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崇祯绝不上吊_第 962章 王小天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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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祖大寿当机立断,连辎重也不收拾了,当即带着手下,就要朝东北而去。
  那里,正是宁锦的方向。
  宁锦都是坚城。
  虽然数次被满清拆毁,却也一次次重建。
  这是用大明无尽银钱,硬生生堆积起来的雄城。
  祖大寿要跑了。
  打了一辈子的仗,祖大寿深知如何才能保住自家的荣华富贵。
  他的手上,已经只剩下这三四千人。
  而今,明军既然敢攻打自己,就说明前锋祖大乐部,怕是已经凶多吉少。
  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有人牵制住了祖大乐。
  也就是说——没有人会来给他解围了。
  而清廷……
  都是合作了这么多年的老伙计了,谁还能不知道谁拉什么屎呢?
  手下的兵一旦没了,可就对大清没了用处!
  到那时,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背后一箭罢了……
  我大清,可从不养闲人!
  赶紧跑!
  手下的兵,就是祖家富贵的保证!
  祖大寿当机立断,带着人马就开始朝北跑……
  回锦州吧!
  这天下没有分出胜负之前,再也不出来了!
  大不了……
  大不了老子到时候将银子吐出来,只要银子给的多,总有人要替我求情!
  祖大寿精通如何才能保命……
  牛心山上。
  张还初见到祖大寿直奔北方,当即冷哼一声:
  “想跑?
  你跑的掉吗?”
  “我这个卖豆腐的,绕了这么大的圈子,连军功都分润出去了,才布置好的杀局……
  再让你跑了,我这个生意人的脸面,还要不要了!
  你要是跑得掉,老子这就脱了铠甲,回家卖豆腐去!”
  他嘴角噙着冷笑,大声道:
  “发信号!”
  身后的传令兵,闻言掏出一支烟花,对准天空,点燃了引线。
  “咻~~啪!”
  一朵红色烟花,占据了半个天幕。
  远远看去,就好像天上盛开了一朵绚丽的鲜花。
  山顶上放出的烟花,十几里外,都清晰可见。
  张还初的烟花,是放给王小天兵看的!
  王小天兵也是五台县人。
  王家不是富贵人家,却也不算贫民,他出生的时候,家里还有几十亩薄田。
  按照封建时代的定义,这是属于“农”人的范畴。
  自耕农,那也是政治清白的人家。
  虽然日子清贫,考科举,倒是不用求人了,只消拿了户帖,去私属读书便是,只要有了文采,自有秀才先生帮着作保。
  他出生时,正值陕西王二起义。
  那个年代,大明在朝鲜打败了倭寇的余威还在。
  起义的领头人,生怕牵连了家人,无不给自己起了一个外号。
  诸如:王左挂、飞山虎、大红狼,王虎、黑煞神,王和尚,王大梁……之类,比比皆是。
  至于将自己手下农民军,称之为天兵的,不知凡几!
  父母一琢磨,反正请人起名,还要给了两瓢小米,好不如拿别人的名号来用呢!
  就这样,小天兵,就成了王小天兵的名字。
  有道是贱名好养活。
  这王小天兵,自小就长得皮实,长大后,更是酷爱舞刀弄枪。
  五六岁时,就喜爱提着一根竹棍,去河滩里“耍剑”。
  那一人高的蒿草,没几块还能“不折腰”的。
  小的时候打草,长大了打鸟。
  待他七八岁时起,只要鸟儿落在了地上,被他看到,没有几只能够逃过了他手中的山藤棍。
  这些刚刚够塞牙缝的肉类,倒是让这个穷人的孩子,长出了一身腱子肉。
  穷人家的孩子,没什么习文弄墨的机会。
  王小天兵也不是读书的料。
  勉强读了两年私塾,倒是粗通了文墨……
  再深的,就无能为力了。
  倒也不是他就铁定考不了秀才了——
  年景越来越不好,又实在没有做了文曲星的料,不能文如泉涌、写诗咏文,自然就得不到豪绅的资助。
  小天兵索性辞别了先生,回家放羊。
  总能给家里减少了负担。
  穷人的孩子啊——早当家!
  十几年拿草头、飞鸟练手,王小天兵硬是耍出来一手的好棍法。
  甚至,连街头卖艺的师傅,都要夸赞一声这孩子聪慧。
  只可惜误了年景……
  若不然,早日送去学武,定能是一方高手。
  伴随着天灾的加剧,收入日减的自耕农,逐渐入不敷出,唯有卖田,才能保证一家不被饿死。
  王家……沦为了给人租赁田地为生的佃户。
  家里越来越穷。
  唯有喜爱打抱不平,加上一手自幼练出的棍法,倒是远近闻名的一霸。
  连镇上给人收租的打手,都不敢轻易招惹。
  平日里走到了哪里,都能赢得一句“王家的好后生”之赞扬。
  王小天兵耍的一手好棍,二十郎当岁了,却依旧孑然一身。
  然而,更加穷苦的人家,自然愿意结了秦晋之好,而想要上娶,却是千难万难。
  再加上一身的好身手,素来眼界高的王小天兵,眼中的不是豪绅人家,就是官吏出身。
  人家有求的时候,自然和声细语。
  想要两姓通好?
  呵呵!
  门缝里看人的,才是这世上的主流。
  这人呐,自古便是雪中送炭者珍贵;
  浮了上水者,方是主流。
  就这样,王小天兵的婚姻大事,耽误了下来。
  甲申年,国家剧变,李自成猝然占了山陕大地,直扑京师而去。
  皇帝被迫离开京师,南狩河湖之交。
  就在王家以为墙头变换大王旗,国家就要易鼎,换了一家皇帝做子民的时候,那关外的蛮子,又进了京。
  李自成退出京师,在太行山与清军对峙。
  甲申年的变化,让人目接不暇。
  刚刚还是敌对的双方,瞬间又联合在了一起。
  李自成以山西大部土地,换来了明皇的支持。
  就这样,刚刚被李自成拿下将将半年的五台县,又升起了大明旗帜。
  直到这时,皇帝逃离京师时,号召天下百姓组建团练的消息,才正式传来。
  张五常、张五桂、闫策、高鼎等人,响应参将刘迁的号召,起兵卫国之后,王小天兵,也辞别家人,加入了义军。
  能够在历史上留下名字的,自有独属于自己的魅力。
  王小天兵虽然在历史上笔墨不多,只有一个跟人起兵,与清军争斗于五台县的记载。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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