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高宁意外的看着吴乐乐,“你说谁要去am上班?” 这个名字,对于曾经的高宁来说,是无比陌生的。 但,自从认识了章子珞之后,就变得很熟悉了。 他曾不止一次听章子珞说起过这个公司。 他没记错的话,那是章子珞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公司。 据说,加入了那公司之后,将来就有更大的机会能成为拳头顶尖的小提琴家。 因为那是一家大型的跨国企业,跟她现在所在的小公司,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只有在am那样的大平台上,才能有更多的展示机会,也才能走向全国甚至全球。 章子珞的目标很明确,她要努力成为跟表姐那样优秀的小提琴家。 虽然,表姐各方面都很优秀,但,她不求什么都跟表姐一样,只要在小提琴上有专攻就足够了。 这么多年来,章子珞一直孜孜不倦,为的就是能走向更大的舞台。 只是,在不依靠夏绯的情况下,想要登上更大更好的舞台,是很艰难的一件事。 靠她自己的本事,入门都有问题。 别说她如今才刚毕业,还没什么名气,本事也不是很大,就算真的有多大本事,在没有一点人脉的情况下,想要进入am那样的大企业都很难。 所以,章子珞也只是将它当成自己的追求和目标,根本不敢想短时间内能实现。 如今,吴乐乐却说她很快就要去am上班了? 如果吴乐乐都能去的话,那,章子珞比吴乐乐更优秀,是不是也会有机会? 吴乐乐看着高宁惊愕的表情,以为他是被自己的能力惊艳了,有些娇羞的笑着,“对啊,当然是我,高大哥,我也是刚收到am老总路易斯的邀请的,你是第一个知道的呢。” 高宁闻言,陷入了沉思。 吴乐乐以为他是在考虑要不要抛弃章子珞,从而跟自己在一起,心里已经寻思着一会要是高宁跟自己表白了,她要说什么才能吊着他,又不会把他吓跑呢。 结果高宁沉吟片刻,来了一句,“那,一会儿你们演出顺利的话,是不是小珞也有机会去am?” 吴乐乐:??? 他到底知道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她在跟他分享自己的喜悦和收获啊! 他居然在问别的女人的事? 可恶,可恶…… 吴乐乐被气得脸都绿了,连脚疼都不装了,直起身子跺跺脚道,“她的事我怎么会知道?你去问她不就好了,况且,am这样的大公司,是谁都能去的吗?” 说完,她恼怒的转身,“马上就要演出了,我先去后台看看,高大哥你先忙。” 看着吴乐乐气呼呼的身影,高宁有些不明所以的抓了抓脑袋,忽而想起她刚刚还是脚疼的要命的样子,怎么一眨眼就好了? 一根筋的男人根本没多想,急忙追上吴乐乐,大声道,“哎,吴小姐,你不是扭到脚了吗?你走这么快真的没事吗?” 吴乐乐:……!!! 她要疯了好吗? 这男人,到底还是个男人吗? 见过不解风情的,就没见过高宁这么扫兴的,可恶,可恶! 气死她了! 吴乐乐没有搭理高宁,反而跑的更快了。 来到后台的时候,一张脸还是黑的跟锅底一样。 而此时,章子珞已经彩排结束,回到了后台,正在化妆间里接受化妆师的装扮。 吴乐乐气呼呼的跑回来,看到章子珞这般悠闲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出来,“小珞,演出不是马上就要开始了吗?你怎么现在才化妆?” 正常,他们彩排之前,就需要把妆造全部完成了。 吴乐乐是自己会打扮,并且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装扮,所以自己准备好了过来的。 但章子珞自己不会化妆,怎么就不知道早点化妆呢? 说的有多在乎这演出似得,结果呢? 章子珞看出了吴乐乐脸上的气愤,笑了笑,“刚刚忙着练习,我只要简单的装扮一下就行,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吴乐乐更是气得不行,她这不就是在告诉吴乐乐,她底子好,不需要怎么化妆都很好看吗? 吴乐乐干脆懒得搭理章子珞,翻了个白眼道,“那你快点,别耽误了演出。” 说完,吴乐乐就坐在一边的沙发上,翘起了二郎腿,拿出手机跟几个金主爸爸聊了起来。 因为今天要来参加演出,吴乐乐早早就邀请了那几位金主。 这会儿刚好有一位回复了她,说晚点会过来看节目。 吴乐乐当即激动的跟对方暧昧起来。 聊了一会儿,外头的演出终于开始了,她也终于有了一点紧张。 放下手机,吴乐乐百无聊赖的打量着周围,视线最终落在了章子珞放在一边桌子上的那把小提琴上。 想起那天在长子租房里,章子珞那宝贝的样子,吴乐乐嘴角微微勾起,起身走到那把小提琴跟前,故作惊喜的叫道,“哇,小珞,你真的带着这把古董过来啦?怎么样,你检查过了吗?没什么问题吧?” 章子珞听到这话,顿时紧张起来,扭头就想去看吴乐乐,希望她别乱碰自己的东西,“嗯,是啊……” 可很快脑袋就被化妆师摁住了,“别乱动,等下赶不及演出了。” 无奈,章子珞只能闭上眼睛,静静的任由化妆师折腾。 吴乐乐嘴角弯起了一抹得意的笑,一边取出那把琴一边道,“哇,既然没问题了,那我能看看吗?我还没摸过传说中的世界名琴呢?这琴一定很漂亮,很珍贵,拉起来一定很棒吧?” 打开琴盒,里面很快露出了一把质地古朴的小提琴,琴身色泽明亮,琴弦光滑,里面带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光闻着,就给人一种十分舒适的感觉。 她伸手将琴拿起,那细腻的手感,质感满满,光是拿着,就让人油然产生一种敬畏感。 吴乐乐只觉得好笑,这不过是个冒牌货罢了,她为什么会有奇怪的敬畏感? 笑死人了。 就算是章子珞的表姐再厉害,又怎么可能会有这么正品这么宝贵的东西? 只是,这把琴真的太美了,光拿着,就让她有种爱不释手的感觉,就算不是正品,只怕也价格不菲。 吴乐乐莫名的很想试试手感,刚拿出弓准备试试手感,忽的手就被按住了。 她一愣,抬手就对上了章子珞那张冰冷严肃的脸。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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