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莲诗社的诗会,姜娇儿不在现场。 只是方成不服气,找了个人专门在万汇居盯着,那人也是机灵,前面那慕莲诗社包了场地之后,转头就说万汇居的东家满身铜臭,这就是过河拆桥啊,方掌柜肯定是不想听人家好话。 巧的很,那场诗会也算不得太成功。 尤其是最后那些个才女还有个“品评”的阶段,规矩是觉得哪位姑娘好,就给哪位姑娘的盘子里放朵花。 那些贵女的丫鬟们端个小巧盘子居然上了二楼。 殊不知,二楼里头的贵女少爷,早就有些不耐烦了。 二楼里的人因为大多不是冲着慕莲诗社来的,有些碍于礼貌,给了花,有些却倔强得没有理会! 总之那盘子拿下来的时候,慕莲诗社的一众社员,脸色都不怎么好看。 他把这些难堪的情况一一报给方成了,方成听了几句就叫人离开了。 哼,想借光没借着吧,得知是这么个结果,方成也不着急了,慢悠悠等着那慕莲诗社的人收拾好了,他才过去。 本想和慕莲诗社的社长见一面,但他过去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方成觉得对方定然是觉得难堪才走的,同时心里也有点别扭,这些个贵女,一点规矩也没有。 方成心里气不过,又去姜娇儿耳朵边念叨了两句。 姜娇儿倒无所谓,因为这两天有些人已经将诗会的消息放出来了。 如今舆论已经转了风向,由于慕莲诗社的不成功,万汇居所谓的“没什么了不起”也被推翻了。 至于东家只是满身铜臭就更不存在了,毕竟万汇居东家的奇思妙想,一般人拍马不及。 “好了,这事儿结束就过去了,苦果就让她们自己咽下去吧。” 诗会的失败,必然要牵连几位贵女的名声。 方成闻言,就是一叹:“早知今日,慕莲诗社何必花那么多钱买下这个机会,手太大了。” 姜娇儿心里也跟着应了一声,可不是么,五万两呢,就得了这么个结果。 同时,一股子怪异之感也从心里冒出来,五万两不像是认真出价,更像是冲动砸钱。 姜娇儿没想明白,方成也说,虽然他们是五万两买下了这个机会,但办诗会的时候,好像还有些扣扣搜搜,点的糕点一共加起来没个五十两银子,茶水也只点了一般的。 姜娇儿想不明白,就只能暂时把此时抛之脑后:“方叔,虽然这些个贵女可恶,但事情过了就过了。” “马上就要放榜了,书坊的生意一定要跟上,这可是个好机会。” 方成点点头:“东家放心吧,您说的我都记住了,只等那五十人榜上有名,到时候再出个下册。” 书坊的生意和万汇居比起来,说句蚊子腿也不为过。 但是和读书人打好关系却是重中之重,所以方成也慎重的很。 姜娇儿满意了,便让方成回去盯着,她自己则去接孩子了。 三个孩子重回国子监,她还是有些不放心,好在两兄弟的重心都放在了读书上。 沈小甜如今也用功许多,但还是喜欢回来捣鼓一些花花草草。 她对这个很感兴趣,姜娇儿也不好说女儿像是在过家家,还认真请来一个医女教她,也算是过了明路。 别说,沈小甜如今也像模像样了,姜娇儿立刻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欣慰。 一直到放榜那日,姜娇儿的目光才从内院挪出来。 如今的京城,许多举子手中都有一本,五十集。 这集子本来叫《万汇居文会集》,但众人传着传着就变成了五十集。 有些记忆力好些的,那五十人的名字来历都背下来了。 一到放榜,就有好事儿的去看,而那五十人果然都在榜上! 简直神了,就是往常也有人做庄下注,选一些人看他们是否能高中。 可从来没有谁能一下押中五十人的,毕竟这会试只取不到四百人。 等红榜一下来,万汇居的书坊立刻就跟着下来了新的集子! 还是那五十人写的篇章,从前可能卖个稀奇或者希冀,如今就是确定的真本事了。 方成直乎奇了,因为这第二张稿,他去要的时候还有人拿乔。 方成就把姜娇儿说的话说了一遍,他先是问了往年状元的名字,果然所有人都记得。 又问了榜眼探花的名字,也缺是一半记得一半不记得。 等他问到第四人的名字,能说出来的就寥寥无几了。 方成就道,这一次的集子,能让他们被人记得清楚些。 所以,那些文稿只用了很少钱就收上来了,放榜第二天,立刻大卖。 一时间,万汇居再次冲上了风口浪尖,聪明些的人早就看出了这里的门道,不过互惠共赢的事情,又能说出什么不是? 姜娇儿再一次赚得盆满钵满,还得了几个读书人青眼,纷纷夸奖她有识人之明目。 也有人跟着也赚了一笔,他们专门评判那五十人的文集,分析为什么这五十人在榜上,以及被万汇居看中。 不得不说,这是个很好的切入点,一时此类书籍也开始大卖。biqubao.com 这后面几天,文场上你来我往的,好似一场狂欢。 但,第八天,这场狂欢突然被按了暂停键。 因为太子突然被软禁东宫,而他所犯之罪乃是科举舞弊。 姜娇儿被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打了个措手不及。 真是想不到啊,明明这次的主考是太子队友,蔡侍郎。 一旦考过,这一届考生的座师都是蔡侍郎。 且,既然皇帝已经同意了太子去安排主考的人选,那就是有意让太子去挑选家底了。 所以这样看来,太子完全没必要在科举上动手脚。 但太子是真的被软禁在东宫了啊。 皇帝宠爱越贵妃,三皇子又总是要与太子比划,虽然说明争暗斗的太子输了不少回,却从没有一次比这次更严重了, 毕竟在科举上面动手脚,和直接在皇帝眼前结党差不多了。 此事一出来,京城里人人自危,姜娇儿立刻就撤了万汇居的书坊。 沈鹤从朝中带回来的消息也不太好,主要是这一次会试,万汇居也太扎眼了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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