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也不是非要让他们回答出来,他只是更喜欢看到手下的人能够自己思考一些事。 略加引导之后,终于有人猜出了一些门道。 太孙的意思,莫非是想要用这个蹴鞠,来搞一搞外交? 就像是茶叶、瓷器一样? 又或是,用蹴鞠做什么生意? 就像是羊毛制品那样? 可是,蹴鞠这玩意儿,就是个玩耍的东西,如何能跟茶叶、瓷器相比? 又如何能跟羊毛相比? 但想到了这一点的人,转念又一想,羊毛在能够做成羊毛制品之前,好像也没有人觉得羊毛是多好的东西吧? 在草原上,羊毛原本都是被弃之不用的东西。 别说是有用没用了,很多时候,养羊的人甚至觉得羊毛是累赘。 少量的羊毛,对于每个部落都会养很多羊的草原人来说,已是大概够保暖用的了。 再多,不仅用不上,还要隔段时间就要修剪一下。 这对于觉得羊毛没用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个大麻烦。 还是个持续性的麻烦。 直到羊毛能够做出羊毛制品后,价格一下子就升了上去。 毛线的出现,大大的提高了羊毛的商品性。 在草原上,现在甚至出现了一种在过去几乎不可能出现的奇观,那就是,羊毛比羊肉更被商人青睐,更受欢迎,卖得更好。 这也不能怪商人更喜欢羊毛。 羊毛只要收购了,可以存放很久。 羊肉收购了,除非是寒冬季节,平常的日子里,都还没走出草原呢,羊肉就要放臭了。 收购羊肉的商人,都是为了自己在路上食用,而不是为了拿出去卖。 而能做商人的,有一批人,是对自己比较吝啬,比较能吃苦的。 就算是在草原上要吃饭,买羊肉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讨价还价,以及数量上的限制,那都是必然的。 倒是羊毛,虽然依旧会讨价还价,但这东西,只要质量过关了,那可是多多益善! 任何一个去草原采购羊毛的商人,都是带足了好东西,就是为了与草原上的人换取羊毛。 那么,蹴鞠呢? 蹴鞠的优势,又在什么地方? 就凭着蹴鞠能玩得比较开心吗? 想到了这些事的人,虽是想到了,但还是心中不解。 他斟酌着用词,委婉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其他几人里,有人在听到他说出的看法后,就意识到了情况不对。 但也有人,在听到了他的看法后,第一反应就是,啊,不是吧?你居然觉得蹴鞠能够与这些东西相比? 可是,朝着太孙看去,太孙在听完这话后,竟是没有立刻做出点评。 这到底是猜对了,还是没猜对啊? 朱英没有立刻说话,而是带着这些人继续往前走。 路上遇到的任何人,见到朱英都是恭敬行礼。 因着他大婚的日子也快到了,所以皇宫里是真的挺喜庆也足够热闹。 还有人远远地架着奇怪的东西,在鼓捣着什么。 朱英一看,就知道那是来拍纪录片的剧组成员。 但跟着朱英的这几人可不知道,遥遥看到那边围着一群人,对着远处不知道在鼓捣什么,都不免有些好奇。 有人觉得那场景有点眼熟,片刻后,终于意识到自己为什么会觉得那场景眼熟了。 这场景,他不是第一次见了! 被架起来的奇怪东西,好像在蹴鞠比赛,也就是足球比赛的现场里出现过? 虽然是出现在后排,但他有一次恰好没买到前排的票,所以去过后排,然后就看到了这个东西,以及一群奇怪的人。 再后来,好像在前排也看到过? 不止在一个地方看到过,也不止看到过一次。 这东西,莫非与电影有关?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这个文官就有过这样的猜测。 但那时候也只是猜测,而现在再次看到了,这个文官就越发好奇了。 与他同样好奇的还有其他人,但是,他们都是做臣子的,又是跟着太孙往那边走,也不好立刻就问。 但一个个的,都忍不住朝着那个方向瞟去了目光。 朱英还看不出他们的想法? “几位大人,你们可知,那是何物?” 在蹴鞠比赛现场看到过好几次这玩意儿的文官,就回答道:“回太孙,若是臣猜得不错,那物,与电影有关?” 朱英点点头:“不错,那就是拍电影用的东西。” 原来那还真是用来拍电影的啊! 相比于刚才被讨论了一番的蹴鞠比赛的好处,这群人明显对能够拍出那样的神奇电影的东西更感兴趣。 见状,朱英直接就说:“走,过去看看。” 本来就已是目光在往那边瞟了,听到太孙这样说,这群年轻的文官,都兴奋了起来。 他们可是要亲眼看一看如何做出那样的神奇电影了! 这样的机会,可不是谁都能有的! 他们中有人出身官宦家庭,长辈也是文臣,比他们做官的年头久,可也没有他们这样的机缘! 等他们今日回去了,与家人说起自己看到了如何拍摄电影,必能羡煞旁人! 朱英可不知道这群年轻人脑补了这么多,但也看得出,这群人是真对电影感兴趣。 别说,如果他不是在前世看电影看得多了,也必然会对第一部电影非常感兴趣,觉得非常神奇。 若是有机会参观一下拍摄电影的地方,他也必然会十分兴奋。 所以,朱英很理解这群人的态度。 他们过去时,正好赶上那群人快要收工了。 拍摄的过程,也是断断续续。 在看到有一群人走过来时,拍摄的人就已是暂时终止了拍摄。 因为有宫里的太监们在旁边盯着,如果是有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的人来打扰,旁边的太监们早就走过去阻拦了。 而若是无人阻拦,也就说明了,要么是不觉得来人是打扰拍摄工作,要么就是来人身份特殊,无论什么时候来看,都不会有人阻拦。 等看到被簇拥的那个青年的模样与穿戴后,剧组成员们脑袋顿时嗡地一声,直接呆在了原地。 这个长相气质,这个穿戴,这个年龄,以及被簇拥着的架势,以及出现的地方,还能是谁? “草民见过太孙!” 随着为首那个中年人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其他人纷纷慌乱跪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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