年时节,门槛都被送礼的人踏破了,各家权贵宴帖送来,厚厚地一叠放在宋九的桌案上。
  沈秋梅和杨冬花正好陪着宋九在包过年的红包,这会儿看着陶总管时不时送进来的帖子,一脸的感慨。
  “三弟媳,要收下这么多的帖子么?”
  沈秋梅忍不住问出了口。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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