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城的火车上,林娇娇一直在坚持。 对于自己的身体林娇娇一向有清醒的认识,天大地大命最大。 身体不舒服林娇娇第一时间就告诉了旁边的男人。 “薛凯同志,我想睡觉,你守着我一点,我身体不舒服。” 她是个矫情的人,只要有人心疼,那就绝不会独自承受,现在这个情况,就算知道告诉薛凯也无济于事,但是她还是想告诉他。biqubao.com 他是她的丈夫,心疼她是应该的。 “是晕车还是不舒服?” 问话的功夫薛凯已经手脚麻利的从热水壶里倒出来了一杯黑褐色的热水。 “这是我在家提前煮好的补身体的药,你难受就喝一点。” 林娇娇的身体是个什么情况,恐怕没有比他这个当丈夫的更了解的了。 上火车之前他提前在家里煮好了药装在暖壶里,一路上他都小心翼翼的护着,以备不时之需。 看着茶缸子里面黑褐色的药,林娇娇还没喝仿佛就已经闻到了苦味。 眉头不自觉的紧皱,伸手扯了扯男人的袖子,脸上委屈巴巴的,“这是治什么病的药啊!” 是药三分毒,她可不想中毒。 薛凯直接把茶缸递到女人嘴边,“我让医生开的补身体的药,里面还加了治晕车的中药材,有病没病的都能喝。” 三碗水一碗药,他没说这么一暖壶,他用小砂锅整整煮了一天。 自己的身体自己知道,补身体的药,她几乎是当水喝,只要不是什么乱治病的药,或者是偏方,为了自己的身体她基本上都不会拒绝。 捏着鼻子一口闷了整整一茶缸的中药,林娇娇刚喝完,薛凯就往她嘴里塞了一颗大白兔奶糖,直接让她想撒娇搞坏的心思堵在了喉咙里。 看着林娇娇郁闷的表情,薛凯很不厚道的扯上了女人的脸颊,“你一撅腚我就知道你拉什么屎,得亏你男人还心疼你给你带了大白兔奶糖,真的是狼心都喂了狗了。” 薛凯这个心啊!真的是哇凉哇凉的,同甘的时候没从来没想到过他,吃苦的时候从来没有忘记过他,这小娇气刚才绝对是想要用喝完药的嘴亲他的嘴。 平常的时候嫌弃他嫌弃的跟什么似的,这会也不嫌弃他的嘴了。 整个一小白眼狼。 说完薛凯觉得不解气还狠狠的瞪了面前的女人一眼,真的是惯的她。 被男人提前防范的林娇娇有点心虚的摸了摸耳朵,不过在男人的糙话说出口的时候,心虚立马又变成了嫌弃。 这男人下乡一趟什么都没学会就学会埋汰人了。 她嘴里还吃着东西呢,他就在这跟他撅腚拉屎的,恶心死她算了。 嫌弃的皱了皱眉,“薛凯同志,请你文明一点。” 文邹邹的话听到薛凯耳朵里显得两人的关系客气又疏离,让薛凯心里一下子就不高兴了,想使劲掐一下她的脸让她长长教训,又记着她身体不舒服不舍得,只能嘴上用力恶狠狠道,“小娇气精,不知道老子没文化?” “哼,知道你没文化,所以你要不要亲亲你有文化的妻子。”林娇娇双手抱胸说的一脸高傲,仿佛刚才嘴里的话只是对他不经意之间的恩赐。 这高傲的姿态让薛凯的表情一下子就破功了,这小娇气一点也离不开他。 嘴角带着自己察觉不到的笑,但是嘴里说出的话却不饶人,“你不会又想让我尝你嘴里的苦药味吧!” 他是那么上杆子的人吗?刚喝完那么苦的药,还想亲他……想的还怪美的。 “……所以你要不要亲。”林娇娇说的莫得感情,口是心非的狗男人,他要是收起他脸上这荡漾的表情他还能相信。 脸上都猥琐死了,还在这给她欲于还迎。 对于林娇娇的话,薛凯用实际行动回答了出来。 亲上去的那一瞬间,薛凯在心里安慰自己他是看这小娇气精长的美才亲的,可不是想吃她嘴里的苦药味。 七十年代能坐卧铺车厢还舍得坐卧铺车厢的人不多,这整个车厢里也就他们三个人。 潭自勋还在隔壁的隔间里。 这可就方便他们两口子了。 过分的动作不敢有,但是亲亲嘴这种偷偷摸摸的小动作还是可以的。 胡闹了一通,最后以林娇娇身体不舒服结束。 病怏怏的人,躺在火车上的小床上,身体难受的一点力气也没有。 捂着胸口的林娇娇一副病弱西施的样子,这可让薛凯心疼的不行。 小心翼翼的俯下身子亲亲女人的嘴,“身体不舒服就睡会,我守着你,睡醒一觉就好了。” 打闹是打闹,自己妻子该心疼的时候也是真心疼。 从小到大,他就没见过比她身体还弱的人,一点风吹草动就能要去她半条命,对于她,他从来都不敢轻视。 听到薛凯话,林娇娇没多说什么,她身体确实不舒服。 半眯着眼,她希望一觉醒来就能到目的地。 这副身体真的要好好去大医院检查一下了。 林娇娇睡觉,薛凯就在旁边守着,时不时的摸摸她的额头。 身体弱的人最忌讳生病,尤其是他们还得坐那么长时间的火车,这要生了病连个看病的地方都没有。 嘴上嫌弃她娇气的人是他,把她伺候的娇气的人也是他。 接下来的两天,薛凯根本就没给林娇娇开口的机会。 吃饭喝水,他都恨不得替她咽下去,去厕所也是全程扶着。 只要她一睁眼就把她伺候的妥妥的。 好不容易坚持到了目的地,薛凯是一点时间也不敢耽误,行李直接扔给潭自勋,背着人就往下冲。 “娇娇,咱们先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在回家。” 林娇娇惨白惨白的小脸,让薛凯心跳都停了。 不管有没有病,他都得带她去医院看看,要不然他不放心。 趴在男人背上的林娇娇一句话都没说,她觉得自己也需要去医院检查一下。 同样的是两天一夜的火车,下乡的时候她虽然也难受,但是也没有虚弱成这样,林娇娇合理怀疑自己的身体又严重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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