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李肃笑了下。 洗衣服的姑娘诧异:“什么有意思?” 李肃摇头:“没什么。”他很贴心的蹲下来帮姑娘端着洗好的衣服往回走。 姑娘家是卖葱油饼的,住在夏阳城最破的街区,是皇城的底层百姓,一年到头的忙碌也只够温饱。 此时她爹已经出去了,她娘黄氏看见他们回来满脸不高兴。 黄氏抱怨:“几件衣服洗一个早上了,还知道回来。” 对于收留一个陌生男人的事黄氏非常不满,要不是自家姑娘说这个陌生男人气质不俗没准是哪家人家丢失的公子,救了他,往后他家人来了一定会感谢他们,大户人家随便漏一点出来,都够他们吃喝了,黄氏绝对不会收留一张白吃白喝的嘴。 黄氏一开始对李肃态度还不错,可是这都过去一个月了。这个男人游手好闲什么都不会做,吃的还不少,黄氏已经有了意见,态度也没那么好了,他如果不恢复记忆难道还要养他一辈子不成? 黄氏怀疑这人就是个白吃白喝吃软饭的。 张金燕到是不在意,男人长的好看,就是白养她也愿意。 可架不住母亲一直说,她也很无奈,只能安慰男人不要放在心上。 李肃点点头,有些难过:“对不起,让你为难了。” 张金燕看他这样,哪里还有心情责怪他,恨不得把好东西都给他。 转过头,李肃的脸色就冷了下来,他已经有些厌倦了,确实该离开了,他打了个哈欠,联系了手下,手下对他的恶趣味已经非常熟悉,当即找了几个人,装作偶遇的模样,演了好一出戏。 这出戏里,李肃可不是什么走失的公子哥,他真的是个吃软饭软饭男,还欠了一屁股债,之前是被债主追债不小心掉下河的。 黄氏非常生气,张金燕也觉受到了欺骗,狠狠的抽了李肃一巴掌,将他赶出了门。 李肃揉着脸往外走,心想还真是廉价的爱情呢。 他的手下已经习惯了,他说起了别的。 “公子,教内来消息了。” 李肃脚步一顿:“什么事?” 手下将拜月教上面的密信给了他,他打开看了一眼,微微眯眼。biqubao.com “不就是杀个人,还用得着这么费劲。” 手下道:“属下这就去安排。” 李肃没当回事,很快将这件事抛在脑后,这天他去逛青楼,他打扮成一个进京赶考的落魄书生对花魁一见钟情,拿出自己所有的盘缠只为了见美人一面。 花魁当然不愿意见他,谁跟他有情饮水饱呢,李肃就天天来,装出很深情的模样,周围人都笑话他他也不理会。 花魁没见到,他见到了来喝酒的那位中年美大叔以及那个瘦脱了相的人。 那人比上次看起来精神更不好了,一双眼睛格外的大,他喝着酒,偶尔说笑几声,还挺高兴的模样。 李肃忽然对他们有了几分兴趣。 他不由的猜测,这两个人是什么关系?那个瘦的看起来身体就不好,是不是要死了? 这时候,他求而不得见的花魁出来了,径直去了那两个人那,李肃眯了眯眼睛,正准备过去搞事情,就看见了自己的手下埋伏在周围。 李肃“…” 为什么他的手下会在这里而他居然不知道? 短暂的错愕后李肃忽然想明白了。 这两个人就是上面交代要杀的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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