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盛唐:我的父亲是李世民_第1084章 兵临帐前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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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得不承认有时候真相就隐藏在不被人重视的气话里,夷男的侄子怒吼着骂唐直是汉人派来的细作,没有一个人真的这么想。
  毕竟唐直来到这里不是一天两天,这么多年他一直在草原上东征西战,灭了无数的小部落以及周边的小国。
  薛延陀曾经因他而强盛,若不是夷男、曳蟒、拔灼相继死去,薛延陀现在应该是有勇气跟大唐相抗衡的,不敢说跟大唐叫嚣,但是自保是没问题的。
  唐直也曾出使过大唐长安,他在大唐混得风生水起,跟大唐太子称兄道弟,出入皇家宫院如同回自己的家一般,若不是心向草原,他何必回来?
  唐直冷哼一声,理都不理他,就算你说对了,你能奈我何?
  陆清也斜了他一眼,净胡说八道,大唐的细作不应该是我吗?
  我往大唐递消息才把唐军招过来的,跟他有什么关系?你轻飘飘一句话,上嘴唇一碰下嘴唇,把我的头功给整没了。
  李泰也撩眼皮看了他一眼,这话说的也太瞧不起人了,还汉人派来的细作,他要是稀罕的话,这片草原就是他的。
  没有人出声反驳他,也没有人出声支持他,他就继续冲着唐直咆哮:“要降唐你自己去,这是我们突厥人的地方,我们的事不能由一个汉人做主!”
  唐直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好啊,我可以走,你们的事你们自己解决吧。”
  唐直说着把大可汗的四方大印往桌子上一拍:“谁想要就过来拿。”
  四四方方的一枚国玺,端端正正地摆放在矮桌上,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于其上。
  说不眼热是假的,说不心动也是假的,可是这么个火烧眉毛的时候,谁愿意接这烂摊子?
  太平岁月都想当大可汗,战火就要烧到屁股了,谁捧着这方大印谁就得成为敌军要攻击的首要目标。biqubao.com
  理智告诉自己,那就是一块大点的玉,或者说就是一块平整的石头罢了,可是情感却告诉自己,把它抱过来,过把瘾就死也行。
  看他们多数人的目光都炽热如火,却没有一个人过来拿,唐直说道:“我只是不希望更多的人死于战火之中,若是为我自己,天涯海角我哪里去不得?还是那句话,你们想战我不拦着,你们想降我带你们去降。”
  不怕死的人很多,但是想白白送死的人很少,几乎没什么人选择战,但也不是所有人都愿意降,还有一部分人犹豫不决地在观望。
  “唐军真的到了碛北吗?那他们怎么没杀过来?”
  “收到战书了吗?唐军未必是针对我们来的吧?”
  “除了战和降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吗?我们多向大唐纳点贡,他们能撤军不?”
  总有些人心里揣着一丝的侥幸,既不想到战场上去流血牺牲,也不想成为亡国之奴。
  唐直叫他们过来,根本也不是想听取他们的意见,他不在乎任何人的想法,他说要降就得降。
  他处理问题的方法一向简单粗暴,谁不同意就杀掉,杀到没有人不同意就行了。
  只不过没到最后一刻,他没必要过早的露出他的獠牙。
  他就笑呵呵地说道:“你们说的都对,是战是降也不是我们能定得下来的,也要看看唐军那边是什么态度。”
  唐直环顾一周,然后抬手一指陆清:“你带两个人到唐军大营找他们主帅谈谈,就说我们有献降之心,但是有个要求,就是不能把我们编为突厥奴,我们要和大唐子民享受同等的良民待遇。”
  大唐有把俘虏变卖为奴的习惯,在大唐境内,尤其是淌金流银的长安城中,到处可见胡人奴隶。
  大唐把所有的外国人统称为胡人,在大唐境内做生意的外国人就叫胡商,被贩卖到大唐做奴隶的外国人就叫胡奴。
  正常生活在大唐的外族平民就叫胡人,像伊丽哈桑那种在大唐境内开酒馆的女人就被称之为胡姬。
  薛延陀的人从心里拒绝投降,也有怕成为奴隶的原因在里面。
  一家人被拆得妻离子散,男子被卖作苦力,妻女被卖作娼妓,小儿女被卖作书童、丫鬟。
  这样的命运有谁喜欢?或者说谁能甘心接受?与其如此,还不如为国战死的好,死还留得个勇士之名,活着又有什么意思?
  当日子没有了盼头,眼里没有了光,活着真的还那么重要吗?一个人要是连活着的欲望都不强烈了,那他还怕死吗?
  连死都不怕的人怎么会愿意走投降的路?唐直可不希望激起更多人的战斗欲望,先给他们一点希望,让他们知道投降不是最坏的打算。
  投降不一定就是亡国奴,说不定还能过上梦寐以求的好日子,大唐百姓的生活在他们的眼里那就是天堂般的梦幻。
  如果投降后能享受到和大唐百姓一样的待遇,愿意投降的人就会多很多。
  “好。”陆清面无表情地应了一声,然后就缓慢地转转头,看了看两边,随意地抬手一点李泰和苏烈:“你们俩跟我走。”
  无论如何今天这里都不会太平,李承乾和陆清的想法是一样的,一定要先把李泰安全地带离这里,然后再慢慢会合。
  李泰和苏烈对视一眼,谁也没吭声,直接就站了起来,这样的安排还不错,他们和陆清先走,到安全地带等着他们。
  薛礼留下来保护李承乾,他们俩怎么都有能力自保,就算不能带领整个薛延陀向大唐献降,他俩跑回长安的能力还是绰绰有余的。
  陆清站起来,冲着李承乾一揖:“事情紧急,我这就走了,若是顺利三天之内必有回音,三天之后若无消息传回,事必有变。”
  “我知道了,你快走吧。”李承乾目光平和地看着他,眼神都没往李泰身上飘一下,仿佛他不配得到自己的关注一样。
  陆清转身就往外走,才走了三步,帐外传来一声高喝:“报!唐军已过边境,离大帐不足三十里,领兵者江夏王李道宗。”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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