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管饭,林娇娇当然不会拒绝,虽然有原主的记忆,但是一些实际的情况,还是要她自己亲身体会的。 跟着三个小的来到了原主的爸妈家。 按着原主的处事风格打了个招呼。 林娇娇直接厚脸皮的坐到了饭桌前等着开饭。 本来就是个重男轻女的,要不是这个小闺女要招婿,长的好看嘴巴还甜,她根本就不会高看一眼,有了孙子之后,这个闺女在她心里的地位更是大大下降。 看着林娇娇这的等吃等喝的架势,王二红直接一巴掌拍到林娇娇后背,“还不赶紧去端饭,等着你爹娘喂到你嘴里?” 小闺女一点眼色也没有,要不是看在她生了三个孙子的份上,她才不管她的死活。 林娇娇被王二红的这一巴掌拍的差一点没吐血,“妈,你轻点,我可是你亲闺女。” 以怪异的姿势摸了摸自己被打的后背,林娇娇疼的呲牙咧嘴的。 王二红对着她动手,那她就使唤她的心肝宝贝。 “大金,二金,三金过来给妈妈捶背。” 便宜儿子的名字林娇娇不是第一次叫了,但是每次叫起来都有点拗口,也不知道原主是多喜欢金子。 原主的三个儿子,六四年生的,今年六七年,已经三岁半了,大儿子林军,小名大金,二儿子林宇,小名二金,三儿子林正,小名三金。 既然她已经接受了这个身份,那么儿子自然也是她的,使唤起来林娇娇是一点负罪感都没有。 幸好三个儿子也不是什么漏风小棉袄,林娇娇一叫就屁颠屁颠的过来了。 凑过来的三小只,一边帮着林娇娇捶背,一边偷偷摸摸的跟自己妈妈打小报告,“妈妈,今天奶奶做了红烧肉,可香可香了。” 对于儿子的话林娇娇眼皮都没抬一下,“那一会大金二金三金多吃一点。” 不管是六十年代的林娇娇还是二十一世纪的林娇娇都不是委屈自己的人,就算是在这缺衣少粮的年代里,她也不馋肉。 听到妈妈的话,大金乖乖的点头,“我要带着弟弟多吃一点。” 林娇娇摸了摸便宜儿子的脑袋,“大金真乖。” 一旁捶背的二金三金听到自己妈妈夸哥哥,不甘示弱的说道,“妈妈,二金也乖。” “还有三金,也乖。” 林娇娇挨个摸了一下三个儿子的头,“嗯,都乖。” 看在三个孙子的面子上,王二红又嘟囔了两句,看实在是指使不动这个小闺女才罢休,“懒死你算了。” 饭桌上,林娇娇都想给王二红竖一个大拇指了,这红烧肉做的真的是绝绝子。 她一个尝遍天下美食的白富美都恨不得把舌头给吞了。 一盘子肉,她孙子没吃几口,都快叫这个败家闺女给干完了,王二红是气的心也疼,肝也疼。 在林娇娇再一次往红烧肉里伸筷子的时候,王二红眼睛一瞪,伸手挡住了林娇娇的筷子,“你三个儿子都没吃一口呢!一盘子肉都让你给造了,你以为这肉不要钱?” 当娘的就没个当娘的样,可怜她这三个大孙子,小小年纪就得自己吃饭。 得,这肉她还是少吃两口吧,免得她妈念叨起来没完。 不吃肉,剩下的两个素菜的味道就一般般了,林娇娇快速的吃完自己手里的玉米面窝窝头,开始给自己的三个便宜儿子夹菜。 虽然原主平常不咋管这三个金衣食住行,但是教儿子原主还是很在行的,三个小孩,吃饭都规规矩矩的,一人一个勺子一个碗,不争不抢的一看就是三个爱干净的小孩。 她不上工,林父林母下午还要上工,林娇娇也不多耽误他们都时间,拍拍屁股就要走的时候,被林有钱给叫住了。 “老闺女,中秋节你的算怎么过啊!” 不管他女婿多有本事,他也是招婿,这中秋节肯定是要在他这边过的,害怕他老闺女不着调,林有钱每年都得提醒一遍。 在原主的记忆里这种一模一样的问话一年要来好几次,林娇娇按着原主记忆里的固定模板回答,“爸,这事我不操心,你和妈怎么过我带着孩子就跟着你们怎么过。” 果然听到这话的林有钱笑的脸上的褶子都出来了,对着老闺女摆了摆手,“你就勤等着吧!到时候爸给你漏两手。” 以前的林有钱可不是这样,别说漏两手了,一想到自己辛苦半辈子连个后都没有,他让这些赔钱货喝西北风的心都有了,有了三个孙子以后他才干劲十足,他得给他这三个心肝攒家当。 林娇娇也很给面子,“好嘞,我到时候就带着张嘴等着我爹的好手艺了。” 不得不说原主还是比较了解她爹娘的,一开始就让自己的三个儿子叫爷爷奶奶,不叫姥姥姥爷。要不然到时候又得有的闹了。m.biqubao.com 把三个儿子留在娘家,林娇娇吃的肚子浑圆,一路上哼着歌心情好的不的了。 其实仔细想想原主的生活还是不错的。 自己单独开火,每天想做饭就做饭,不想做饭就来娘家吃饭,至于三个儿子,每天不是被原主赶到娘家吃,就是赶婆家吃。 林向北可没有原主家人口简单,三个金平常是不喜欢去他瘦奶奶家吃饭的。 林向北他爹林大柱他娘赵金花,一共生了四个儿子一个闺女,大闺女林向红,嫁到离大林村不远的大山村,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林向东,娶妻高二妮,生了两男三女,二儿子在林向南,娶妻赵荷花,生了一男两女,三儿子林向西,娶妻宋娣,生了两男两女,四儿子就是林向北,和林娇娇生了三个儿子。 林向北并没有分家,当初原主怀孕,在家里闹得要死要活的,才单独分了出来。 林家十几口人在一起,林大柱不缺孙女更不缺孙子,当然不会多加看顾老小家的三个孙子,能给一口饭已经是他们当爷爷奶奶的疼孙子了,三个金去吃饭,从来就没有吃饱过。 和林向北家不同的是原主家人口简单,三个姐姐都已经嫁出去了,平常也就林有钱和王二红老两口,三个金在这里就是宝贝疙瘩,不仅能吃饱还能吃好,小孩子也是有心眼的,根本就不用原主说,对着林有钱和王二红一口一个爷爷奶奶的叫的香甜。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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