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晚上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 天亮的时候,下起了小雨。 雨不大,所以不影响赶路。 队伍开拔赶路,燕王朱棣也不再骑马,而是坐上了马车。 回想着这次离开藩地时得到的情报,燕王朱棣闭目靠在那里,若有所思。 丘福所拥有的想法,并非只是个例。 在他手底下,有不少人都有着迫切立功的想法。 就算是再鲁直的武将,也该意识到了,随着天下逐渐太平下来,武将能起到的作用,已是越来越小了。 除了掌握重兵的人,普通武将想要升官,想要封爵,难如登天。 除非是遇到了大的战事,否则的话,普通武将一辈子都不可能改换门庭。 想要在太平之时稳稳升官,那不仅是需要运气,也需要背景跟人脉。 要么就是才能极其出众,还因为运气好,没有被埋没,能够被贵人所赏识。 若以上都不具备,只是平平无奇的武将,那基本就是晋升无路,慢慢熬着吧,且有得熬呢! 但凡是实力不错,地位不上不下的人,都巴不得趁着自己还年轻,赶紧多立下一些功劳。 趁着如今还有战事,给子孙留下一点“家底”。 别等着子孙长大了的时候,想要靠着上一代的功劳往上爬时,发现自己老子混得远不如旁人。 那样,就真的是有点对不住后代了。 若是后代有些才能,却因为自己实力不成无法往上爬,那就更是拖了儿孙的腿。 便是到了地底下,怕也是要被祖宗埋怨的。 这时代的人,无论是文人还是武将,有几个不盼着能够光宗耀祖的? “光宗耀祖”这四个字,对几乎所有人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 也就是燕王这样的皇子,对于“光宗耀祖”并无什么执着了。 再执着,再努力,难道还能强过他老子? “光宗耀祖”这个功劳,他老子能算是第一,他能保住前三就不错了。 或许,连前三都保不住。 肉眼可见的,他那位大侄子,将来若是做了皇帝,也定是个能折腾的皇帝。 且这个能折腾,还不是乱折腾,而是真能折腾出一些门道来。 就凭着这个折腾劲儿,必然是能在史书上被大书特书的。 他呢? 他这个当藩王的,以后在史书上,又将是个什么样的形象? 只是作为一个镇守边塞的王爷的形象登场,被论及一生吗? 不得不说,一想到这种结果,朱棣就有点不太甘心。 他也是有野心,有抱负的啊! 虽然这个野心在遇到了老朱跟他那个大侄子后,就从隐隐的对那个位置有点想法,变成了在战场上大杀特杀,立下赫赫战功,成为大明的战神。 可这种野心,谁能说,就不算是野心呢? 他可不想跟老五似的,一辈子围着野草打转。 听说他那个五弟,最近对药草更感兴趣了。 连他都听到了一点风声,没道理他那个一向不喜欢老五干这种事的老子不知道。 老朱若是知道了,是不是已经去过书信,呵斥过老五了? 老朱过去可就干过这样的事,那可是眼不容沙子的人。 但朱棣是真的没听说过这件事,这让朱棣此刻的心情也不免有些忐忑。 他在想,到了应天府后,要不要向父皇主动请缨,提带兵出征呢? 如果明年真的要对残元出击,他那里是距离残元最近的地方,他这个镇守边塞的藩王,是不是终于可以动一动了? 总是待在藩地里哪里都去不得,他的皮都痒痒了,感觉自己已经快要发霉发臭了! 要不是他那父皇曾经对他有所叮嘱,他那大侄子更是对他叮嘱过,他才不会只待在藩地里,早就找机会去草原上转一圈了。 但人家说了,他这样做,容易打草惊蛇。 既然是要打,将来就直接打个大的。 只要草原那边的人不主动进入到大明的疆域之内,就先不去管。 这两年多来,因为羊毛生意火爆的缘故,挨着大明边境的地方,出现了不少商队往来,连以往距离大明边境比较远的草原部落,也朝着大明边境这边迁移了一段距离,凑近了不少。 劫掠其实并没有羊毛生意带给草原部落的好处多,因为羊毛生意十分红火,但凡是参与其中的草原部落,都得到了很多好处。 就连冬日的时候,草原部落的人,但凡是参与了羊毛生意的人,日子都过得还挺好。 底下的奴隶是不是过得比过去好,那倒不一定。 但部落里的普通人,日子一定是过得比过去更好的。 粮食足够了,不需要冒险去劫掠,就有商队源源不断地粮食、盐巴、瓷器、绸缎送进来。 除了这些,还有茶叶! 这些东西,对于草原上的部落来说,那可都是好东西。 为了不至于只做一次性的买卖,就连一些原本对中原人态度一般般的部落首领,也都下达了命令,不可以劫掠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 因为但凡是干了这码事的部落,别说是这一个部落被“拉黑”了,就是这一片区域,从此都不再有中原商队前来。 他们过去可能不在乎,但现在所拥有的好处实在是太多了,他们不可能不在乎。 谁若是坏了“规矩”,影响了大家的好日子,那就别怪旁人不客气了。 也因此,往来草原的中原商队,在不遇到脑袋被牛踢了的人时,多半是不会出什么大问题的。 羊毛的利益实在是太大了,这让很多部落都被牵扯其中。 固然是不敢卖马给中原人,但是,卖羊毛跟羊肉给中原人,这却是完全没问题的。 朱棣按捺着想要战斗的想法,让人尽量搜集草原那边的情报。 不过,情报搜集比羊毛生意的展开要稍稍艰难了一些。 如果不是知道大侄子搞这个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早就心里着急了。 也正因为知道,羊毛生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朱棣才更觉得他那个大侄子十分可怕。 能想出这样的损招,跟这样的人为敌,光想想就有点凉飕飕的。 不可与之为敌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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