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钱权才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点啊。 哪怕他长得再怎么歪瓜裂枣,五短身材,只要有钱,一样有美女坐在他的身上笑。 但是当你失去了这两样东西的时候,那么再好的外在条件也变得黯然失色。 程慕生面对女孩的嘲讽,神情还是比较平静的。 大约也是想到家里人的嘱咐,女孩咳嗽了一声,对着程慕生说道:“不好意思,我说话可能直白了一点,不过你也不能否认我说的是事实吧。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我叫黄雅若,朋友都叫我欧若拉。” 女孩抬起涂满艳丽丹寇的手指,浅尝了一口杯中的咖啡后就一脸嫌弃,像是喝到了什么难以下咽的东西一样,立马飙了一段英语。 程慕生眸光淡淡,喝了口杯中的咖啡,味道确实不如手磨的好喝,不过他这人向来情绪不外露。 这神情看在对面的女孩眼中,嫌弃之色更浓,她以为是程慕生喝不出咖啡的好坏来,这种档次的咖啡,程慕生就觉得已经够好喝了。 这次的相亲,他本事不想来的,架不住爷爷的要求啊,爷爷还说了程慕生好多的好话呢,什么成熟稳重,风度翩翩,说的天花乱坠呢,结果呢。 什么嘛,不过就是个病秧子而已,虽然长得还算过得去,身高也够,但是看起来瘦不拉几的,喝咖啡还这么没有品味,这样的男人,她一眼也不想多看。 反正她来过了,这人她没看上,那爷爷也不能怪她了吧。 所以黄小姐又对着程慕生飙了一段英语后,准备起身离开了。 起初的时候,程慕生确实是一言不发,不过当黄小姐转身之际,程慕生突然开口了,并且也说了一段英文。 他的英文口齿清晰而快速,纯正的发音,就像是在朗读英文课文一样,可惜,黄小姐并不能跟上他的语速,听得也是一知半解。 将黄雅若一脸懵,程慕生又不厌其烦,将她用中文翻译了一遍。 简而言之,程慕生就是指出了刚才她那一段英文中的几个语法错误,并且帮她做了纠正,让她以后可以用此语法。 “ho——”黄雅若听完程慕生的话之后,面色顿时青红交错,显得非常的精彩。 “你这个人真的是非常没有礼貌非常没有风度!”黄雅若对着程慕生咬牙切齿跺了跺脚。 程慕生淡淡耸了耸肩,看着黄雅若甩着包气愤离去,他难得露出了一个笑意,突然觉得自己也挺幼稚的。 她想秀让她秀就是了,还非得怼回去。 可能是因为这日子真的太无聊了吧。 不过这回去之后,少不得给他告一状,他也少不得要听爷爷的碎碎念了。 女主角都走了,程慕生在这里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也没留下去的必要了。 他结了账,也准备离开餐厅。 不过就在这时,隔壁桌的女孩突然起身,拿起桌上的红酒,就朝着对面的男人劈盖脸泼了过去。 动静之大,立刻吸引了餐厅之人的注意。 周围人纷纷朝着这边望了过来。 男人顿时感觉十分的丢脸! 红色的酒液顺着他的脸流下来,他有些恼羞成怒,但碍于周围那么多人,不好发作,他只好拿起桌上的餐巾往脸上擦了擦,并说:“许杳杳,泼了这杯酒,拿了这张卡,咱们就两清了!” “沈昭!你哥忘恩负义攀龙附凤的混蛋!” 女孩长得十分白净瘦弱,明明是她泼的酒,但此刻她的脸却比红酒还红,察觉到周围这么多人注视的目光,她拿起椅子上的包,转身就往外跑。 只是跑的太急了,有些慌不择路,一不小心还撞在了程慕生这桌的椅子上。 察觉到程慕生的注视,她神情慌乱,抓紧手上的包跑的更快了。 而坐在椅子上的男人擦干净脸上的酒,便拿起手机打电话,电话一接通,他就换了一副谄媚的笑脸,一口一个宝贝喊着。 热闹看完,程慕生也起身走了。 不过刚走了两步,就感觉脚下踩了一个硬物。 低头一看,是一条泛着银光的手链,样子非常的普通,甚至还有些退了色,十分普通的材质,不可能是刚才那位黄小姐留下的。 应该是刚才那个慌张跑出去的女孩留下的。 程慕生捡起地上的手链,交给了餐厅前台。 或许,这女孩会回来找吧。 程慕生离开餐厅后回到家中,程老爷子坐在沙发上引颈期盼。 看到程慕生走进门,马上问他:“慕生,怎么样啊。” 看来那位黄小姐还没来得及回家告状,爷爷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程慕生便据实以告:“对方嫌弃我是病秧子,年纪又大,谁嫁给我谁倒霉。” 程老爷子一听,顿时面色一沉:“胡说八道!” “爷爷,我都没生气,你也别生气,人家说的也是事实。” “什么事实。” 没想到竟然会是这样的结果,程老爷子怕程慕生难过,立刻安慰他说:“慕生,那是她没眼光,你别往心里去!这样踩高捧低的人,不要也罢,爷爷这边还有几个老朋友呢。” “……”程慕生想说不必了,但是看程老爷子那着急热切的模样,程慕生也不好泼他冷水。 程千雪刚好下班回来了。 进门就说:“爷爷,大哥,你们在聊什么呢,什么老朋友啊。” 如今的程千雪穿着一身职业装,倒是越来越有女强人的风范了。 韩策给他们找的职业经理人还是非常有能力的,但毕竟是自家的公司,交给外人也不放心,程慕楠又真的不是做生意的料,所以现在程家的生意,反而是程千里打理的最多。 每天早出晚归的,成长了许多。 看着程千雪这个样子,程老爷子是又欣慰又担心,眼看着程千雪的年纪一天天大起来,这男人年纪大了都被人嫌弃,更何况是女人呢,女人要是上了二十七,就只有被挑的命运了。 这他们程家,一个两个的,怎么都成了老大难。 程慕楠桃花倒是多,但也没个正经的。 “千雪,你来得正好,爷爷有事跟你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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