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她没想到,沈鹤对此事十分计较,他又不傻,从方成那里就知道了,那些诗社太不要脸,一边想蹭万汇居的热度,一边还想踩他媳妇! “万汇居是吃饭的地方,为何要让那些人糟蹋了?” 沈鹤面色不虞,看起来很不高兴。 “怎么是糟蹋,不就是出借一天。” 沈鹤目光晦暗,盯着她一句话不说。 姜娇儿看他还有点小倔强的模样,不由得偏过头去。 沈鹤盯着她的侧脸,突然发现她的嘴角好像在往上扬,当即掰正她的头,一时心情复杂:“你笑我!” 姜娇儿摇头说没有,声音低软下去,人却痴缠上来:“诶呀,沈大将军,平时看你也不管这店里的事儿,就是同僚也不带过来吃饭,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吃万汇居的饭呢。” 沈鹤的同僚来万汇居,基本上都要吃火锅。 他可不喜欢和一群烫着臭汗的男人,吸溜着口水,涮同一个锅。 “没想到夫君这么放在心上呢。”姜娇儿娇娇开口。 沈鹤一张老脸血红,叹了叹:“我是为你不值。” 怀里美人狡黠地笑了笑:“你什么时候见我甘愿被人欺负了?” 沈鹤的心这才放下些许,捏了捏她精致鼻头:“你有什么好主意了?” 姜娇儿得意地笑笑:“哼,有时候,什么也不做也是一种攻击手段。” 沈鹤闻言微微挑眉,亲亲姜娇儿白白嫩嫩的脸蛋儿:“嗯,你要是觉得麻烦,别理他们就是了。” 姜娇儿笑呵呵把头埋到他脖子里:“放心吧,太麻烦了我肯定避开的。” 但其实避开还是种示弱呢,她在心里悄悄想到。 姜娇儿没去管万汇居的事情,从头到尾都是万汇居如今的掌柜交接。 他按照姜娇儿说的,对方要在那天加什么点心,掏钱,想要什么菜品,还得掏钱。 至于布置场地什么的,姜娇儿早就和方成说的一清二楚。 然而对方可能还惦记着那被京城传的神乎其神的布景。 所以两边还是扯了一会儿皮,等对方发现万汇居绝不可能帮忙后,也只能自己赶工了。 然而他们可没有什么灯光效果的概念,至于姜娇儿文会的那一套,他们也是不认同的。 那天文会上主持的男女,都是伶人馆的,并不是多么出名,可胜在因材施用,人家说话条理清晰,气质也如春风拂面,暖沁人心。m.biqubao.com 慕莲诗社是没有这些概念的,他们最最看中的,是二楼的位置。 往常他们举办诗会的时候,那些小姐可以就近旁观,而世家公子就可能隔着一条河的距离观看了。 若只是一层楼呢,那些公子就可以就近观瞻她们的才华与美貌了。 还有万汇居那块黑板,也是她们想要的,姜娇儿的文会上用它写内容,排名次。 她们也可以! 虽说这些贵女完全不需要用诗社扬名,也不需要这样相看公子。 但是,又有那个青春少艾的姑娘们不虚荣呢。 姜娇儿理解这种心情,但是,要是为了虚荣,欺负到自己头上,那就另当别论。 一个下午加上一个晚上的时间,只让那些贵女弄出了些纱帐飘逸的垂在万汇居的大堂。 有人在诗会开始的时候进去一看,里面那模样,不知道还以为是灵堂呢。 其他部分,就像是小学生抄手抄报一样,拙劣地抄了点轮廓。 在原先放置梅树的地方,放了几只莲花。 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姜娇儿文会那天,冷梅香味叫人心旷神怡。 慕莲诗社的诗会,只让他们闻到了淡淡的淤泥味儿。 不是说莲出淤泥而不染吗?怎么就被淤泥给浸透了? 长宁侯颇得圣宠,他还有个妹妹进了宫,虽无子嗣,但也有些宠。 所以长宁侯的嫡长女柳慕莲儿,一向心高气傲。 且这样的身份,注定她背后也有些能人,可惜期待万汇居的,都是喜欢新鲜玩意儿的,她背后的能人在布置万汇居这一层面上,并没有搞出什么新鲜的。 而柳慕莲虽从旁人口中听说了万汇居的盛会,但她没见过,她在万汇居布置的那一套,其实还是诗社里的老一套。 诗社集会,先是闲谈,小姐妹在一起互相吹捧,有矛盾的再不动声色地阴阳两句。 随后就是由社长主持一下局面,再落入正题。 古往今来,小姑娘家的诗会都是那么一套。 可他们忘了,从前这些小姑娘办一场诗会,是不通知男客的,往往是那些公子们不知从何处知道了消息,再隔得远远的,如同雾里看花似的看一眼。 刺激之余还有一种朦胧的暧昧。 男人都喜欢这种感觉,但万汇居的二楼就没有那个感觉了。 更何况,他们是冲着万汇居的文会来的,并非是为了一睹姑娘家的容貌。 可是等他们坐定,突然发现,除了万汇居的茶水糕点还吃得下之外,就处处不舒心。 楼底下那几个姑娘叽叽喳喳的,一副自说自话的模样,可又偏偏忍不住偷四处瞟的欲望。 于是这场文会就变得非常滑稽,底下的姑娘们在一开始闲聊吹捧的环节停留太久。 二楼那些人急得抓耳挠腮,这到底是干什么? 难道浪费一天时间就是为了听几个姑娘说小话? 等到终于到了作诗的环节,这些姑娘们的心神都好像不在,作出的诗句,一句比一句离谱! 本来这几个姑娘还很得意,但当他们看到有人愤而离席,还要骂一句“不知所谓”的时候,终于回过神来。 随即,柳慕莲的脸色有些苍白。 那些公子也不想为难这些姑娘,但也实在是忍不住了。 之前的文会,虽然也有不少人是纯纯的看客,可大多数都是参与者,都是为了扬名,或者是结交人脉。 但是,男人就是这么现实,要么为了出名,要么为了慕色。 所以,前后差了半个月的文会,后面这场虽说是诗社举行的诗会,有些人已经是做看客的准备。 然而在巨大的落差之下,还是忍不住带着情绪离开。 不过好在,这些姑娘也有一些忠实的拥护者,那些人一直等到了最后才离开,诗会宣布结束的那一刻,他们还很担忧。 毕竟社长柳慕莲脸色苍白的很,像是累着了一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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