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么说话怎么了,你还指望我给你好脸色呢!”葛容气哼哼道,随即索性别开脸不去看他了。 叶风看两人这模样,就察觉到他们之间这是有故事,魏雄这是单相思,但葛容却很讨厌他。 魏雄听到这话,瞬间露出了委屈的神情,整个人都蔫了。 刚才两人打架,魏雄输了都没这么失落,现在就因为葛容一句话,头都快要垂到地上去了。 葛容也没有理会魏雄,拉着叶风和连翘聊天。 叶风也从谈话中渐渐知道这些人的实力,伍家兄妹和沈波平都是天晟阁的弟子,而葛容和魏雄,还有肖云都是修士世家的子孙。 伍大龙擅长暗器,且因为身材矮小,修习了遁地术,而伍水仙用的是和叶风一样的武器,手持两把弯刀,伍冬青就很不同了,他的灵气竟然是粉色的。 叶风当然也见过一个粉色灵气的人,那就是千面仙子,没想到还能见到另外一个,而且关键是伍冬青还是个男人。 虽说伍冬青看起来很娘娘腔,但却是个货真价实的男人,大概是因为他这粉色灵气的缘故,他没办法像伍水仙一样练习弯刀,只能修炼一些魅惑性的术法。 伍冬青这功法看起来没什么用,但是他们兄妹三人加起来,却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所以白长老才让他们三个来帮自己。 至于肖云和魏雄,刚才叶风已经见识过了,雁翎剑法果然名不虚传,肖云出身于名门,从小就修炼剑法,到了这个年纪已经是出神入化的状态了,而魏雄则是力大无穷,且皮糙肉厚,一般的武器都伤不到他。 叶风没见过葛容的武器,问起来才知道她用的武器是扇子,葛容还拿出来给叶风看了看,笑着介绍道:“这把蛇骨扇是我丈夫亲自给我制作的,我用了许多年,虽然不如那些剑啊、刀啊的威力大,但是我用的顺手,等以后你们就能见识到这扇子的厉害了。” 葛容说起自己的丈夫,就温柔的笑了起来。 叶风瞪大了眼睛,原来葛容有丈夫,而且看起来夫妻感情还很好,那魏雄还一门心思的喜欢葛容,岂不是硬往南墙上撞啊! 叶风笑了笑转头问沈波平,他这人一直笑眯眯的,看起来没什么攻击性,不知道使用的是什么武器。 沈波平笑着道:“我是用枪的。” 叶风错愕了一瞬,这修士用的武器大多都是华夏传统的武器,奇怪一些的可能是扇子或者笛子,第一次听说有人用枪的。 大概是看出叶风眼中的惊讶,沈波平解释道:“其实我原本也不是用枪,不过我偶然一次去练了枪,发现我竟然能百发百中,所以就把灵气和枪运用到了一起,我爸知道我擅自练枪,差点没把我逐出家门。” 旁边的人听到沈波平的话都不由得笑了起来。 伍冬青搭茬道:“沈波平,我要是你爸,你也会把你逐出家门,好好的沈氏长枪不用,偏偏去练手枪,这虽然都是枪,但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啊!”m.biqubao.com 沈波平自嘲的笑了笑:“人各有志,家里我哥练长枪就行了,我喜欢打枪,喜欢百发百中的感觉,何必勉强自己。” 叶风觉得沈波平说得对,虽说他出身于沈家,但只要那枪法有人继承就行了,未必所有人都要跟着学枪法,他也可以学习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别听冬青瞎说,我就觉得沈大哥很厉害,他可是个神枪手呢!”伍水仙笑着道。 伍水仙看向沈波平的眼神中充满爱意,不过她那张大饼脸和沈波平坐在一起实在有点违和。 沈波平看见伍水仙,仍旧满脸温和:“谢谢水仙妹妹夸奖,我也没你说的那么厉害。” 众人聊得很是开心,叶风看了一眼时间,见时候不早了,于是站起身道:“这一次去无上殿十分凶险,我们能否剿灭无上殿就看各位的了。” 因为刚才叶风那句话,魏雄对他也没了敌意,第一个开口道:“有我们助阵,一定能杀得无上殿那些混账片甲不留!” 这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直接推开门走了进来,入眼就是一双修长笔直又白皙的美腿。 一屋子的男人眼睛瞬间就直了,全都盯着那腿看了看,随即目光上移,就看到了乔汐那张精致的面容。 他们这些人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练功,哪见过乔汐这样顶级的大美女,好半天没缓过神来。 乔汐穿着一条浅紫色的连衣裙,下摆是荷叶边,走起路来摇曳生姿,她面容精致,身材高挑,缓缓的走进了门。 刚才还对着葛容情根深种的魏雄,忍不住擦了擦嘴角的口水,“卧槽!世界上还有这么漂亮的女人呢!真是长见识了。” 看起来不近女色的肖云都忍不住红了脸,沈波平也感叹道:“这位美女也太漂亮了吧!这腿简直比我命都长。” 伍冬青瞪了身边的男人一眼,调笑道:“别光看腿,姐姐的脸更美呢!” 对于众人惊艳的目光,乔汐表现的十分淡定,缓缓走到叶风身边,语气亲昵:“你怎么还不回家,我还以为你遇到什么麻烦了。” “我没事,这边聊完了,马上就回去了。”叶风揽住乔汐的腰,两人的身体几乎都靠在了一起。 看到这一幕,几个男人的心瞬间碎了一地,原来名花有主了,实在是可惜。 很快,众人就反应过来了,魏雄忍不住大声问:“叶风,这美女是你女朋友,那连翘又是怎么回事?” 叶风挑了挑眉,笑着道:“也是啊!你有意见吗?” 魏雄感觉自己心脏被重击了一下,嘴角抽搐着道:“你他娘的真是个畜生,一个大美女还不够,还勾搭了两个美女,要不要脸了。” 经过刚才的相处,叶风知道这些人其实都很不错,于是也就开起了玩笑,“羡慕吧,这就是人格魅力。” 魏雄瞬间就无语了,他不得不承认叶风这小子的确长得很帅,有勾搭女人的资本。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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