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完午饭,拂云就去了厂房。 既然已经决定放弃芦荟,就别给自己留什么念想,其他的工作还是要继续。 昨日十一收来的那些正常生产着。 光头李和二赖子等人在厂房院子里的驴车上躺着唉声叹气。 今日一大早,他们就去李家村以北的村子打探情况。 不出意外,每个村的人都被五文钱收买了。 二人跑一趟回来更沮丧了。 完全提不起干劲。 听说拂云决定不卖芦荟胶的消息,两人更丧了。 此时,见拂云来,“蹭”地从车上跳下来。 “老大,怎么能不卖芦荟胶了呢?” “老大,咱就这么放任不管吗?” 光头李和二赖子殷切地看着拂云。 拂云扫视了一下厂房,道:“会议室开会,叫上村长、宏彦、石头和馒头。” 大家都是股东。 既然是关于厂房收益的事,大家都有权利知道。 很快,人都聚齐了,拂云则说了自己的决定,叫大家把芦荟都卖给别人,木子牌不做芦荟了。 尽管大家都知道了,可亲耳听到从老大嘴里说出来,那是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光头李最先想到的是那么多顾客如何交代? 拂云淡然道:“我亲自去处理,若能取得谅解,顾客与木子牌的粘性会更强,若不能,不过就是丢失几个顾客。” “老大,这事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不容易啊。”光头李道。 “我知道,眼下也没有办法了,就算收了李家村的芦荟,数量也远远不够,所以,大家还是把芦荟卖给别人吧。” 众人都沉默了。 芦荟的销量,关乎着每个人的利益。 对于芦荟胶,拂云有多期待多重视,大家都看在眼里,现在说放弃,都挺难过的。 沉默了一会儿,李宏彦率先道:“姐姐,不管怎样,咱们既然推出了芦荟胶,就不能平白无故断了。我家的芦荟,都留着,你何时需要,就何时采收。” “还有我。”光头李道,“虽然我家就一块地,芦荟没种多少,但聊胜于无。嘿,爷爷我又学会了一个新成语。” 二赖子有点纠结,在心里对比了一番,一个五文钱,一个两三文钱,可真难以抉择。 不过,转念想到自己在厂房拿的分红已经足够多,便也不在意了,“老大,我家地也不多,去年我雇人在下头村种了芦荟,我家的也可以收割来厂房用。” 几个年轻人态度十分坚决,李大德这个村长,又是厂房重要的合作伙伴,自然也不能自私。 他家的芦荟可种了不老少。 石头红着脸道:“姐姐,我们在后院也种了几株……” 拂云感动地看着几人。 她一直认为,在五文钱的诱惑下,大家都会选择把高的价格。 没想到,自己不是一个人负重前行,她还有这么多支持她的伙伴。 但是…… 拂云抿了抿唇,“算了吧,没多大必要。” “老大,话可不能这么说,咱们的芦荟少是少了点,是不够顾客分,可不管怎样,还是得尽最大的努力,把损失降到最小,这可是你说的。”光头李一本正经。 拂云:…… 把损失降到最小,是每个生意人都会做的选择。 “咱们就照一文钱卖给厂房,回头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库房里的那些包装盒也不能浪费是不?只要咱们尽最大的努力,力所能及地给顾客交上货,不论多少,总能缓解一些怨气,尽可能地减少顾客流失。” 光头李的这番话,成功动摇了拂云的决心。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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