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地,饭店里的客人越来越多,几乎把饭店八成的桌子都坐满了。 在小镇上开饭店能有这种生意已经算是很不错了。 来这儿吃饭的都是当地人,张元和两女的出现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 特别是当马大明端出热气腾腾的人参汽锅鸡时,那浓郁的人参香味让在场所有人都瞬间精神为之一振! “这……这味道!难道是两千块钱一份的人参汽锅鸡?”一个络腮胡中年男人忍不住喊道。 他的话一出,在场众人顿时一片哗然。 远山镇这种穷乡僻壤的地方,两千块钱可不是笔小数目! 很多人辛辛苦苦上班一个月赚的钱都不到两千! 但是现在,却有人舍得花两千块点一份人参汽锅鸡,这对于习惯了清贫的当地人来说简直是不敢想象的事。 马大明将人参汽锅鸡端到张元那桌放下,这才笑呵呵的对众人说道。 “这三位是外地来的贵客,人家点一份两千的人参汽锅鸡不是很正常嘛?你们就别在这儿大惊小怪了!” 众人点了点头,一般也就只有外来的人才舍得花那么多钱点最高档次的人参汽锅鸡。 马大明笑着跟张元三人打了声招呼,就准备回后厨。 这时,张元却叫住了他:“马老板,有没有空坐下来喝杯酒聊聊天?” 马大明一愣:“可我还得给大伙做菜啊!” “我看还是让那位叫小丽的小丫头暂时顶替你给大家做菜吧,她炒菜的手艺貌似比你好不少!”张元笑着说。 刚才马大明临时有事出去了一趟,期间是小丽进厨房帮他做的菜。 等小丽把做好的菜端出来的时候,无论是色香味都比原来马大明做的菜水平高了不少。 等马大明回来后,做的菜又跟刚才一样了。 所以张元断定,小丽做菜的手艺怕是比马大明强得多。 马大明也就擅长人参汽锅鸡这一道菜,论家常菜比不过小丽,更比不过他那个在市里开饭店的双胞胎弟弟。 “咳咳,小丽,你先进厨房替我一会,这位贵客有事要跟我说。”马大明老脸一红转头对小丽说道。 小丽没说话,转身之际却朝马大明比口型。 张元清楚的看到了她说的那三个字:加工钱! 随后,马大明回到柜台取了自己的茶杯和酒杯过来,张元当即给他倒了杯酒。 张元点的是店里最贵的酒,也是当地特产名酒雪山酒,两百多一瓶。 虽然这里跟雪山八竿子打不着,但这个酒的名字就叫雪山酒。 而且口感还不错! 马大明喝了口酒,幸福的眯起了眼睛,脸上满是享受。 “还是雪山酒好喝啊!就是太贵了,平时可不舍得喝!” 张元笑道:“马老板,你的人参汽锅鸡堪称一绝,比你弟弟做的还要入味三分!要是你也去外面开一家饭店,相信生意也不会差到哪儿去。” 马大明苦笑: “贵客别取笑我了!我有几斤几两自己心里很清楚!刚才你也看见了,我炒菜的水平甚至连小丽都不如。就靠着人参汽锅鸡而已!” “就我这水平去城里开饭店,要不了多久就得赔得裤衩子都没了!我也就能在这小镇上开个小馆子谋生了!” 这时一旁的楚雪琪忍不住问道: “马老板,既然是这样,那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把人参汽锅鸡的秘方卖掉呢?”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愿意出这个数!保证你后半辈子不用再为钱的事而发愁!” 楚雪琪拿出手机在上面写下一连串的数字,随即拿到马大明面前让对方看。 当马大明看到那一连串的零后,眼睛瞬间直了。 楚雪琪居然报价足足一百万! 他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了许多。 但很快他又苦笑着摇了摇头。 “贵宾你们开的价格的确很诱人!我承认我心动了!但我还是不能卖掉秘方,这是祖宗传下来的规矩。” 楚雪琪有些失望:“我们是外地人,就算把秘方卖给我们也不会影响到你们兄弟两人开饭店呀!” 马大明还是苦笑: “当初我们兄弟两人拿到秘方的时候,可是在祖宗牌位前发过誓的!” “要是谁敢把秘方卖掉,就会死在老人沟里!而且死状无比凄惨!死后尸体都会被野兽吃掉!” 听完马大明的话,张元三人不由得面面相觑。 这发的誓也太狠了吧? 司徒莎莎有些好奇:“马老板,老人沟这个名字好奇怪呀!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 马大明沉默几秒才缓缓说道:biqubao.com “老人沟,顾名思义,就是老人临终前要去的山沟!” “以前经济条件不好,人们吃了上顿没下顿。家里的老人年纪大了就成了负担,当地有个习俗,年纪到了一定程度的老人就得去老人沟!” “到了那儿,基本也就宣告了老人的死亡。不知道有多少老人死在了老人沟里!也正因为这个原因,这里才起名叫做老人沟!” 闻言,张元三人沉默了。 这种事任谁听到都会觉得心里很不舒服的。 没想到当地以前居然还有这种陋习! 张元忽然想到了刚才马大明说的话。 他说如果他不赡养村里的几个孤寡老人,那几个老人就得去老人沟。 现在想想,马大明的话的确没错! 无人赡养的孤寡老人,除了去老人沟了却残生以外还能做什么? 就算有微薄的老年补助金,可谁给他们买菜做饭? 谁给他们洗衣服晾晒被褥? 身边没有儿女的孤寡老人的确很惨! 但更惨的还是当地以前那些明明有儿有女,却被迫离开家去老人沟自生自灭的可怜老人! “真是没想到这里以前居然还有这种习俗!老人沟这个名字实在太悲伤了!”司徒莎莎情绪有些低落。 楚雪琪点了点头:“幸好现在的生活水平好了,不会再有老人因为没饭吃只能上老人沟等死!” 张元没说话,可他却想到了那些得了重症的老人。 家里有钱的还好,可以花大把的钱拿钱买命。 可若是家里没钱的普通老百姓,就算倾家荡产都不一定能治好老人。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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