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之后,自然又是一派兵荒马乱。 宫人们早就准备好了姜水。 孩子们以及四爷回来后,被林黛柔要求着泡了脚。 至于罪魁祸首九阿哥,则被林黛柔拎去单独教育了。 看着她和九阿哥的背影,四爷险些没笑出来。 他发现孩子多了以后,柔柔也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以前的时候,她基本上不怎么管教孩子们。 因为弘历和三格格能管住弘昼他们。 待到孩子多了以后,弘历他们又各有各的生活了。 下面几个小的就没人管了。 柔柔不得不强硬起来了。 四爷也没有问林黛柔是怎么管孩子的。 反正九阿哥被拎回来时,整个人都垂头丧气的。 用完晚膳后,四爷和林黛柔一道去了宋氏那里。 这些年,宋氏被两个孩子的病情折磨的心力憔悴的。 一开始,她先是担心大格格的身体。 大格格的身体养好一点之后,四格格又出生了。 四格格的身体比大格格更差一些。 这些年基本上每年都要病危几次。 倒是大格格前两年的时候没怎么让宋氏操心。 结果这两年四格格的身体还没好转,大格格那边月事又总是不来,好不容易来了一次,过后到现在都没再来了。 宋氏心里的焦虑自是不用提。 但即便她是这样的处境,四爷府里的其他格格们还是羡慕宋氏。 宋氏的两个格格虽然病歪歪的,但爷对两个格格可谓是十分的重视。 有了这两个格格,爷和福晋那边都不会亏待了宋氏。 而宋氏好歹也有个事情做,不至于像她们,府宅深深。 她们现在已经无聊到开始念佛经了。 武氏和乌雅氏用完晚膳后,就说结伴去看看四格格。 说来也奇怪,这两人年轻时都看宋氏不顺眼。 但她们对四格格倒有几分疼爱之情。 从四格格出生以后,这两人就时常过去宋氏那里探望四格格。 四格格因为身体愿意不能和姐妹们出去玩,倒能陪乌雅氏和武氏她们在屋子里说说话。 而宋氏呢,因为女儿们的病,早就失了那争宠的心思。 她自己被四格格的身体弄的身心俱疲的。 武氏和乌雅氏愿意帮她操心一下四格格的身体,她倒也觉得有几分安慰。 看完四格格以后,武氏和乌雅氏就起身告辞。 刚走到院门口,就见四爷和林黛柔肩并肩往里走。 看到那一双神仙伉俪,武氏和乌雅氏都觉得心里酸酸的。 但四爷已经冷落她们十几年了,两人早就失了当年的心气。 看到四爷和林黛柔进来,两人就和宋氏一道给四爷和林黛柔行礼。 四爷也知道武氏和乌雅氏总来寻四格格的事情。 一开始,他对武氏和乌雅氏肯定是有诸多防备的,担心她们会对四格格另有所图。 但这些年看下来,见她们倒也是真心疼爱四格格的,就把那五分的防备之心祛掉了三分。 看到武氏和乌雅氏,他的脸色也缓和了一些。 但也仅仅只是缓和了一些罢了。 冲武氏和乌雅氏点了点头以后,四爷和林黛柔就随着宋氏一道往里走。 武氏和乌雅氏神色略微有些怅然。 四格格刚刚吃完汤药,已经躺在床上准备休息了。 听说自家阿玛和侧妃一道过来看她,她原本想要起来的。 四爷快走两步按住了她的肩膀。 林黛柔也在后面笑道:“好孩子,咱们只是来看看你罢了,你可不要起来了。” 四格格只得继续躺着。 四爷打量了一下她的面色,见她气色看起来比上次要好,倒放心了一些。 问了问四格格这几日的饮食后,他就起身离开。 宋氏和林黛柔也跟在了他的身后。 不过,四爷只是离开四格格的房间罢了。 他还有话要问宋氏。 “大格格那边你有按照太医的吩咐给她用药吗?”四爷站在廊下问宋氏。 她提起大格格,宋氏的心里也满是苦涩:“爷,妾身自是不敢放松警惕,每日都要让嬷嬷们过去看大格格喝完药才算完。” 可就是不管用,大格格的月事就是不来。 四爷和林黛柔的脸色也略微有些沉重。 二格格比大格格还小一些呢。 可二格格的长女差不多都两岁了。 大格格这边却连月事都还没有来。 最重要的是大格格都已经十七八岁了。 星德那边比大格格还要大个几岁。 他们总不能再把大格格继续留在府里。 可大格格在王府时,身子都不能调养好。 去了乌拉那拉府,又怎么可能会把身子调养好呢。 “前些日子,乌拉那拉家的人过去问爷了,说想等太后娘娘的丧期过后,就把大格格和星德的婚事办了。”四爷对宋氏道。 宋氏听的心里直发沉。 她自然也希望大格格能早点嫁人。 可这孩子的月事来过一回后,就再也没来过了。 这要怎么嫁人? 想到这里,宋氏拿起帕子捂着脸小声哭了起来。 她这样,倒让四爷也没了办法。 林黛柔见状只好出来对宋氏道:“没事,宋姐姐也不用担心。一切都有王爷呢。宋姐姐照顾好格格们才是正经。” “是呀。”四爷知道宋氏照顾孩子们辛苦,倒也不想再给她压力了,就道:“你放心吧。爷先让人去各地寻名医吧。” 说完这话后,四爷就领着林黛柔回去了。 这一路,他心情都不太好。 但回去后,看到正领着六格格在院子里玩丢沙包游戏的三格格,四爷的心情又好了起来。 进去里间后,四爷就跟林黛柔说起了三格格的婚事。 “一个是富察家的孩子,那孩子的阿玛你可能没听过,但你知道马齐吗?”四爷问林黛柔。 马齐? “是十二福晋的阿玛吗?”林黛柔问道。 四爷微笑着点头:“是呀。那孩子的阿玛就是马齐的堂兄弟。他阿玛虽然在族里不显,但这孩子却是文武双全。” 富察家呀。 那不就是她儿子未来的老丈人家吗? 也就是说她女儿会嫁到她儿子的老丈人家去。 这.......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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