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 霍行带人捣毁了几个窝点,救出几十个孩子,可是主犯蝎子一直没有抓到。 此人十分狡猾,据说没人见过他的真面目,甚至连他是男是女都不知道。 如今大顺和齐国,楚国关系都还不错,霍行来这里办案,却没有通知本地的府衙。 蝎子等人能如此嚣张,少不得本地衙门的支持。 无非就是官匪勾结罢了。 可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府衙哪里可能不知道,霍行就被请去喝酒了。 赵云辞帮了点忙,等他回到客栈,小之都睡了。 叶檀见他鬼鬼祟祟的,站起来走到他身边问:“怎么了?” 赵云辞说:“遇到个熟人。” 他说完,一个漂亮的少年出现在赵云辞身后。 “嗨,好久不见。”小金热情的打着招呼。 叶檀笑了笑:“还真是好久了。” 叶檀和小金分开许多年了,不过两个人关系并不算好,叶檀只问了些燕明修的事,小金也如实说了。 “他没事!”小金沉默了一会儿说:“好像醒了!” 他嗤笑:“真是没想到,我原本打算…” 打算什么呢? 那么好的药引子,长生不老药的药引子呢,有了“它”,小金可以拥有一切他想要的,试问,有这样的药,怕是能换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 可他失败了。 那个冒牌货唐文岩指着鼻子问他想要什么的时候,他怎么说的? 他说:“我想要和正常人一样!” 小金说完自己都愣住了。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吗? 唐文岩大笑起来。 “你疯了,你真的疯了。” “太可笑了,真的。”他说:“你会后悔的,终有一天,你会为你的愚蠢选择,付出代价。” 代价啊… 小金似乎已经尝到了,不过他还是想努力一下的,不然一个人活着实在没意思及了。 叶檀对长生不老药有了一点兴趣,可是燕明修后来去了哪里,小金也不知道。 “或许李肃知道,我曾经在西南见过他。” 叶檀若有所思。 她还拐走了李肃的儿子,这狗东西,叶檀得让他后悔个十几二十年的,所以,她一点也不打算把儿子还给他。 小金似笑非笑的看着他,似乎也明白了什么,他笑道:“你还是和从前一样。” 是个疯婆子… 小金暂时住在客栈,他没有地方可去,霍行去追那些楚国人了,可笑的是,他虽然拥有了长生的外表,可他身体很弱,根本追不上。 小之从那件事后就很黏叶檀和赵云辞,尤其是赵云辞,还喜欢让赵云辞抱着他跑,客栈经常能听到他嘻嘻哈哈的声音。 客栈是个女人开的,别人唤她温娘子,三十几岁,风韵犹存,说话的时候很温柔,笑起来也好看。 小金喜欢坐在楼梯的台阶上看温娘子,叶檀知道他喜欢姑娘,算一算小金的实际年龄应该是和温娘子差不多大,他喜欢这样的也倒是说得过去。 而且这家伙从小就喜欢比自己年纪大的。 叶檀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不是她的菜。” 小金说:“不试试怎么知道?”他不服气:“再说我也不差。” 他确实长的很美,可… 叶檀往他心口捅刀子说:“可你身体不好呀,我们这个年纪追求的不只是好看了,中看不中用可不行。” 小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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