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个太孙!”收到朱英书信的燕王朱棣,看完了信上的内容,直接哈哈笑了起来。 “我说什么来着!他果然是猜出来了!” “好家伙!居然还跟我索要许三格!” “许三格这样的匠人,我可不能给他!” “哈哈哈!有本事直接让我爹下旨啊!我爹要是下旨索要,我肯定给人!” 旁边的管家听着燕王殿下的猖狂笑声,忍不住擦了擦额头的汗。 他们家大王,是不是有点太不尊敬太孙了? 虽然太孙殿下看起来脾气挺好的,但那可是大权在握的太孙啊! 那可不是之前说是要被册立为太孙结果很多人不同意的皇孙朱允炆啊! 这样一个大权在握的太孙,就算看起来脾气还不错,但那是跟皇上进行了对比! 若是不跟皇上对比,那位太孙的脾气,其实也说不上是多好,起码对于不尊敬对方的人,人家是根本不会手软的! 光是河南一行,就干掉了多少官员?biqubao.com 连孔圣人的后人都不给面子,该削就削,这样的太孙,对待藩王,又能有多心慈手软啊? 他们家大王,以前可是比较小心谨慎的啊。 就算是在燕王府里,也是从不会这样情绪外露。 大王这是怎么了? 大概是感觉到了身旁之人有点无语的情绪,燕王朱棣抹掉了笑出来的泪珠,对管家说道:“我虽然不是第一次知道我这个大侄子是个妙人了,但这么妙,还真是少见!” “我这个大侄子啊,私下写信,还真是妙语连珠,这么几页内容,简直能出书了!” 虽然是在向他索要匠人,可这几页纸上的内容,还真是妙啊。 不仅文采好,还很有趣,他这个看信的人,都仿佛能从纸上看到他那个大侄子的怨念跟对人才的渴望了。 所以,燕王朱棣决定……不给他那个人才。 见管家露出了欲言又止的表情,燕王朱棣也知道,真一个人都不给,那也不成。 太孙好歹是送了一封信回来,还给他捎了一些礼物回来,他总不能真当没看到这封信吧? 再怎么说,人家也是储君,储君写信要一回人,总要给个人。 “那就……把许三格的大儿子、二儿子给他送过去吧!”朱棣想了想,很爽快地做出了决定。 “他要一个人,我直接给了他两个,他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管家:“……” 可人家要的是当爹的,你把两个当儿子的送过去,太孙未必会满意啊! 燕王朱棣:“这有什么可不满意的?本王送了两个人过去呢!实在不成,将那许三格两个儿媳妇也一起送过去吧!听说他大儿子、二儿子也生了儿子,正好连孙子一起送过去!” 当然了,他之所以这么爽快地送人家儿子过去,是因为许三格一共有五个儿子,五个儿子都跟着许三格学了各种本事。 就算将许三格大儿子、二儿子一家都送过去,他手里还捏着许三格本人跟许三格三个儿子呢! 人手绝对够用! 而且,许三格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也有几个徒弟。 虽然那几个徒弟跟着许三格没学到最压箱底的本事,但在各种技术上,那也是十分出类拔萃了。 反正,这类人,只要是掌控在手里,就能给他带来源源不断的财富跟资源,这可都是成本很低的! 对方也未必就不乐意。 对方单干,造假一旦被人发现了,挨打都是轻的。 但跟着他干,不仅得的酬劳是可以安心收下来的,祖孙三代的前途都有了着落。 像是许三格一家子,明面上,有好几个人都被安排了个小管事的职位。 外人看着,就觉得这是靠着做的东西得了贵人喜欢,飞上枝头了。 很多人并不知道内情,但也知道许三格一家算是起来了。 许三格现在过的日子,可比过去强多了。 而燕王府的日子,也比过去强多了。 燕王高兴,底下的人日子自然就过得舒坦。 许三格一家可不光是能在北珠上造假,一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尤其是北面喜欢的宝物,他们都能造假。 造假的这一批赝品,燕王朱棣打算让藩地的商人带去草原,在那边销售一些。 若是遇到了想要投其所好的草原贵族,也可以将赝品献上去,以得到对方的信任。 在草原贵族们看来,出手这样阔绰的商人,必是巨富之家出来的,这样的人若能好好合作,对自己的部落那自然是有好处的。 同样的,这样的商人,愿意献上这样的好东西给他们,那也代表着商人们的诚意。 而这样的赝品,还会被部落的贵族们,进而献上去,献给更大的贵族。 同样的,靠着这些赝品,商人们也可能会被引荐给更大的贵族。 想要瓦解北方的残元势力,靠武力不是不成,但若能从内部陆续瓦解一下他们的实力,这当然也是可以的啊! 双管齐下,甚至是三管齐下,事半功倍! 这些,燕王朱棣都是心里有数的,他自然不会什么都与管家说。 不过,要将许三格的两个儿子连同着两房人都送去应天府,这件事,燕王朱棣是直接交给管家去办了。 正巧,许三格的二儿子,如今就正跟着管家做事。 起码在外人眼里,许家的老二,现在算是管家面前比较得脸面的小管事了。 管家见大王心意已决,只能应声答应了。 一出去,他就直接找来了许三格的二儿子。 别看许三格是个非常厉害的匠人,但他与他的儿孙们,都生得高高大大,一副标准的北地汉子的长相。 光看这粗犷的长相,谁能想得到他们竟是一双手堪称是宝物的大师级的匠人? “大王吩咐了,让你跟你大哥带着妻儿,过了正月就前往应天府,去给太孙做事,这件事已经定下了,过年这段时间,给你们都放个假,你们在家好好陪陪你们的爹娘吧。” “啊?”听到这话,许三格的二儿子直接呆住了。 “去、去应天府?给、给太、太、太孙做事?” 不是吧?他们何德何能,竟能去应天府,去给太孙做事?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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