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又又又又穿越了。 林娇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但是内心深处告诉她这不是第一次穿越了。 穿越这个词她不陌生,可是放到自己身上,林娇娇足足花了三天时间才接受。 她一个美少女,直接无痛当妈了,这种情况不沉默个两天能直接接受吗? 所以林娇娇沉默了三天,这三天里她啥也没干,连吃饭都是靠着原主柜子里面的饼干和麦乳精填饱肚子,她躺在床上一直在思考人生。 她的人生到底有什么值得惦记了,为什么会让她穿越。 林娇娇想不通,也没办法想通,三天时间里她尝试了用无数种办法,都没有回到现代的那个窝。 现在她已经接受现实了,接受了自己是三个孩子的妈。 原主也是叫林娇娇,是大林村里林有钱的小闺女。 林有钱一共生了四个闺女,大姐林招娣,二姐林盼娣,三姐林希娣,老四就是林娇娇了。 这年代要是不生个儿子在村里都抬不起头,老了连个摔盆的人都没有,这是要绝户的。 对于林父林母来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林母王二红生林娇娇的时候难产伤了身体,以后再也不能怀孕了,本来林娇娇是叫林招婿的。 在林父林母心里不能继续生儿子都是林娇娇这个小闺女害的,理应该她留下来招婿。 所以就算原主是留下来招婿的,照样不受林父林母的宠爱,当然原主的另外三个姐姐也不受宠。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尤其是不受宠爱的孩子,原主从很小的时候就会看脸色,会哄人,再加上她长的也好看,全是挑着林父林母的优点长。 比起三个姐姐来,原主的生活还是比较好的。 在原主五岁的时候,哄着林父林母去送她上了学,五岁的原主聪明是聪明,但是因为在家里比三个姐姐受宠,也就有点小任性,偶尔听到老师说她的名字不好听,她就记在心里了,一直闹着林有钱和王二红替她改名字。 小小的原主,为了改名字对着林父林母说了一堆的甜言蜜语,连林父林母最看重的养老摔盆养老问题她都说出来了,虽然说的不是很清楚,但就是这样也够林有钱和王二红高兴的了。 两个没有文化的人能起什么好名字,改了改去的无非就是花了草了的这些名字,还是王二红想起大队长家的小闺女请人起的名叫林娇花,这花钱起的名字肯定是好名字,王二红直接大手一挥让自己闺女叫林娇娇。 原主用着林娇娇的名字一上就上到了高中毕业。 林家四个闺女,只有林娇娇上学了,林有钱和王二红平常上工都是满工分,另外三个闺女也不少挣工分,再加上林有钱还有个做豆腐的手艺,生活条件也算的上是大林村数一数二的了,供原主上到高中也没什么压力。 本来原主在高中是处了一个对象的,高中毕业以后嫌弃原主没有工作还不是城里户口,两人就分手了。 从小原主就知道自己是要招婿的,分手以后原主也没有多伤心,反而是想起了自己的以后,她的三个姐姐都已经出嫁了。 现在这个年头能做上门女婿的能有什么好的,所以她就打起来村里人的主意。 都是姓林,这样就不存在以后孩子跟谁姓的问题了,原主是上过高中的,有点心高气傲,村里没有出息的小伙子她也看不上。 经过千挑万选,原主相中了林向北,运输队的司机,工资高福利还好,最关键的是长的也是原主喜欢的类型。 挑了半天好不容易挑中了一个人,原主根本就不在意人家有没有对象,只要没结婚就行。 原主打听好林向北从县城回家的时间段,提前跳到河里等着,等林向北出现的时候她就假装落水不停的在水里挣扎。 事情也是按着原主预期的发展,林向北挑水救了原主以后,两人有了肌肤之亲。 原主又说通了林有钱和王二红让他们去林向北家闹,最后闹到林向北不情不愿的娶了林娇娇。 原主目的达成了,至于林向北的心情就不在她考虑的范围之内了。 结婚以后,林向北心里还有气,根本就不碰原主,原主也不是好惹的,直接给林向北下了药。 两人就那么一次,原主就成功中招了,怀了孕的原主在林家不停的作妖,成功的把自己一家给分了出去。 经过跳水,闹事,下药,分家这些事情,林向北对于自己娶回来的妻子可谓是避之不及,这么些年了,两人亲近也就下药的那一次。 原主也不在乎,孩子她有了,还是三个男孩,男人的工资全都在她手里,还不和老人一块住,不用上工,平常她想干嘛干嘛,男人不回家她还更高兴呢! 不得不说原主思想不是一般的先进。 原主在六十年代生活的好,她在二十一世纪生活的也很满意,怎么着就穿越了呢! 不理解的林娇娇扶着门仰天长叹。 忧愁不过三秒,林娇娇就差点被三个小炮仗给创飞。 “妈,奶让你去家里吃饭。” 看着面前三个一模一样的小人,林娇娇也分不清谁是谁,她穿来这三天基本都在屋里躺着,和三个孩子也没说过几句话,能认清楚才奇怪。 盯着三个小萝卜头的目光,林娇娇淡定的开口,“哪个奶?” 原主是个聪明的人,让三个孩子叫林向北爸妈是爷爷奶奶,叫她自己爸妈也是爷爷奶奶。 不管村里人怎么说,至少林有钱和王二红拿着三个孩子当命根子。 所以林娇娇才会问他们是那个奶奶。 三个孩子齐口同声,“胖奶奶。” 孩子小不知道两个奶奶有什么区别,王二红有点胖就是胖奶奶,赵金花就是平常老太太的模样,三个孩子为了区分在家里就是称呼她是瘦奶奶。 用胖瘦区分也就在家里说说,出去以后三个孩子同样都是叫爷爷奶奶,这是原主对着孩子千叮咛万嘱咐过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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