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话一出口,其他青年也都反应了过来,纷纷表态。 “是啊,若有用得着我们的地方,尽管开口就是!” “我们三人的命都是您救的,愿效犬马之劳!”biqubao.com 那三个被赵义救了的人,直接表示,他们的性命都是被太子殿下救下来的,能多活一天都是太子殿下的功劳,他们愿意为了太子殿下付出生命。 这样的表态听着有点轻飘飘,但在这个时代的游侠儿群体里,却算得上是很郑重的承诺了。 这个时代的游侠儿,往往轻生命、重承诺。 一旦承诺了别人什么事,就算是付出自己的生命,也要将这件事给办妥了。 而这件事到底是不是正义的,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若恰好是正义的,那他们所行之事,便既符合了他们自己的道义,也符合了这天下人心目中的道义。 若恰好这件事并不被众人认为是道义的,他们也不会悔改,能去做,仍去做。 就算所杀之人是大善人,只要这大善人与给予了他们尊重、好处的人是仇人,那这善人,他们依旧会去杀。 如果这所杀之人是恶人,那他们就更要杀之了。 赵义在来到这个时代后,就明白了,这个时代的很多游侠儿,根本不讲究什么好与坏,甚至于,不少不是游侠儿的人,亦是如此。 这个时代的人,已是思想上有了更多的想法,所以有了诸子百家的兴盛。 但同时,这个时代的人,仍有着野兽一般的自我。 人性的单纯与复杂,在这个时代的很多人身上都能体会到。 不过,赵义从不考虑这种事,在这些之上的,是绝对的实力至上! 就算是诸子百家,不仅是武功,也用思想去影响着周围人。 普通的实力之上,只能压住他们,而无法压服他们。 但对于拥有着超越了这个世界的力量的赵义来说。能够压住这些人,就足够了。 毕竟,他不是普通的大秦太子,也不是普通的武者,他已是走上了修仙的道路。 包括跟着他的那些人,亦是如此。 也不怪另一边世界的人将修仙者与普通人分成了两个种族对待,实在是因为,修仙者的寿命,是可以不断提高,只要能一直走下去,就无上限的。 而没有修仙天赋的普通人,便是再能活,也不过就是百岁有余。 能活到百岁的人,已是老寿星了。 或者,是服用了来自修仙者给予的灵丹妙药,能够延寿。 若非如此,便是再能保养,也不过就是最底层修仙者所能达到的寿命平均值而已。 一旦修仙者成功筑基,真正迈入了修仙的路途,就算是中途陨落了,能活的时间,也远超普通人。 普通人拿什么去与修仙者去比? 根本毫无可比性! 就像是普通人类与猫狗宠物一般。 猫狗宠物被养得再好,活得再久,能活到二十来岁,已是长寿。 而对于普通人类来说,二十来岁,才是正当青春之时。 这就是两者之间最大的不同。 谁活得更久,谁就能占据最大的优势! 赵义前世的时候,曾听过这么一个段子。 说是一对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谁能笑到最后,看的,就是谁能活得更久。 哪怕是在文娱圈子里,亦是适用的。 一对旗鼓相当的竞争对手,活得久的那个,不仅自己的影响力可以一直持续着,也能够收更多的徒弟,有更多的徒子徒孙。 徒子徒孙,可以延续他的影响力,让他的影响力,一直延续下去。 史书,便是由胜利者书写的,所谓胜利者,就是活到最后还能占据话语权的人。 现在的这些诸子百家的当家人以及当家人的弟子们,就算对大秦帝国仍有仇视,但他们的下一代,以及下下代,还能保持这种仇视? 只要大秦帝国不像是历史中那样,短暂而亡,那么,就可以让时间来消磨掉这些人的斗志。 都不用更多时间,只需要百年时间,就足够让诸子百家的人都渐渐心向帝国了。 毕竟,学成这些知识与记忆的人,难道就甘于一直活跃在民间? 难道他们就甘于自己一身所学,无法施展开来? 只能教书育人? 愿意甘于平凡的人,到底是少数。 更多的人,还是希望能将自己一身所学施展开来,能够给这个世界带来一点改变。 毕竟,诸子百家的人,但凡是有点实力的人,思想上,也是与普通人不太一样。 他们也更希望将自己所认为对的思想,传播得更远。 若能够参与到朝政中去,若能够将自己所学,传播到这个国家的每一个角落,这对于诸子百家的人来说,绝对是一个巨大的诱惑。 所以,如今就连嬴政都不再将诸子百家的人当做需要铲除的麻烦看了。 毕竟,嬴政也能保证自己可以活得更久,活过目前诸子百家的这些当家人了。 赵义想了想,就对这些表忠心的人说:“既是如此,那就去天宗吧。” 赵义说:“加入天宗,几个月后,若能筑基成功,就可亲自临阵杀敌。” 这个“敌”,可不仅仅是妖魔,还有来自另一边世界的某些修仙者。 若是连筑基期都达不到,炼气期的小修士,就不必往上冲了。 冲了,也是去给人家送菜的。 这几人虽不知赵义所说的敌人是谁,但他们立刻就答应了下来。 而且,这可是让他们去天宗欸! 那可是天宗! 如今全天下的人,谁不知道天宗的赫赫大名? 之所以他们这些人明知道天宗的存在,还没有选择去投天宗,是因为想投也做不到! 在他们之前那几万人,也没有多少人被天宗收下做弟子的,大多数人都只是亲自去看了一眼天宗的山门所在地,亲身感受了一下天宗的神秘与强大。 除此之外,就是将天宗的神秘与强大,传播得更广,让更多人知道,天宗的所在地在何处。 他们也听闻过天宗收徒的事,知道他们便是现在去,也晚了。 他们也曾后悔过,没想到,如今机会再次摆在了他们的面前! 他们居然有这样的机会去天宗! 这哪里是接受了他们的报恩,这分明就是又施恩于他们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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