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年代世界_第424章 六零穿成一胎三宝的妈6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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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家的这顿晚饭吃的一点也不平静。
  林娇娇带着孩子刚坐上桌,就被三个嫂子给讽刺了一顿。
  “喲,这不是弟妹吗?凑的时间可真巧,饭一做好你就来了。”
  “可不是嘛?但凡弟妹早一点来,就能搭把手了。”
  赵荷花和宋娣两个人当着林娇娇的面,你一言,我一语的,就是看不惯林娇娇这悠闲的样子。
  没干活的的林娇娇,很是好脾气,“二嫂,三嫂,你们要是忙不过来咋不让大妮去家里叫我一声,在这阴阳怪气的,伤咱们的和气。”
  赵荷花眼睛一瞪,她就知道这个不要脸的什么话都能说的出来,当着公公婆婆的面,就算她真的是阴阳怪气也不能承认啊!“弟妹,你误会了,俺就是感慨一下,你来的时间巧。”
  林娇娇也笑:“二嫂,你还不知道我吗?哪有什么巧不巧,我就是懒。”
  赵荷花:“…………”
  宋娣:“…………”
  老四家的可真实在,早知道刚才就说她懒了,现在后悔也没用了。
  正好高二妮这时端着饭出来,打了一个团场,“知道你们几个妯娌关系好,等吃完饭再继续聊。”
  赵荷花:“………”她和林娇娇关系可不好。
  宋娣小声的嘟囔:“谁和那个懒货关系好。”
  林娇娇抬头看了一眼现在才出来的大嫂笑了笑没说话。
  要是以前这大嫂在赵荷花和宋娣出声的时候就出来打圆场了,今天出来那么晚,这是想下她的面子,然后在她面前充好人。
  不怪林娇娇这样想,在原主的记忆里就家里就这个大嫂是个人物。
  *
  吃饭的时候,林娇娇可算是涨见识了,因为今天是中秋节,赵金花就分了一下饭,菜是随便夹,桌子上的筷子夹的飞快,不一会林娇娇面前的三盘子菜就成空盘子了。
  三个小的,显然是经历过了,每个人的用勺子抢了半碗菜,林娇娇这个傻看着的人是连点汤也没喝上。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现在这个时候根本就没人关注林娇娇,好几个月没见油水了,好不容易中秋节家里割了一斤肉都吃的喷香喷香。
  林娇娇小口小口的吃着手里的玉米面窝窝头,等三个孩子吃的差不多了,她也立马放下筷子。
  从抢肉开始,高二妮就一直注意着林娇娇,现在看着她有走的意思,立马开口道,“弟妹,你是文化人,看看三个孩子有认字的本事吗?”
  屁股也抬起来的林娇娇又很自然的坐了回去,顺手把三个金招呼过来给他们擦擦嘴。
  “大嫂,你这是想送孩子去上学?”
  “嗯,两个小子都不小了,整天在村里瞎跑也不是个事,我想着送到学校里让他们认两个字,免得长大了连自己的名字也不认识。”
  不管这大嫂是不是算计她,让孩子上学这件事,林娇娇是很赞成的,尤其是穷人就要把知识改变命运奉成真理。
  这个时候林娇娇不会傻到说一些不好的话,“嫂子,我这些侄子侄女都是些聪明的,送到学校里肯定能学有所成的。”
  虽然是回的大嫂的话,但是林娇娇叫的是嫂子,面前坐着的可有三个嫂子,侄子侄女就更不用说了。
  不患均而不患寡,家里的孩子年纪都不小了,上学的没一个,现在大嫂提出来了,另外两个嫂子能没意见,她干脆直接把态度表明了。
  还有她家的三个小子,林娇娇觉得也有送到学校的必要。
  让娃子上学这个事,高二妮已经想了寻思了很久了。
  她家的三个娃子都是最大的,前几年日子不好过,饭都吃不饱哪有什么上学的心思,现在家里条件好点了,高二妮又想着让自己娃子认两个字,到时候让老四在城里给找一个工人当当也好开口。
  她现在唯一的担心就是婆婆不出钱,只要开了这个口,家里够年纪的孩子都是要上学的,这可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家里也就缓过来两年,她婆婆这个抠门的人肯定不舍得,要是老四家能出点钱这事就差不多了。biqubao.com
  不过这话肯定不能由她这个当大嫂的说出来。
  高二妮看了一眼一直没说话的婆婆,对着公爹开口道。“爹娘,这娃子上学这事你们是咋想的。”
  儿媳妇都提出来了,他这个当公爹的能怎么想,拿起自己的烟斗在桌子上敲了敲,“家里的男娃子有本事想去上的都送去学校让老师看看。”
  旁边的赵金花也没有反对,都是她孙子,她咋能不心疼,咬咬牙这点学费她还是出的起的。
  家里是个什么条件,林向东还是知道的,看着爹娘的脸有点不忍心,这事就该他们几个兄弟自己出钱,“把五个小子都送到学校里去,家里能负担的起吗?”
  本来就发愁的赵金花听到儿子这样说就更发愁了,“咱们咬咬牙就能负担的起。”
  现在娃子上学不严格,家里有钱的话就交点钱,没钱的就交点粮食,赵金花是想着交粮食,到时候从各家嘴里省出来一口就有了。
  听到两个男娃子能上学了,高二妮心里送了一口气,虽然比起闺女来她更喜欢儿子,但是她还是想为自己闺女争取一下,“娘,大妮年纪不小了,马上就出嫁了,我想让她上两年学,到时候也能嫁给好人嫁。”
  赵金花看了大儿媳一眼,“想上就自己出钱,这几个男娃子上学都得从牙缝里挤出了,女娃子也送到学校,家里的日子不过了,家里的活不干了。”
  在赵金花心里这几个孙女在养两年就能嫁人了,送他们上学白花钱,这钱想让她出门都没有。
  高二妮一直让闺女在自己身边坐着,听到婆婆的话,在桌底下戳了一下闺女的腰。
  接受到高二妮的暗示,大妮怯怯抬头看了一眼奶奶,鼓了鼓气还是把她娘交的话说了出来,“爷爷奶奶我也想上学,我去上学还可以照顾弟弟。”
  听到孙女的话,赵金花立马就火了,“赔钱货上什么上,要上找你爹妈去。”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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