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妙手仙医_第1414章 差点害了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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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清云一想到刚才自己的女儿挨了打,直接冲上来给了蔡咏秋一巴掌。
  “我就算嫁了人,我至少也是姓霍的,你姓蔡,你是个什么东西,给我当洗脚婢我都嫌你脏!”
  蔡咏秋尖叫一声,又朝着霍清云扑了过来,两个女人瞬间扭打在一起。
  霍老爷子淡淡的看着这一幕,冷声道:“都滚出去,要打出去打,别在这碍眼!”
  “爸!是她先来招惹的我!她一个私生子的媳妇爬到我头上来了,你就该把他们一家都赶走!”霍清云红着眼道。
  刚走进院子的霍清云一身高贵气质,此刻头发散乱,脸颊泛红,就如同市井泼妇一般。
  一旁的叶风看见这一幕,缓缓开口道:“爷爷,过几天不是我给我举办认亲仪式,今天的事情就算了吧,而且你大病初愈,也不宜动怒。”biqubao.com
  叶风这一声‘爷爷’叫出来,所有人眼睛都瞪大了一些。
  毕竟叶风昨天来了霍家之后,就没亲近霍家一个人,叫自己的亲爹都称呼为霍先生,现在竟然主动叫老爷子‘爷爷’。
  霍老爷子听到这一声,瞬间眉开眼笑,完全没了之前的严肃模样。
  “好!好!小风,你说的对,今天看在你的面子上我就先饶了他们!”
  说着,霍老爷子面向霍柯矣和霍清云一群人,又恢复了一副严肃的面容,“你们两个孽畜给我听好了,既然叶风给你们求情,我就先不追究你们犯下的错事,你们给我老实点,要是耽误了小风的认亲仪式,我就真的把你们都赶出去!”
  听到这番话,两人的脸色都不太好看,他们可是长辈,却要一个晚辈给面子。
  叶风才回来两天时间,在霍老爷子心里的地位就超越了霍家其他人,若是在霍家住个一两年,恐怕整个霍家都要被叶风掌控了。
  “都给我滚!看见你们就碍眼,再让我知道你们做了什么,我绝对不会留情!”霍老爷子冷声道。
  话音落下,殷久就起身走到两人面前,面无表情道:“三爷,清云小姐,请吧。”
  霍清云和霍柯矣还想要说什么,但对上老爷子不耐烦的目光,才不情愿的转身离开。
  看着两拨人离开,霍老爷子才呼出一口长气,“真是气死我了,他们要不是我的亲生骨肉,我真想杀了他们了事!”
  叶风听着这话,只是微微勾了勾唇角。
  那霍清云就算再怎么胡闹,也都不过是宅院里的心机罢了,可霍柯矣干的是弑父的事情,老爷子还能够原谅,足以见得老爷子是个心软的人。
  嘴上再怎么骂,还是舍不得自己的亲生孩子。
  “爷爷,你别生气了,身体要紧。”叶风劝说道。
  霍老爷子点了点头,深吸了两口气,面色才恢复了正常。
  他抬起头看向站着的霍思危一家,冷声开口道:“思危,今天的事情你也长个记性,别做不敢做的事情。”
  霍思危面露紧张,连忙道:“爸,我记住了。”
  “行了,你们都出去吧,居安和小风留下。”霍老爷子摆了摆手,下了逐客令。
  很快,屋内的人就都相继离开了,殷久最后出去,将房门关上了。
  “爸,是我的错,我不知道那枕头里面动了手脚,差点害了你。”霍居安扑通一下跪下,满脸的愧疚。
  霍老爷子摆了摆手,“不关你的事,你也是好心,不过以后你也长个心眼,别被人给算计了,这一点你个做老子的竟然不如小风这个小辈。”
  霍居安讪讪的点头,其实他也承认自己不如叶风,可这话说出来,自己脸上也没光。
  “两天后霍家举办认亲仪式,邀请跟霍家亲近的人家来,必须要风光大办,这件事就交给你了。”霍老爷子道。
  “爸,你放心,小风是我儿子,我肯定会把认亲仪式办的风风光光。”霍居安道。
  霍老爷子点了点头,随即又想到什么,开口道:“等认亲仪式结束后,你就把引魂幡给小风,他有急用,别耽误了他的正事。”
  此话一出,霍居安的脸色有些奇怪,看起来十分为难。
  “怎么了?难道引魂幡不在家里?”霍老爷子皱了皱眉道。
  霍居安脸色阴沉,无奈的开口:“爸,那引魂幡我拿去给长佑用了,你也知道他就剩一口气了,那引魂幡是用来吊着命的,要是拿走了,恐怕他……”
  “胡闹!我就说过长佑那情况不能用引魂幡,时间久了,他的魂魄便会沾染幡上的煞气,到时候会……”
  霍老爷子虽然没说完,但叶风和霍居安心里都清楚,沾染了煞气的魂魄,自然做不了正经的修士,只能去当邪修了。
  这霍家可是修士世家,要是出了一个邪修,那名声可就彻底毁了。
  “爸!我实在没办法了,长佑是我的孩子,我要是不用引魂幡保住他,他根本活不下去的,我这做父亲的,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去死啊!”霍居安眼眶不由得红了。
  叶风皱了皱眉,“我想去看看他,如果我能治好他的病,拿走引魂幡就不要紧了。”
  他心里清楚,如果拿走引魂幡,霍长佑就要死,霍居安是肯定不会同意的,就算他和霍长佑没什么感情,也不能为了救三珠子,不顾及霍长佑的命。
  霍居安面色凝重道:“长佑是修炼的时候魂魄受损,找了许多办法都没用,如今只有引魂幡能暂时保住他的魂魄不散,你能有什么办法?”
  叶风开口道:“先前连翘魂魄受损,我带着她去了天晟阁,借了一样法宝赤阳琉璃镜,将她救了回来,不过我也献出了一半的精元,魂魄也同样受损,服用了不少草药才恢复过来。”
  “献出一半精元?”霍居安满脸诧异,他是万万没想到叶风先前献出一半精元,魂魄受损后,境界竟然仍然达到了融天境。
  叶风已经不止是天才了,而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啊!
  “是!既然我当时能把连翘治好,还能恢复自己的境界,当然也有可能治好他。”叶风一脸笃定。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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