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计策啊! 李成栋欣慰的看向义子。 这是要接过对方递来的刀,反杀了对方不说,再给他身后的多尔衮,来一记窝心脚啊! 牛! 这一箭三雕,就玩的贼溜! “你小子!” 李成栋使劲拍了拍义子的肩膀: “蛇口吞象,就让老二去办。 至于暗度陈仓,就交给你了! 老爹我,就留在这里陪对面耍耍! 看看究竟是他巷子深,还是咱们爷几个手段高!” “孩儿这就去!” 李元胤拉着二弟李建捷,跑到一边嘀咕去了…… 虽然李元胤只是义子,但是,这哥俩的感情却很好。 李元胤自刎后,清兵冲上城来。 李建捷听到大哥自尽,痛不欲生,大吼道: “兄死,我忍独生乎!” 他数度拒绝了清廷的招降,被害广州。 …… 亲兵的动作很快。 不过几句话的功夫,就将那信使搜了身,带到李成栋面前。 信使跪在地上,拍打着马蹄袖,按照清廷的三拜九叩大礼: “奴才沈成贵,拜见李大将军。” 李成栋端坐马背上,嘴角勾着冷笑: “姓沈? 你是皮岛那沈志祥的家丁?” 沈成贵急忙点头: “大将军明鉴,小的正是我家老爷的家丁,老爷让我转告大将军。 只要大将军不在进兵,就地扎营,我家老爷,自有白银送上。” “呵呵!” 李成栋晃动几下脖子,眼睛下意识的瞥了一眼身后,却见两个儿子,已经带着护卫,朝后阵去了。 对于义子李元胤,他可是放心的很。 “说说吧,沈志祥这厮,能给我什么好处?” 跪在地上的沈成贵,看到李成栋的眼神,也朝着那个方向瞅了过去。 只见两员年轻小将,带着二三十个兵丁朝南方拍马而去。 沈成贵以为李成栋这是在给徐州报信,就没在意。 听到李成栋的询问,他试探道: “好叫大将军知晓,我家老爷说了,只要将军愿意就地扎营,自会送上三十万纹银,以为酬谢。” 来的时候,沈志祥对他说了。 谈买卖么,自然不能一上来就暴露出自己的底牌。 虽然他已经决定要用一个时辰十万银子的代价,换取李成栋停留。 但是——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 沈家的银子,也是一刀一枪,从老百姓家里抢来的啊! 这个钱,挣得也不容易啊! 漫天要价,就地还钱。 能够少出一点买路费…… 多费一番口舌算甚? “三十万……” 李成栋冷笑一声: “我麾下这两万儿郎,就只值三十万吗? 还是———沈志祥觉得我李成栋,就拿不到封爵了? 三十万? 也想让我停下! 沈志祥当真是好胆子!” 李成栋是真的怒了。 虽然他早已看穿多尔衮的用意,也打定了将计就计的心思。 但是,身为武将,谁愿意被人轻视了? 三十万,也想收买了他? 若是皇帝没有重建大明之前么——三十万,停留一段时间,自然是李成栋求之不得的好事! 但是! 今时不同往日了啊! 李成栋的反应,倒不是虚与委蛇,而是…… 马上就又是年底了。 按照皇帝陛下的惯例,定然会在新年正旦大朝上,再次封赏一批勋贵!m.biqubao.com 自己可没有封爵的军功…… 此时的他,可是正需要军功的时候。 三十万…… 他还不如直接灭了沈志祥呢! 李成栋阴沉着脸: “回去告诉沈志祥,我李某人不是叫花子! 区区三十万,也想买我停手? 让他洗干净脖子,待我亲手摘下吧!” 沈成贵一看要遭,急忙再次开口道: “将军息怒! 将军息怒! 正所谓买卖不成仁义在,生意么,就是慢慢谈的。 以大将军之意,若是将军停驻一天,需要多少银子?” “哦?” 李成栋心思一转: 莫不是这老小子,还带了很多银子不成? 干特娘的! 让老二赶紧布置好了,老子全给他抢过来! 心中正在觊觎沈志祥的银子,李成栋面上却不动于色。 他冷笑一声: “沈志祥想要让我不打他,自然要拿出让我满意的东西! 你是沈志祥派来的,连这个道理都不明白吗? 三十万…… 呵呵! 还不如我亲手取了沈志祥首级呢!” 沈成贵急忙道: “将军! 自古战场凶险,两军相争,难免有所死伤。 将军就算能稳胜我家老爷,也当为麾下将士们考量一二。” “是吗? 如果灭了你们,收获大于付出呢?” 李成栋身体前倾,盯着沈成贵的眼睛: “我大明自有军功奖励制度。 一颗真鞑子的脑袋,价值十枚银元。 这还不算有品阶者! 就你们这些兵,你说我能入账多少银子? 再说了,沈志祥早已入了正白旗,还被东虏封为续顺公。 啧啧啧! 这可是国公爷!” 李成栋坏笑一声: “他的脑袋,可是价值五十万银元呢!” 李成栋眯着眼睛,瞥了一眼对面的营伍。 作为从军小二十年的老将,只是一眼,他就判断出了对方的人数。 “沈志祥带来了小五千人吧? 我若是砍了你们,最低也是一个子爵的赏赐。 你以为,我大明的子爵,价值几何?” 沈成贵浑身一抖。 作为曾经的明军,他自然知道,大明的勋贵,可是世代继承的实权富贵人家! 子爵虽低,却也是跳出了将军之列了啊! 这……的确是无价了! 李成栋轻笑一声: “正如你所说,没有什么生意是不能做的。 只要钱够高,子爵…… 我也可以不着急么! 沈志祥既然让你前来买路,自然给了你权柄。 你且说说,你们值多少钱呢?” 沈成贵的心猛然一沉。 李成栋的意思,他听明白了! 不是不可以花钱买路…… 而是要物有所值! 也就是说—— 李成栋的要价太高了啊! 这么算下来,怕是没有三百万白银,是难以拿下李成栋了。 而自家老爷给他的底线,则是150万两白银…… 沈成贵吸了一口气,咬着牙道: “好叫李将军知晓,只要将军愿意停驻一天时间。 我愿意说服我家老爷,赠送给将军130万两银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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