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如今寻找石漆的并不是王知府的人!” “什么,那是谁的人?”对于这话,郭兴黎就有一点听不明白了。是已经有人在帮王茂平找石漆了? “回大人,是巡抚大人派过去的!据说,最开始在肇原府发现了两个石漆块,王知府手上并没有懂石漆之人,所以只能私下向巡抚大人求助,如今已经找了几个月的时间。” 郭兴黎没有想到,发现了两个石漆块,巡抚大人就愿意派人过去,不得不说对于王茂平可是相当的信任。 至少是比他们布政司要更信任。而且一找就是几个月的时间。 “派些人手过去,一切听从那里管事的安排!” 虽然这石漆还没有找到,但是如今这功劳已经分好了啊!但愿他们的希望不会落空吧。 “是!” …… 王茂平没有想到,这布政司的动作还挺快,感觉距离石籍返回庆绥府还没到十天,就派了人手过来,看起来很是迫不及待啊! 对于这些人的到来,他还是很欢迎的。毕竟只有真正的找到了石漆,才能够有功劳不是。所以,还是抓紧时间找吧。而且越早找到,对于肇原府,对于林江来说,越有好处。 如今天逐渐开始变暖了起来,相比于往年来说,好像要暖和不少。想来翁南江上游的冰应该融化的更快。要多注意,避免发生凌汛。 王茂平有些无语的拍了拍自己的脑袋,他已经不再是阜安的知州,而且这些阮风节都能够想到。还是赶紧担心一下自己吧。 如今摆在他面前的还有一个未知而又难解的谜题。估计,是来到肇原府每年都需要面对的,去年他侥幸涉险过关,谁知道今年会是怎样一个情形。 这个谜题,就是今年的第一场雨大概什么时候才能够到来。会不会又像去年一样,迟迟不来呢。 如果是那样的话,就又要开始拼运气了,不仅是他的运气,还有所有肇原府百姓的运气。谁能够保证这次一定能赢呢?于是他每天又多了一项工作,就是望天。 就在王茂平等待着今年第一场雨水到来的时候,上阳县的王广顺夫妇也收到了王茂平的信。 这倒是出乎了夫妻俩的预料。毕竟之前林危毅不仅已经带信过来,而且他们也麻烦对方捎带了很多东西到肇原府。 如今竟然又收到了信。 “当家的,信上说了什么?”刘氏迫不及待的问道。 如今的王广顺相比于之前,又进步了不少,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识文断字的人了。所以,看一封信,还是没有什么难度的。 “你快说啊!” “咱家二平又要当爹了!”王广顺之所以半天没说话,是在反复的确认信上所写的内容,生怕自己看错! 刘氏一下子就站了起来,因为起的有一点猛,所以头猛然一晕,幸好及时扶住了桌角。 “真的,初筠有喜了?” “是啊,说九月就生了!” “九月,那得赶紧准备东西才行啊,要不然可就来不及了!对,还得赶紧回村,将这件事情告诉爹娘才行!被褥得赶紧做,还有礼物……”刘氏开始一刻不停的念叨了起来。看起来还有一些慌乱。 在有了年儿之后,王家人自然是希望王茂平夫妻俩能够尽快有第二个孩子,而且最好还是一个男孩。 这样一家人才能够彻底的安心。但是,这事情急肯定是急不来的。不是你去催,孩子就能够来,还是需要缘分到了才行。 尤其是刘氏,她自然是知道安初筠心里面恐怕是最着急的。因为当年的她在生了王春雨之后,同样也是如此。 不过,她遇到了一个好婆婆,黄氏虽然性子急了一些,但是对她还是很不错的,不仅没有因为她生的是女孩而磋磨她,而且也没有因为这件事摆过脸色。 其他孩子有的,王春雨也同样有一份。 所以刘氏对于她的婆婆还是充满谢意的。而她自然也想要做一个好婆婆。虽然心里很急,但并不想给自己的儿媳妇造成负担。 毕竟有年儿在,子女缘分或早或晚都会来的,刘氏时常这样安慰自己。瞧瞧,如今这缘分不就来了吗? 对于这件大喜事,夫妻俩自然是要向家里人分享的。于是也没有耽误,将消息告诉了王春雨等人以后,就让下人驾着马车,直奔杨树村而去。 然后王家人就都听说了这个好消息,黄氏那更是差点喜极而泣。王守昌急忙去给祖宗的牌位上香,告诉这个好消息。 老两口如今自然是不缺重孙的,先不说,如今已经有了王瑞鸿、王瑞晨两兄弟,王茂康和王茂景也马上就要当爹了。 他们老王家可谓是人丁兴旺! 但王茂平对于老两口甚至是整个王家而言,那自然是不同的。他们可是无比的期望,自己这个最争气的孙子能有一个儿子。 都说虎父无犬子,想来二平的儿子到时候也同样出色。 老两口如今已经发现了,从头划了到尾,他们家好像只有二平喜欢读书。排在第二的是为了面子主动要求认字的王广顺。 所以要想家里出一个格外出色的儿郎,恐怕还得指望二平啊! 王茂平很想告诉他爷他奶,你们的重孙女也不爱读书,所以不要抱什么期望了。 当然,对于王晞年不爱读书的情况,王家人是不太了解的。毕竟王茂平也是一个好面之人,所以在信上从来没有提及。 而在与重孙女短暂的接触中,他们也只是感受到了对方很机灵。再加上是二平的孩子,所以自然而然的就把她和爱读书画上了等号。 此时的王家正处于兴奋之中,已经开始张罗着给王茂平的第二个孩子准备东西了。虽然因为王茂康和王茂景要当爹,家里已经准备了一次。 但还是将衣服,被褥,床,枕头,玩物,礼物,掰着手指一项一项的捋下来,生怕漏掉什么。 “咱家剩下的几只大鹅,到时候一起给带走,年儿爱吃。”对于重孙女,老两口自然也是不会忘记的。 除了同样准备礼物之外,还没忘了王晞年最爱吃的大鹅。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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