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卫抿了抿唇,缓缓低下头。 “那姜娇儿的东西不是那么好拿的,除非她自愿,否则想也别想。” “你别忘了,当初遂州的事情。” 亲卫点头:“属下知错。” 齐司州摆了摆手:“王府里头的东西别肖想,咱们做好自己该做的就行。” “说说仓库的情况。” 齐司州慢条斯理地擦了擦嘴,亲卫颔首:“咱们的人一直暗中盯着,每隔三天随风就要出门采买一批粮食,但她从不在同一个地方买。” “然后送到单独租用的一个粮仓里面,咱们的人去看了,那粮仓里头除了粮食之外,还有很多干草。” “干草?” 齐司州敏锐捕捉到一丝不对劲,眼神逐渐锐利起来。 “是,那种干草是专门喂马的。” 齐司州脸色透出几分复杂,喂马的干草,姜娇儿囤这东西做什么? “大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虽然咱们没能抓到沈鹤豢养私兵的证据,可这粮草就是最好的证明!” 亲卫眸光中透出几分精光,“大人您想,这要是没兵,要粮草做什么呢?” “沈鹤囤积这么多的粮草,总不能是用来做善事的吧?” 齐司州眉眼微动,神色有几分松动起来。 手指轻敲在桌面上,一下一下,仿若他内心的起伏。 “大人,要我说咱们干脆一把火给他烧了,管他是做什么用的,这么大量的粮草没了,沈鹤和姜娇儿肯定急得团团转!” “烧了?”齐司州皱眉,亲卫用力地点头。 “属下知道大人有顾虑,既然大人担心,咱们又不能什么都不做,不如放一把火给他烧了,一了百了!” “心血付诸东流,也是给他们一点教训!” 齐司州若有所思地看了他一眼,缓缓摇头:“不行。” “烧了粮草简单,无非就是一把火的事情。” “但如果这真的是私兵所用的粮草,那么同时烧掉的也是证据。” 齐司州不赞同,烧毁粮草顶多就是让姜娇儿损失一些钱财,可她最不缺的就是钱。 这种无伤大雅的小痛于她而言微不足道,根本不足以给予两人重击。 可若是能抓到现行,就能给与沈鹤迎头一击,能给两人扣上谋逆的罪名,除掉两人的性命! 他在姜娇儿手里受的委屈,不是一把火就能平息的。 亲卫垂眸,小心翼翼询问:“那大人的意思?” “粮草不能存放太久,他们不断添置,不可能永远放在仓库里。” “既然要运送出去,那只要知道他们的运送地点,就能将其一网打尽!” 齐司州目光闪烁,精芒毕露。 …… 王府。 姜娇儿用糖渍腌了金桔,糖的甜腻刚好综合了金桔的苦涩。 王羽墨尝了两颗,连连点头:“王妃手艺还是一如既往的好。” “山长很久没来王府了,今日倒是稀客。” 姜娇儿笑着颔首,吃了果子再喝上一口泾阳茯茶,刚好压住果子的甜味。 “王妃,我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王羽墨眯了眯眼,脸上露出几分笑容。 “无妨,山长有话直说便是,本宫知道山长若非是遇到了难处,也不会来麻烦本宫。” 王羽墨呼出口气,“青山书院逐步稳定,今年已经三人中了进士,但书院因为起步晚,其实很多学子还是跟不上的。” “在与各书院交流中,我发现青山书院的学子认识浅薄,对某样事物只有片面认知,且他们照本宣科,只会死读书。” “在下斟酌许久,想向王妃要一笔银子,作为学子们的游学资金。” “开拓学生们的眼界,让他们多走走多看看是好事。” 姜娇儿闻言,思索了下便点头。 “本宫会立马让人准备一笔钱,以后每半年一次游学,书院的学子们不论年纪大小,轮流都去。” “吃住食宿,本宫一律全包!” 王羽墨大喜,连忙起身:“多谢王妃!” “山长客气。”她抬手示意,“只要是有利于学生们的发展,本宫都会鼎力支持。” “不过本宫也想多嘴问一句,既然山长有了游学的想法,那么这第一站是打算去哪儿?” “南昌。” 王羽墨回答道:“南昌途径南宁,走陆路观水路,一路之上可领略咱们琼州风俗文化,可见咱们琼州风光。” “在下觉得,游学是长期之事,学子们得从琼州开始,只有熟悉了自己的家乡走出去见到波澜壮阔的世界,才会知道差别在哪儿,也会知道自己的家好在哪儿。” 姜娇儿眼眸转了转,倒是没想到王羽墨想去的第一站是南昌。 南昌与南宁同为临海四府,运输业发达,与琼州截然不同。 与南宁相近却也有所不同。 “山长,本宫有一个不情之请,这次游学能不能加上知宝?” 王羽墨愣了下,自书院开起以来,姜娇儿从未用自己的特权要求过他任何。 这一次,倒是稀奇了。 “王妃,书院每人都有机会去的,无非就是早晚的事儿,在下敢问王妃为何要将小郡王安排在第一队?” 姜娇儿高深莫测地笑了笑,却没有回答王羽墨的问题。 王羽墨也知道自己逾矩,拱了拱手道:“游学之事还未敲定,名单也尚未拟定,小郡王自然是能去的。” “那就好。” 姜娇儿颔首:“山长,喝茶。” 送走了王羽墨之后,姜娇儿把沈知宝叫来了跟前,告诉了他游学的事情。 “娘亲,不是说教我做生意,怎么又让我出去游学了?” 沈知宝眉头一皱,多有些不情愿。 “做生意走南闯北,只有见识多了,生意才能做得更好。” “若你守着一方天地,开拓不了眼界,如何才能提高自己?” “井底之蛙的故事,从小娘亲就告诉你,如今机会就摆在你面前,去与不去,你自己抉择。” 姜娇儿看着沈知宝小脸皱成一团,丝毫不着急地端起茶水。 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 不走出第一步,永远不会成长。 沈知宝内心小小挣扎了几下,在姜娇儿的注视下,点了点头。 “娘亲,我去。”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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