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空万里无云。 蒋席和来福都迈着小步子,踏着光辉,结伴散步。 一人一狗,和谐且温馨。 阳光很耀眼,迷的蒋席都看不清前路。 蒋席低头,看着身边的来福,“老家伙,你能自己回家吗?” 来福抬头看向他,那眼神好似在问,为什么? 蒋席扯着唇角,露出一个无力的笑。 一阵天旋地转,眼前景象发生翻天覆地转变,黑暗吞噬他的疼痛,来福趴在身上,不停地舔着他的脸,用身体供着他。 “蒋哥——!” 微弱的光亮里,蒋席看见大步朝自己奔来的荆琛。他的身影最终随着眼中光亮一同消失…… 荆琛一把抱起倒地的蒋席,大喊:“快把车开过来!!” 狗的感知也是很灵敏的,祂感觉到自己主人出事了。 它守在荆琛脚边,不停哀叫,蒋席被送上车,祂就围着车子打转。 “汪汪——” 荆琛所有关注都在蒋席身上,根本就没注意到来福。 车走了,来福追着汽车跑。 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狗,又怎么能追的上汽车。 它被铁门给挡住了去路,眼睁睁地看着汽车一点一点消失,嗷呜声叫个不停。 时宴知得到消息的时候,医生已经彻底宣判了。 喻岁问:“医生怎么说?” 时宴知摇摇头。 喻岁面色一变。 虽然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可真到这一天了,这个冲击依然还是让他们无法接受。 怎么就不行了呢! 他们去了医院,病床上的蒋席已经被插满了管子,陷入昏迷中。 荆琛一双眼睛憋得通红,浑身绷的很紧。 时宴知拍拍他的肩,“最后再陪陪他吧。” 这已经是他们如今唯一能做的。 话落,荆琛直接哭了出来。 他把蒋席当朋友,当大哥,当亲人,可以说,这世上,他是自己最亲的人。 这样的结局,荆琛是真的接受不了! 为什么要这样! 老天爷就不能放个手,就算是让他带着自责度过一生,也总比就这么夺去蒋哥生命要强! 看着伤心痛哭的荆琛,喻岁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生死面前,所有的芥蒂都不复存在。 这一刻,喻岁也是心怀祈求,希望蒋席能好。 蒋席昏迷了三天。 第三天的时候,荆琛还接到家里保姆的电话。 “荆先生,来福已经三天没吃饭了。从你们离开后,祂就开始不吃不喝。” 闻言,荆琛才想起来,蒋哥昏迷的时候,来福就陪在一旁。 思及此,荆琛心更堵得慌。 “荆先生,我现在该怎么办?” 她不能让这狗饿死在自己手里啊。 荆琛说:“你把来福送医院来。” “好。” 来福一来医院,看见蒋席,立马就趴在床前,不停地舔着蒋席的手。 它在想将蒋席唤醒。 “嗷呜……” 来福低声哀鸣,详细看,甚至能看见它眼睛是湿的。 荆琛忍着心中酸涩,给它倒了一碗狗粮,“吃吧,吃完了你才有力气陪他。” 来福似听懂了荆琛的话,它大口大口吃着狗粮。 不是饿的,只是想快点陪着蒋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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