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禾一直都在考虑,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好像没有金手指啊。 别人都是混的风生水起,钓的飞起。 只有自己过的好苦逼。 直到这一天,沈禾终于知道了自己的金手指是什么。 那就是只要陷入绝境就会遇到的好运气。 这天,沈禾刚刚从山上捡了柴,正艰难的往回走。 她本来是不想冒险进山的,可是最近开销太大了。 因为盖了房子,沈禾手里的钱全都花的七七八八。 现在玉米还不熟,没的吃,就只能买。 为了降低成本,沈禾只能自力更生,就地取材,尽量的拖延到玉米秋收。 可是就在这么紧张的时候,沈禾的大伯家发生了一件不好的事情。 沈禾的大伯为了图省时间,从外面赶回来的时候没有走大路,而是抄了山里的小路。 结果运气不好,半路遇见一匹落单的饿狼。 饿狼嗷嗷的将沈禾大伯给咬伤了,如果不是村里的人及时发现,估计就被狼给吃了。 沈禾大伯被救回家,全家陷入阴云之中。 因为全家都拿不出钱来请大夫。 最后还是沈禾掏光了身上的钱,才请了医生,开了三天的药材。 这么一来,沈禾身上也就没钱了。 就在沈禾决定去镇子上,再找找有没有赚钱机会的时候,老天爷给她的金手指,再次点亮了。 有个外地的富商带着一批货物,经过沈家镇的时候,突然暴毙。这个富商的家里人当场就乱成了一团,低价抛售手里的货物,急着回家办丧事。 可是这个富商带来的货物是各式各样的纸张,本镇的书生们,根本吃不下这么多的纸。 沈禾经过的时候,仔细看了那些纸张,发现那些纸张质量参差不齐,各种纸都有,顿时有了个主意。 沈禾找到富商的家人,直接开门见山的说要这些纸,但是目前手里没有钱,打算佘下他们手里的货物。 富商的家里一开始自然是不同意的。 沈禾也不着急,耐心的等。 没等多久,那个富商的家里实在是拿不走这么多货物,加上本地人,也确实吃不下这么多的货物。如果丢了也就丢了,还不如佘给那个小姑娘。 对,沈禾直到此刻,终于明白老天爷给她的金手指是什么。 那就是运气。 想想也是。 堂堂为贺氏财团的千金大小姐,竟然命运衰到一个乡下丫头的身上去了,老天爷自然也会弥补一下她,给她一个别人没有的金手指。 因为这个金手指,沈禾顺利的拿到了这批纸,全部送到了王二叔的家里。 王二叔看着满院子的纸张都惊呆了! “沈禾,你可别告诉二叔。你打算用这些纸继续抄写佛经和族谱去!”王二叔忍不住说道:“你要了这么多纸,这是要做什么啊!” 沈禾神秘一笑,说道:“这些纸我另有用处。” 王二叔再三追问,沈禾却是什么都不肯说了。 直到十天之后,沈禾将一本本线装书放在王二叔的面前,王二叔才反应过来。 沈禾竟然画了一堆的连环画! 这个年代读书人不多,所以知识普及率不高。 但是连环画谁都看得懂。 更何况沈禾的画技很好,画出来的人物惟妙惟肖。 沈禾也懒得想故事,直接剽窃了《水浒传》,将《水浒传》的剧情,以文字和图画的方式表现了出来。 沈禾将第一本递给了王二叔,笑着说道:“你看看,能看懂吗?” 王二叔局促的擦擦手,生怕自己的手太脏,唐突了神圣的书籍。 他小心翼翼的翻开第一页,一下子就被沈禾的画技给折服了。 一页一页的翻下去,瞬间就被剧情给吸引了! 不知不觉中,王二叔翻完了所有的剧情,下意识的问道:“下面呢?怎么没了?” 沈禾轻笑了起来:“二叔,你说,我把这些画册送到镇子上,请那些秀才们品评如何?” 王二叔马上皱眉:“你想把这个故事卖给那些秀才?” 沈禾摇摇头:“自然不是。我只是希望借着那些秀才公的嘴巴,将这些故事传播给所有的百姓。等所有人都知道了这部《水浒传》之后,自然会有人求着我继续画下去。前期要耐心的等。等着奇货可居的那一天!” 沈禾非常清楚自己的长处,那就是前世学到的知识。 不过那些知识在这里几乎没有任何用处。 但是沈禾知道,自己那个世界,漫画可是老少咸宜的娱乐。 不管文化层次多高多低,都会被漫画给吸引。 这个世界的平民们,他们也会追求精神世界! 所以自己主要画画,辅助文字讲述故事,肯定能吸引人! 王二叔已经被沈禾的事情,锻炼出来神经了! 他当即带着沈禾的这些画册,去了镇子上的茶社,将这些连环画放在了茶社,供别人免费翻阅。 一开始,王二叔是不抱希望的。 等他卖完了货物顺路去茶社询问的时候,茶社老板激动的一下子拉住了王二叔,追问这个故事的后续在哪里。 王二叔就知道,沈禾这个丫头又赢了! 不仅是镇子上的秀才童生们注意到了沈禾的这个连环画,就连那些没怎么读过书的人,都能看懂里面的故事。 所有人的心都被吊了起来。 都想知道故事的后续是什么。 又是五天之后,沈禾真的弹尽粮绝没吃的时候,第二批连环画终于赶出来了。 画画这种事情,是很耗费纸张的。 幸亏佘了那么多纸,不然还真是撑不住这么多的更新速度。 第二批连环画一送到,镇子上的所有读书人都聚集过来了,都在纷纷讨论剧情。 “呀呀呀,真是没想到,这及时雨宋江,竟然如此仁义!难怪会有人愿意忠心于他!” “我倒是觉得那官员可恨,如果不是他,这宋江也不至于凄惨到如此地步!” 茶馆里人们高谈阔论,都在讨论着里面的剧情。 终于,有人看到了里面的商机,开始打听画作的著作人是谁了。 这天,沈禾正在小心翼翼的烧着从山里挖来的鸟蛋。 吃完这些鸟蛋,她就真的弹尽粮绝了。 一辆车,停在了王二叔的家门口。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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