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主的事情解决了,那么他们回城的事情就该提上日程了。 当林娇娇从男人嘴里知道他们这两天就能回城的时候,差一点没高兴疯。 不是说乡下不好,只是乡下的好不适合她而已。 这样的身子,又是从小没受过苦的娇娇,这一段下乡的日子已经是她这辈子过的最苦的时候了。 人都向往好日子,她也不例外,就算是在最艰苦的时代,她也想尽可能的给自己最好的日子。 女人的春风得意最有体会的便是薛凯这个男人。 天天晚上不仅不喊累,还配合他配合的良好。 有了女人滋润的男人和老光棍就是不一样,拿着林娇娇的小镜子,薛凯越看自己越觉得嫩的不行。 “啧啧啧,这小脸……” 这小脸白里透红的一看就和潭自勋不是一个档次的,他要是出去说自己是个十八岁的黄花大小伙子也有人相信。 一旁收拾东西的林娇娇早就看面前的男人不顺眼了。 一个糙男人愣是拿着她的小镜子照了多半个钟头,一边照还一边笑,他也不嫌瘆得慌。 毫不客气的对着男人的屁股就是一脚,“照完了没,照完了赶紧收拾东西。” 还沉迷自己美色的薛凯直接被自家恶婆娘给踢的往前一一倾。 扭过头对着身后的恶婆娘道,“林娇娇,你是不是要上天,你男人都该踢。” 当着男人的面,林娇娇缓缓的举起自己的右手,眯着眼睛道,“我不仅敢踢,我还敢打,你要不要试试?” 巴掌在男人面前摊开,似乎只要男人说一句要,她就能挥上去。 薛凯气急,却又拿面前的恶婆娘一点办法也没有。 他才刚被滋润了两天,还没体会到滋味呢!这一会可不敢惹她。 咬牙切齿的放下手里的镜子,开始收拾家里被这懒婆娘拉出来的一地家伙事。 “一天天的也不知道能干点啥,东西收拾了一个上午,一件衣服没收拾不说,还把屋里拉的乱糟糟的,家里要是没没了我这个当爷们的,我看你去哪哭去。” 小声的嘟囔完,男人还趁着女人不注意抬头瞪了她一眼,“一天天的除了吃就是睡,还病怏怏的,也不知青咋那么娇气……” 薛凯话好没说完,就被林娇娇突然回头给吓了一个好歹。 在恶婆娘眯着眼要发火的时候,男人立马转换成谄媚的表情,“收拾了那么长时间,娇娇你累了吧!我扶你去床上休息一会。” “呵!” “薛小凯同志,你是不是在心里骂我呢!” 林娇娇挂着小脸,双手抱胸,对着男人一副居高临下的表情。 武力她不行,但是在气势上她拿捏的死死的。 林娇娇自以为的气势,在薛凯眼里简直都要可爱死了。 撒娇的时候抱着你一口一个哥哥,挂脸子的时候,活活的一个资本家大小姐,他可不要太喜欢了。 对着自己媳妇,男人表达喜欢的方式无非就是两种,一种是床上的运动,一种是床下的亲亲。 男人凑到女人面前,动作迅速的亲亲她的脸亲亲她的鼻子,嘴里含糊不清道,“娇娇,我喜欢死你了,你也亲亲我,亲亲你男人,你男人把命都给你。” 对于男人的甜言蜜语,林娇娇就像是一个不解风情的大直男。 一脸嫌弃的推开男人的脸,“你亲就亲,别弄的我脸上全是口水。” 这男人一天天的能埋汰死,别人玩亲吻都是花前月下,到了他这里每次都是糊她一脸口水。 没给他一巴掌就已经是她忍耐的结果了。 “……我收着嘴呢!这次没把你脸上弄上口水。” 男人把脸埋在女人脖子里,说话也是含糊不清的。 他家这婆娘哪哪哪都好,就是这毛病忒多,自家爷们的口水又什么好嫌弃的,她要是糊他一脸口水,他肯定一个星期不洗脸。 “没弄上也不许亲了,赶紧收拾东西。” 林娇娇用劲把男人的头推远一点,推完还嫌弃的擦了擦自己脸上的口水。 都说女人是水做的,林娇娇觉得这一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靠谱,男人是水做的还差不多,尤其是她家里的这个男人,都快赶上水龙头了,哪哪哪的水都多。 本就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又水乳相容的相处了那么久,自家婆娘是个什么脾气他早就摸清楚了。 这会他要是不顺杆子下来,一会他铁定吃不了,兜着走。 临走之前,男人还不舍得把脸在女人手心里摩擦了一下,“娇娇,看在我那么听你的话的份上,晚上你多疼疼我行吗?” 以前薛凯不理解从此君王不早朝的意思,自从娶了媳妇之后,他可算是深刻体会到了这句话的意思。 还早朝呢,他恨不得一天二十四小时和她在床上躺二十五小时。 那种滋味,真的是太好了…… 说着说着男人的眼神就带着了热切,就如同一个看见骨头的大狗狗一样———摇头摆尾。 林娇娇:“…………”她有点不明白,怎么一句话的功夫他就开始发起情来了。 不明白,不理解,她也尊重不了,没好气的白愣了男人一眼,“赶紧干你的活,要是耽误我吃饭,你今天就独守空房吧!” 薛凯眼睛一亮,她这是啥意思,是不是只要他干完活,晚上她就能让他为所欲为了? 是吧!他媳妇应该就是这个意思吧! “啵” 男人高兴的搂着女人的头狠狠的亲了一口。 亲完还特别殷勤的扶着女人的胳膊,“娇娇我扶你去睡觉,养精蓄锐咱们晚上才好办事。” 男人狗腿的模样,再加上脸上显而易见的目的,让林娇娇想当睁眼瞎都不行。 挂着小脸使劲戳了戳男人的脑袋,“你能不能思想纯洁一点,别一天天的脑子里全是那事?” “想和你办生孩子的事情有什么不纯洁的。”薛凯语气里都带着委屈。 他又没出去乱搞,和自己媳妇这样那样的有什么不纯洁,他觉得自己是当代男人的好典范,结果她还嫌弃他不纯洁。 这日子真的是没法过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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