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雁轻功最好,也是第一个能够独自攀爬峭壁的人,因此被刘琼派出去侦察敌情。 这天红雁终于带回了一个确切的消息,西番主帅这几日在大营中练兵。 刘琼便觉得时间到了。 他们在这深山老林潜伏的日子够久了,该是出手的时候。 姑娘们也都做好了准备。 “从今天起,你们的家人,便是我的家人。”刘琼道,“姑娘们,我给你们承诺,只要我还在,刘家沈家还在,便会护你们家人周全!” 能来投军的姑娘们,早就有心理准备,自然不会畏惧生死。刘琼的承诺,不过让他们更加安心些罢了。 趁着夜色,姑娘们从陡峭的崖壁上悄悄的潜入了西番大营身后。 红雁在大营外蹲守有些日子了,自然对西番大营的防守十分熟悉。姑娘们趁换防的时间,杀死了几个西番兵,换成他们的衣服偷偷潜入了进去。 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西番主帅。 刘琼和红雁带着七八个身手较好的姑娘们潜入大营,而瞿映霞带着大部队在大营后面接应。 他们在最大的帐子里找到了西番大王子。大概是上天也站在了她们这一边。西番大王子因带了妻妾进军营,为了避免让人看出端倪,帐外的守卫并不多。 刘琼从包里拿出迷烟,偷偷的在账边点燃。随着迷烟的蔓延,那些守卫虽然身体一动不动,但是眼睛却渐渐闭上了。 里面翻云覆雨的男女也渐渐没了声响。 几人冲了进去,给西番大皇子套上了士兵的盔甲和衣服,两人扶着他,偷偷走出了大帐。 就在几人要离开时,却因为昏迷的西番大王子身形奇怪,引起了巡逻士兵的注意。 刘琼当机立断,带着几人就拼命的往前跑。这个地方离他们进来的入口不远,无论如何都要冲出去。 他们一跑,巡逻的士兵也发现了异常,立马发出了警报,一堆人马朝他们冲了过来。 幸好瞿映霞早已经等在那门口,姑娘们拿着火枪,对着刘琼等人身后追赶的人一阵扫射,逼的身后的人不敢妄动。 “快走!”瞿映霞冷声道,“你们带着他快走,我们拦住他们。” 为了顺利,他们早就在悬崖上准了绳索,山上也有人接应。 刘琼回头看了一眼目光决绝的瞿映霞,“映霞你……” 瞿映霞回头露出一个笑容,随即眼底满是凶狠,“琼姐儿,能来锦州和你干这一件大事,我这辈子不算白活!若是能多杀几个狗贼,那就是我赚了。” 容不得刘琼再多说什么,刘琼被身后得红雁和其他姑娘推着,和西番大王子一道,捆上了绳索。 随着绳索越来越往上,刘琼看着山下黑压压的一片人,慢慢的向山下聚集,密密麻麻的敌人像是要把那几个影子吞噬一般。 她的寒毛立了起来。 她带着西番大王子第一批回到了山上,而山下的枪声连续不断,络绎不绝。 第二批,第三批……可等了很久,刘琼也没看见瞿映霞的身影。 直到山下再也没有声响,最后上来的姑娘,直接拔出小刀,砍断了绳子。然后这个人木楞楞的呆坐在地上,浑身是血。 “人太多了,根本杀不完……映霞姐说,死也不能把火器给他们,大家都把手上的火器踩烂了,然后拿出刀,和他们拼杀……” 刘琼知道她,小雯,是这百人中年纪最小的,今年也才十四岁。此时,她的头发被汗水浸湿贴着头皮,脸上混合着泥土和血水,根本看不清面容。唯有那双眼睛,还留着动物般的警惕和木然。 小雯眼睛红红的,看着刘琼哭道,“卒长,我没有逃,是映霞姐说,让我上来砍断绳子,别等他们了。她说,她说,她这一辈子不后悔!” “映霞……”刘琼早已泪流满面。 可如今并不是悲伤的时候,很快西番的军队就要搜山,她们在这并不安全,必须马上逃! 如今她们只剩下三十多人,刘琼让大家收拾行礼,立刻出发。 出发前,还在他们之前驻扎的地方,给那些追兵留了些小礼物。希望他们感到的时候,能够喜欢这些小礼物。 经过一夜的折腾,大家都精疲力竭,但是现在不能停下来。 刘琼从空间拿出小人参和能快速回复的体力的果子,让大家吃下。 他们之前为了避免暴露,根本没有准备马匹这样引人瞩目的东西。因此他们下山,也只能靠脚一步一步的走。 红雁脚程快,刘琼让她提前去搬救兵。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和西番大王子,连夜赶路。 路上还遇到了野猪,他们不敢用火器,太大的声响会引起注意。只能几个姑娘肉搏上阵,好不容易才制服那野猪。m.biqubao.com 可即便如此,他们也能感受到身后的西番士兵,越来越近。 在一个岔路口,刘琼对剩下的人道,“所有人兵分三路,一路向北去同怀镇,一路向南去蒲都镇,还有一路绕道同兴镇。” 大家都明白了刘琼所想,自觉的分成了三列。 “如今咱们所在之处,乃西番与南燕暧昧之地,只要进了南燕的土地,咱们就安全了。”刘琼看着众人道,“期待与大家在南燕的地界上会和!” 刘琼给众人分配了足够的食物、银两和武器。 送走三批人后,只剩下刘琼、西番大王子和小雯三人。 “琼姐,咱们去哪儿。”小雯问道。 刘琼让小雯脱掉西番大王子的衣服,给他换上了普通汉人的衣服,又用自己的头发给他做了顶假发,剃了胡子。 而她和小雯,也都换成了汉族女子最寻常的衣服。 “以后,你就我妹子,这人是我夫婿,久病不治,咱们去锦州寻医。知道了吗?” 小雯立马点了点头,“知道了,姐。” 西番大王子被灌了汤药,迷迷糊糊的,脑子不清楚,虽然能行走,但是分不清东南西北,吱吱呀呀的,也说不出完整的话。 他们一路走一路停,倒是遇见了几次西番人,却也没出什么岔子。 走了几日,总算到了兴怀镇。 兴怀镇如今的县令是刘琼的老相识,沈骄阳的前同窗朱子吾。而且早前也听说,如今许大夫也在兴怀镇行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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