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晚,凌景和云泽在凌雪的小房间睡,大房间让给了丰祥夫妇。 而凌雪,被拂云捉到了主卧跟他们一块睡。 有了小丫头横在中间,她可算是能不受那个男人的困扰,一觉好眠到天亮。 丰祥夫妇在此住了一天,第二日早便要回了。 送来的东西,丰祥开口只要三两银子,拂云多给了二两做来回路费。 两口子吓得急忙摆手,“三两银子已经是高价了,这些东西,在海边都不值钱。” 两口子十分朴实,拂云硬把钱塞给了他们,“来回得两三个月的路程,二两银子并不算多。” 这些东西,她加工一下能卖更高的价格,所以,五两银子对她来说,并不算贵。 好说歹说夫妻俩才肯收下。 来回两个多月,这份是他们应得的,可他们兢兢业业干这么多年,还从未有过一笔生意就能赚这么多的,总觉得不安心。 拂云给他们装了一小坛自制的菌油,又装了些之前晒的竹笋和竹参,亲自送他们出村。 因为海带并不是很好卖,加上丰祥说,他娘子想回去也做龙虾卖,尝试着做生意,拂云便没再定别的东西。 反正这次送来的东西,够她捞上一笔。 卖海产品只是一个跳板,不是她的目标。 又了了一件大事! 接下来,得开始忙碌了。 凌寒舟去了镇上,孩子都去学堂了,只有拂云一人在家。 床单被罩脏衣服什么的一收就是一大堆。 一洗就是一早上。 整理凌景房间衣柜时,发现衣柜最底一层,进深只有一半,细看之下,上方有个小插销。 好奇地打开,里头是个暗格,有一包黑布包的银针、一些奇怪的药物、还有一块黄花梨木牌,鬼画符般刻了个字,看着有好些年头了,拂云猜测那大概就是凌寒舟所说的“高神医”。 除了这些,还有一支翠绿的玉簪。 拂云对凌寒舟珍藏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感兴趣,此刻她的注意力全被那支玉簪吸引了。 怎会藏了支女子的簪子? 莫不是哪个小情人送的? 以前他怎么都不愿成亲的理由,莫非是因为这个? 拂云心里有些吃味,到底是怎样值得的东西,才会藏得这么好? 因着李翠花从来都瞧不上凌家,记忆中关于凌寒舟的消息也少之又少。 只知道他每回打猎回来都会上交所得收入的一半,别的一概不知。 这簪子,莫非是曾经跟谁的定情信物? “爹,娘,我们回来了!” 拂云浮想联翩,听到孩子回来,急忙把东西放回去,扣好,把衣服塞回去,才从房间出来。 “这么快就放学了?” “嗯呢,娘,爹爹又不在家吗?”凌景探头往房间看。biqubao.com “不在。” “哦,咱们今日吃什么?” “吃炒饭吧。” 拂云一边说,一边撸起袖子进了厨房。 这两日有客人在,饭就煮得多了些,剩下不少,够他们娘几个吃一顿。 当然,除了炒饭,还有一个水煮小白菜。 吃完拂云便带着凌雪一块午休。 孩子很快睡着,可她却一直没有睡意,总有意无意会想起凌寒舟藏的那支簪子。 …… 凌寒舟在医馆忙了一天,回来时,拎了一串猪肝,上回吃的猪肝让他回味无穷,今日见着还有,便毫不犹豫买了。 原以为回到家,会有笑脸相迎,还有小雪大大的拥抱。 可进家门,就怔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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