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擎之夫妇见了红麒,明显脚下的步子都跟着变快了。 红麒也是眼巴巴望着,等着他们靠近了,他一头扑进父母怀中,嚎了一声:“爹娘!儿子想死你们了呢!” 心中想的是:这两天我把你们当菩萨一样供着,回头我带着雪宝见你们,你们可别让我下不来台! 不过,那份亲情也是真的。m.biqubao.com 红麒一直期盼着过那种有爹有娘有人疼、也能疼人的日子。 易擎之抱了抱儿子,心中欢喜,道:“好孩子,爹也想你。最近又喝酒了没?没事别老喝酒,影响生育,你老木头干爹年轻时候的教训,你们几个晚辈都要记着!你可是我们家里唯一的男孩子!” 红麒心中咯噔一下! 夜康立即笑着打招呼:“干爹干妈!咱们回家!” “回家,回家!”易擎之笑着道。 回去的一路上,易擎之拉着儿子不停说话,易琳被遗忘在角落里。 她无奈地捧着下巴,对着夜康道:“大哥啊,你瞧吧,爹地妈咪多偏心啊,我哥哥没回来的时候,我是他们手中的宝,我哥哥一回来,我就成了墙角的一根草,唉~!” 易琳过去时常来乔家做客,所以她小活宝的性子,夜康是知道的。 他还想着,往后王府里多了一个她,今夕的日子也会跟着鲜活起来的:“有时间多去春阁走动走动,你大嫂怀孕了,要多笑,孕妇笑了,孩子会长得很漂亮。” 易琳白了他一眼:“敢情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说相声的啊?” 夜康噗嗤一笑,接着开车。 一行人抵达王府之后,车子直接在夏阁门口停下了。 凯欣是从小在乔家长大的,往后能定居在这里养老,对她来说是落叶归根。 易擎之过去一直守着凉夜长大,本就是个孤儿,如今凉夜早已经嫁到宁国多年,如今他跟妻子孩子们住在乔家,伴着凉夜,他也有种落叶归根的感觉。 根,当人活到一定岁数的时候,就会明白它何其重要。 并且它的存在于血缘无关,只与人心、只与感情有关。 站在夏阁门口,望着焕然一新的别墅,易擎之夫妇都有些认不出了。 凯欣问:“这是夏阁?” 夜康笑了:“别墅的外面也贴了这种高级瓷砖,看起来更有质感了,而且菜园子花园子全给扒了,挖土机直接开进来挖的这个小池塘,睡莲是刚种上的,锦鲤也是刚养上的,小亭子也是。妈咪说左边这一大片的草坪给你们留着,你们想怎么弄都行,养个大狗,或者搭个秋千架,或者弄个篮球场,随意!” 易擎之在夏阁住过,跟纳兰庭也住过一阵子。 他看的仔细,道:“窗户都换了,以前是方的,现在整成欧式椭圆的了。这房子该不会是扒了重新盖的吧?” 夜康道:“呵呵,干爹说笑了,重新盖可没这个时间。只是整修力度比较大。走,进去看看,里面啊,各种家具家电生活用品一应俱全!” 易擎之点点头,牵着凯欣的手一起往新家走进去。 易琳已经迫不及待往里冲了。 而红麒,则是东张西望的,一个上午都没见着那只母老虎了,也不知道她干嘛去了? “太棒了,这房子装修的比我们在成都的房子还要漂亮,太豪华了!” 易琳左看右看,直奔楼上,发现还有一个特别漂亮的公主套房,她笑呵呵地露出一个小脸来:“我找到我的房间了!干爹干妈给我弄了个大套房!哈哈哈!我以后也是有两室一厅的人了!” 易擎之夫妇宠溺地笑了笑。 夜康陪着,介绍着,还道:“我中午要跟今夕去大礼堂彩排,一会儿咱们全都在春阁吃个午餐,聚一下,然后我们就走了。妈咪说了,你们刚来,一定要开灶,房子开了灶,人气就聚起来了,所以叫了安安跟威威晚上过来,在秋阁一起吃!” 易擎之明白乔家比较忙,连连点头:“不错不错,能这样安排已经不错了,你们该忙去忙,我们也不是外人,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夜康笑了:“那是!” 中午,大家一起在春阁用餐。 雪宝依旧不减踪影。 红麒原本不想搬过去,但是父母妹妹都来了,不搬也不行了。 瞧着与雪宝缠绵一夜的房间,他真是舍不得,也不知道那只傻虎会不会知道他搬家的消息呢? 午餐后,大会堂—— 因为是彩排,所以夜康夫妇穿的是便装。 尤其是今夕,一双小羊皮的软底平底鞋,踩在脚上特别舒服。 她的小手小心翼翼地放在夜康的臂弯里,沿着大礼堂中间的路,并肩往前走。 身边,安排了礼仪老师陪着一路纠正,结果礼仪老师惊讶地发现,这两人的气质与修养浑然天成,根本用不上他指点什么。 他还跟乔歆羡说:“世子妃好气度,好像天生就是皇室的孩子。” 乔歆羡笑道:“过奖了。” 其实,乔歆羡想着的却是:那是,我儿媳妇是圣女!是圣女! 两人照着一致的步履优雅向前,走到主席台的时候,会场上的布景有一面小镜子,是为了将一室光华反射地更为明亮的,接过,今夕刚靠近,就听见一道孩子的笑声:“咯咯咯~!” 今夕侧过脸望着夜康:“你听见什么了吗?” 夜康以为她不舒服了,赶紧揽过她的肩:“怎么了?” “咯咯咯~!” “哈哈哈~!” 两个小孩子的声音! 今夕左右看了眼,顿时莫名:“有孩子在笑,你听不见吗?” 夜康紧张地望着她:“你别吓我,我没有听见孩子的声音啊。” 今夕深呼吸,依着司仪的吩咐转了个身,与夜康站在某处。 司仪道:“抬起右手,对着观众席招手,手掌摇晃为30度左右,不已幅度过大。” 于是,夜康夫妇就齐齐站在那里,不断练习着打招呼的动作,直到司仪说:“可以了,就是这样挥手的。” 他们再往下一个进程彩排。 只是,今夕垂眸的时候,却意外看见那面镜子里的自己,自己的小腹处,被一团银白色的仙气笼罩着,非常明显。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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