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有性抚了抚胡须,道: “只是,你这伤处,因为没有做了正骨,新长出的白色脆骨并不均匀。 这就是你走路一瘸一拐的原因。 治疗起来委实比较麻烦。 老朽的方法却是要划开皮肉,打断你这已经长好的伤腿,撕下那些厚薄不均的脆骨。 然后再行正骨,让断骨重新愈合。 伯爷身强体壮,虽然近日饱受磨难,有些虚弱,底子却是好的。 只要按照老夫的医嘱行事,你这伤腿,问题自是不大。” 吴有性鲜血淋漓的话,说的李国桢寒毛直竖。 妈呀! 划开伤口…… 打断已经愈合的骨头…… 撕掉新生长的脆骨…… 太恐怖了! 吴有性你不是跟锦衣卫诏狱学的医术吧? 然而,当他听明白吴有性有八成把握,能让他完全愈合之后,当即一咬牙: “那就来吧,我不怕疼!” 大不了…… 就当皇帝惩罚我,我去诏狱走一遭了…… 李国桢咬着牙。 只要能养好了伤势,他就还是大明与国同休的襄城伯。 皇帝愿意起复他,只是看在李家祖辈功劳上的怜悯。 在这朝堂内,祖宗的福泽,终究是会吃完的。 若想坐稳了位置,就必须要跟上皇帝的脚步。 吃点苦算啥咧! 没人愿意颓废…… 吴有性笑着摇头: “伯爷想要让吴某此时做了手术,吴某却是不敢的。 我这就给伯爷写了入院的条子,需要先将伯爷身子调理到最佳状态,才能做了手术……” “只要能让我骑马,都依你!” …… 五天后。 吴有性带着自己的十几个高徒,亲手给李国桢做了手术。 李国桢咬着牙,虽然局部麻醉之后,并没有疼痛的感觉。 然而…… 他逞能,拒绝了蒙眼的提议,非要亲眼看着吴有性给他动刀子。 十几枚金针,封住了李国桢腿上的血管。 吴有性操起手术刀,手起刀落,一尺长的一道口子,露出了森森白骨。 这么大的伤口,流的血却不多。 没有经过满清摧残的华夏,中医动刀子,不过小儿科罢了。 …… “看到了吗? 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在自愈上,都是有着强大的,难以置信的能力的。 你们医学院那个兔子试验,也是这样。 被折断了腿骨的兔子,纵然不做人力干涉,只要有了安静的环境,就能自愈。 人也拥有这项奇特的能力。 只不过,这种自愈,因为是天然愈合,因此,愈合口会呈现扭曲状。 这就是我们骨科存在的意义。” 吴有性在给李国桢做了手术的同时,还不忘教导自己的学生。 皇帝将大明皇家医学院的差事,交给了他。 甚至,更是不惜代价,给他提供各种实验器材。 在汉都,更是修建了一座摩天高楼,用来作为行医之所。 吴有性医者仁心,面对横行天下的鼠疫,他没有退缩,背着行囊,孤身北上,救济斯民。 这是一个悬壶济世、心怀天下的神医。 朱由检给他医学院首席的地位,并不能打动吴有性。 而在天下修建医院,大力推行明朝朱元璋定下的医药局之法,穷苦百姓免费治病的政策…… 却让吴有性趋之若鹜。 甚至,还有点死乞白赖的意味…… 吴有性自认自己没有治国的才能,普度众生,就是他的选择。 吴有性的座右铭——上医医国,其次疾人。 这是活着的菩萨。 汉地神佛就是这样,对时人有大功的豪杰,死后会被朝廷册封为神祇。 我们的神灵,都是对祖宗有大功的祖先。 这就是为什么没有经过清廷的屠戮,华夏大医、良医遍地,不缺像吴有性这样医术高超之人。 甚至,还能找到医术比吴有性更高的! 毕竟,吴有性专长的是“细菌病毒传染病”,也就是瘟疫。 朱由检却准备将医家之首“扁鹊”的名号,赐给吴有性的原因。 因为——朱由检看重的,是吴有性的心! …… 吴有性亲自讲解,让一众医者们的领悟,更深了一些。 他们目不转睛的看着…… 因为是局部麻醉,李国桢思维清晰。 甚至,被抬起超过心脏的上腿,他转转眼珠就能看到。 “吴大医,你这是拿我当教学器材呐!” 吴有性换了刀具,一边吩咐随从,将骨头和血肉剥离,一边对李国桢道: “按照我的意思,是要给你用了全身麻醉的。 是伯爷自己要看着,小老儿可没强求伯爷呐!” 李国桢语塞。 那被划开的皮肉,露出了因为没有正骨,愈合后扭曲的腿骨…… 瘆的他心慌! 甚至,因为伤腿愈合已久,吴有性一个人无法折断骨头,更是好几个医官,连锤带踹…… 这才将弄断了伤处。 饶是并无疼痛感,那份眼睁睁看着的恐惧,却是泰山压顶一般吓人…… 李国桢吓得几乎昏厥过去。 老天爷,这哪是什么正骨…… 这是在拆骨啊! 待到吴有性拿着镊子、小刀、锤子、锯子…… 就要将那些白色脆骨全部摘除…… “妈呀!” 李国桢硬生生被吓晕了过去。 …… 整整两个时辰,吴有性才做完了手术。 浑身早已汗湿…… …… (金针封血、金针止痛……是真实存在的中医手段。 就比如你们嫂子的骶髂关节炎,疼起来翻身都做不到。 跑了两省,数家医院,最开始说是腰肌损伤,后来说是骶髂关节炎,又说是什么疑似强直的,各种怀疑,各种检测……最少花了大几万,甚至连介入手术都做了,效果不大。 刮风下雨,照样疼的不能翻身。 端午前,找了个藏医,两天施针,三包药,就不疼了。 人家夏季要回西藏行医,特意打电话过来告知,我们就买了三个月的药,总花费也不过才四千块。 月初跑一趟大西北,停药半个月,也没复发。 有些时候——真的,没发生在自己身上,都以为是天方夜谭! 谁能想得到市医院都没办法的病,就这么简单呢? 就是小巷子里,一个不起眼的小诊所,市医院没办法的病,随手就给解决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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