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英本来还在想着,给燕王的信要写什么。 在得知燕王那里有这么个人才,堪称是造假界的大杀器后,朱英就眼馋了。 他一眼馋,那写起信来,那叫一个行云流水,想说的话,滔滔不绝,写了三页纸都没写完。 直到收笔,朱英才发现,自己足足写了六页纸! 这里面,没什么废话,毕竟每一个字都是朱英的真情实感,仿佛每一个字都在叫嚷着:将人才送来! 重头看了一遍,朱英对自己所写的内容挺满意。 也不用改了,他直接就将信瓤儿塞进了信封里,然后交给小景子封上,明日送去给那个燕王府的太监。 既然连送给他的北珠都是造假的,那个太监手里拥有一颗比较容易辨别真假的假北珠,也就可以理解了。 对方虽然不算是燕王身边一等一的得意人,但也应该是亲信之一了。 既是亲信,又是太监,怕是参与到了造假这件事里。 对方误送给小景子的那颗北珠,应该属于造假过程中的“残次品”。 因为是“残次品”,要么被销毁,要么就是负责的人自己留下了。 这颗珠子,可能就是这么来的。 毕竟,它从外表来看,实在是晶莹剔透,很是完美。 所谓的瑕疵,是源于它过于完美,而不是它有着什么破损之处。 这样好看的一颗珠子,就算是假的北珠,也依旧是值钱的,只不过不如北珠值钱罢了。 “太孙,这颗珠子,是不是还回去比较好?”小景子犹豫了下,问道。 这件事涉及到了太孙与燕王之间的交涉,小景子倒是不贪这颗珠子,就是不知道该不该在燕王府太监面前直接挑明了这件事。 若是挑明了,会不会坏了太孙的事? 朱英直接说道:“既然给你了,他又没来要,那就是你的了。” 顿了下,又道:“反正以他的渠道,以后想要再得也不难,回头我赏他几颗金珠子,也算是弥补了。” 反正是对方误给的,又不是自己这边偷来抢来的,对方不敢来索要,但又不是因为害怕什么,那就说明,这颗珠子对人家来说,也不是什么非常难获得的东西。 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 对方是燕王府的太监,燕王府那边对北珠的造假一定已是有了一个比较完善的产业链。 对方想再得到“瑕疵品”,应该不是太难的事。 当然了,就算真的难,那也不关朱英的事。 朱英回头能赏赐对方一点金子,这已是在“买”珠子了。 这颗北珠虽是假的,但也的确算是一件好东西了。 既是给了小景子,那就是小景子的了。 在护短这方面,朱英绝对也是随了老朱,双标得很。 小景子听了太孙所说的话,岂会不明白,太孙这是在护短? 小景子忙笑着应下了。 与此同时,燕王掌管的区域里,天气已是冷了下来。 但因着这一二年边境这边生意比较红火,不光是驻军们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了,边境的百姓们也开始过上了一日三餐,偶尔能吃一点荤腥的日子。 当又有一支从草原上回来的商队经过一个小镇时,就已是闻到了香喷喷的饭菜香气。 那香味,极是霸道,风一吹,能传出半里地去。 天色已是隐隐暗了下来。 商队的领队看了一眼天色,就说:“今天不走了,就在这个镇子歇息吧。明日若是不下雪,就继续赶路,争取在过年之前赶回应天府,还能将手工活也安排好了,免得正月的时候招工人都不好招。” 立刻就有人笑着应道:“您就是多虑了,便是大年三十,若是招工,也必是能招到人的。” 毕竟,赚银子这等事,谁会嫌弃多呢? 如果能多赚银子,很多百姓连走亲戚这等事,都可以匆匆进行。 主打一个两不耽误。 不要小看了底层老百姓的生活智慧,只要是能让自己过得更好,他们也可以很快就学会怎么来节省时间,怎么来调配时间。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了起来,说说笑笑,一看就是收获不小,所以商队的人都心情颇好。 “这地方上次来时,还没这么热闹吧?”随着商队进入了小镇,有人看着小镇里的光亮与走动的路人,忍不住感慨道。 北方这边,天黑得早。 尤其是到了冬日,天一擦黑,一般路上就没什么人了。 一是天黑得快,二是冬日里太冷。 普通人若是生了病,光是看病就能让一家子的生活直线下坠。 所以,能避开冷的时候,很多人都是努力避开了,不去招惹这个麻烦。 他们走这条路线,也走了好几趟了。 前几趟走,就隐隐有了一种感觉,那就是,这座本来有点冷清的小镇,一次比一比热闹了。 这一次,他们又赶上了在冬日路过,感触尤其深。 尤其是这个小镇又新开了一家客栈跟三家饭馆,这就足见这里的日子更红火了。 在去之前住过的客栈落脚的路上,还有几个裹得严严实实的女子路过,这几人说着话,很是爽利的模样。 而听她们的对话,这几个女子竟是去附近的作坊里领活领东西去。 “没想到这里都有作坊了?”领队也不禁有些惊叹了。 在过去几次路过时,这里的情况他们都是知道的,可从来没什么作坊。 这里的人,大多都是打猎、采集山里的东西以及种地为生。 无论是男子还是女子,都生得高高大大,做起事来,往往都是卖力气,或是卖勇气。 像是一些精细一点的活计,这边的人很少干。 倒不是说这里的人一定干不了,而是这里的地理位置,就注定了很多作坊难以建起来。 毕竟,就算是建了作坊,运输就要增加不少成本。 谁没事会在边境这边建立作坊呢? 就算是安全能够被保障,可是,其他方面的问题是很难被解决的啊。 结果,这才过去了多久? 连边境这种小镇,都已是建了作坊,眼看着这里的人将日子也过得红火了起来。 哪怕是冬日里,也能过得这样红火,有滋有味,光是看着,都能感觉到蒸蒸日上的气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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