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夜对着今夕使了个眼色。 今夕当即对着红麒笑着道:“麒儿,先过来跟我们说说看,让我们大家帮着一起想想看。你这样莽撞去找她,未必找的到。” 雪宝如今已经是灵兽了,她有心要躲,根本找不到。 红麒最恨这一点了! 看来,他要像个办法,将她日日夜夜拴在身上才好,看她往哪儿跑! 负气地走过去,往餐桌前一坐,他闷闷道:“我跟雪宝和好了,我把记忆找回来了。我让她跟我一起去机场,她非要说,这种事要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跟我爹娘说比较容易接受。但是,有什么好等的啊,我们不偷不抢真心相爱,怎么就说不得了!” 夜康听红麒的态度,悬着的心放了一大半! 乔歆羡夫妇也懂了。 之前觉得雪宝跟红旗的事情挺惋惜的,不过雪宝有了选择,他们不好干预。 再说了,凉夜心底也是希望红麒找个好姑娘结婚生子的,主要凉夜是觉得易擎之跟凯欣,这一路走来太不容易了,尤其是易擎之,他如今看起来是幸福的,谁知道他过去受了多少苦?再加上红麒一丢就是这么多年,家里丢了亲骨肉的,就没有一个真的过的幸福的。 所以凉夜本意是不舍得易擎之夫妇再难过、费神了。 但是,孩子们大了,要跟谁结婚,这种事情还真是管不住啊! 乔歆羡知道妻子舍不得易擎之跟凯欣,便不开口,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默默用餐。 在家里,他素来是这样的性子,有妻子在的场合,自己往往是比较沉默的。 反正他一向都是以妻子的态度为准的。 夜康则是笑了笑,道:“雪宝说的对,一定要找合适的机会。一会儿我陪你去机场把他们接来,然后在夏阁安顿好。这次他们是包机过来的,光是行李就带了三十多件,我们先帮忙搬家,别的,后面再说!” 今夕点点头,道:“你相信康康啊,康康最疼雪宝了,之前雪宝不肯让你记起来,所以康康不好插手,现在你跟雪宝都和好了,康康自然是想着方法帮着你们的。” 凉夜眼珠子转了转,道:“嗯,我自然也是站在你跟雪宝这一边的,你父母坐飞机过来,旅途劳累,一心还想着快点见你,结果大老远赶过来,一口热茶还没喝上,你就给他们砸下个晴天霹雳,这也太不厚道了。” 红麒一听,面色有些惭愧。 其实,他也是个很有孝心的人呢,他只是希望父母能够早日接纳他跟雪宝,别让他在亲情与爱情中两难。 而大家显然也都知道雪宝之前选择分手的原因。 凉夜还道:“生育的事情震的不是大事。之前,歆羡的双胞胎姐姐,佐琪佑琪,就是试管婴儿做出来的双胞胎啊,不也生活的很好嘛?” “试管婴儿?”红麒愣了一下。 他好像在中国听过,因为那种专治不孕不育广告的牌子,还有传单,在中国到处可见! 夜康眸子一亮,笑道:“对啊,两个姑姑就是试管婴儿,到了我爹地这里,才是爱情结晶,所以爷爷奶奶才会给我爹地取名歆羡,歆羡是古诗里的词,很美的,美好爱情的意思。” 今夕也道:“雪宝的思维还是比较单一的,她能够想到的孕育孩子的方式自然是男女圆房。但是现在科技发达了,想要孩子,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了。所以我觉得,为了你的幸福考虑,你父母未必就真的不会同意,关键是找一个合适的机会,这样比较好。而显然,今天并不是一个谈这件事情的好时机。” 一圈人苦口婆心地劝着,红麒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 他吸取了大家的建议,想了想,觉得有道理。 于是,他一点头,拿起餐桌上的餐具,道:“好事多磨,那我就再等等!” 见他吃了,今夕也笑了,给他夹了点好吃的,又给夜康夹了点,还道:“你多吃点,中午还要去彩排,别饿坏了。” 乔歆羡这会儿才开口,笑着道:“呵呵呵,往后我跟你们妈咪可算是彻底安心了,我们康康有人疼了。” 上午九点半。 夜康、红麒、孤白枫,还有专门跟着过来坐搬运工的府兵,全都站在国际到达口的贵宾通道口,翘首而盼。 不远处,一个穿着粉红背心裙、黑色小皮靴的姑娘一口气往这边冲了过来:“大哥!大哥!哥哥!” “易琳!”红麒瞧见自家亲妹妹,立即露出宠溺的微笑:“琳琳!” 带她一口气冲到自己面前来,他弯腰将她抱起来,还带着她转了两个圈圈,这才把她放下来! 易琳挽着他的手臂,都不肯放开:“大哥,哥哥,枫枫哥哥!上午好!” 夜康笑着揉了揉她的头发:“易琳又长高了,再过几年,就是大姑娘了!” 易琳一脸骄傲道:“大哥,我参加了宁国语言学校的入学考试,是网上的卷子,考了双百分呢!我宁语从小就好,能有这个成绩,把学校老师都惊讶了呢!” “哪个学校?”夜康问。 易琳道:“春蕊国际!” 红麒望着她,一脸羡慕:“真好!我们琳琳就是聪明,又聪明又漂亮又可爱!不过,我也要进部队了呢,太子殿下说,就让我念半年军校,不过,康康会找人给我补文化课。” “二哥三哥没来啊?”易琳问。 夜康笑着道:“他们昨晚喝醉了,这会儿怕是还没起。” 不远处,易擎之夫妇手拉着手出来了,身边还有不少机场的地勤人员也跟着出来了,他们都帮着推着行李,放眼一瞧,还真是壮观。 原本,乔歆羡娶了凉夜,要跟着凉夜叫易擎之小舅;而易擎之娶了凯欣,也要跟着凯欣叫乔歆羡小舅。 偏偏多年来两个男人谁也不肯低头! 闹到最后,两边说,罢了,反正没有血缘关系,何必太认真呢,干脆称兄道弟好了。 于是,乔歆羡跟易擎之、木尚清三人成了拜把兄弟,彼此的孩子相互称呼对方干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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