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去的路上,还能看到许多人在地里干活,都在堆肥。 云泽皱了皱眉,“云姨,为何大家大过年还要下地干活?” “为了来年的生计。” “哦……” 云泽看了看暖阳下的人们,快步跟上前头几人的脚步。 村子周围的地里,许多人都在忙活,虽累,可是能看到希望,比以往的碌碌无为充实多了。 大家都在朝好的方面发展,可有人,迫不及待地朝阎王殿奔去。 大年三十那日,李时喜被李家村的人丢出去,直接昏倒在路边,今日才醒来。 只觉得浑身如被五马分尸了一般,四肢都不是自己的,痛感四分五裂。 李时喜本以为,自己会这样死掉,没想到,竟然还活着。 他挣扎了很久才爬起来。 现在是又冷又饿又疼,简直生不如死。 被李家村驱逐,他也无路可走,现在唯一的去处,是那个生活了近三十年的家。 李时喜颤抖着身子,一步步,往家那边挪去。 生怕再被村人揪着打,他绕了个远路,从后山直接回的家。 杨兰香并不在家,早晨就带着李二牛兄妹几人,去了地里堆肥。biqubao.com 她挖坑挑水,孩子们就在地边的树林里捡树叶。 李铁头和李时平一家也去了地里,家里只有周氏一人在。 周氏从屋里出来,瞧见一个衣衫褴褛的人偷偷摸摸地钻进了院子,吓得抄起扫把就打。 李时喜浑身无力,无法反抗,轻易被她打倒在地。 听到熟悉的嗷嗷叫,周氏才停下手,“时喜?你是时喜?” 总算认出来了么?李时喜疲惫地侧躺在院子里,张着灰蒙蒙的眼,望着这熟悉的茅草屋顶。 嘴喃喃动着:“娘,我悔啊……” 若他好好听媳妇的,踏踏实实过日子,又怎会有这么多事? 是他太把自己当回事,才会被金盛那个王八蛋利用! 他悔,他恨! 不,不对! 他的今天,都怪杨兰香那个贱女人,是她不满足于现状,逼着他出去挣钱,他做的一切,也都是为了让她们娘几个过上好日子。 可那女人,不光落井下石,抽他十几个巴掌,还把所有的锅甩给他,让他差点被打死,还被驱逐。 都怪那个心狠的娘们儿! 他竟然完全不知道,她是何时变的,竟然甘愿做李翠花的走狗! 李时喜悔恨的眼渐渐变得狠厉起来。 望着他这狼狈的样子,周氏的心一阵一阵地抽疼。 她的幺儿啊,从前最孝顺最体贴她的儿子,怎会落到今日这般田地! 她张嘴欲哭嚎,恨老天不公,可转念想到,怕引来村里人,又给他丢出去,便捂着嘴,止住了声。 “儿子,娘先扶你进屋去。” 周氏弯下腰,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这个巨婴给弄到屋里去。 偷偷去了三房的屋子,翻了李时喜的两套旧衣服,给他换上,又去烧了盆炭火和热水,给李时喜暖身子。 当然,最要紧的是来碗热腾腾的面糊糊。 冬天白日短,干活的人只吃两餐,中午并不回来,倒是给了周氏许多磨蹭的时间。 伤药家里是没有的,不过吃饱穿暖后,李时喜的状态也恢复了许多。 估摸着旁人差不多要从地里回来了,周氏急忙赶李时喜,“儿子,你爹他们快回来了,你先出去躲躲,明日他们下地了再来,娘再给你做好吃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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