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正宗!要是你们觉得不正宗或者不好吃,今晚你们的房费大妈就给你们免了!”旅馆大妈豪气地一摆手道。 她这么一说,张元三人更好奇了。 能让旅馆大妈这么不遗余力的推荐,难道这个家常菜馆的人参汽锅鸡真的很正宗? 三人出了旅馆,就直奔旅馆大妈说的那家家常菜馆。 到了地方,店里的环境却让两女忍不住皱了皱眉。 这简直就是十几年前那种老式饭馆的再现,到处都显得脏兮兮的。 也不知道这里的饭菜干不干净! 楚雪琪看向张元,想说要不还是别在这儿吃了。 这时,饭店老板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看到来了客人赶忙上前招呼。 “三位请进屋,快请进屋!” 原本萌生退意的三人,在看到饭店老板后,却改变了主意。 无他,因为饭店老板居然跟莲山市那个瘸腿的中年男人长得一模一样! 不同的是他的腿是完好的,而且脸上的表情也没瘸腿中年男人那么严肃,总是笑呵呵的。 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齐齐点头准备在这儿吃饭。 如果没猜错的话,这个男老板和莲山市的瘸腿中年男人应该是一对双胞胎! 不然两人不会长得这么相像! 入座后,男老板笑呵呵的把菜单放到他们面前。 “三位,想吃什么就点!我这儿一般的家常菜都会做!” 看着同样脏兮兮的菜单,楚雪琪有些嫌弃的把菜单推向张元。 “元哥儿,还是你来点菜吧!” 张元倒是不怎么在意,十几年前柳树镇的饭店也是这样。 看起来挺脏,但饭菜却很干净。 现在经济发展好了,人们也变得讲究了,饭店要是不好好装修一番,根本没有年轻人愿意去。 他随意点了几道菜,却没在菜单上看到人参汽锅鸡。 放下菜单后,张元转头问男老板。 “老板,听说你们店里的人参汽锅鸡是一绝啊!给我们来一份!” 男老板一听眼睛顿时放光:“你们要点人参汽锅鸡?好啊!要三百的还是五百的?” “三千的有吗?”一旁的楚雪琪开口问道。 男老板惊讶的看向她:“三千的?” 他仿佛忽然想到了什么似的,忍不住笑了起来。 “这么说你们应该在莲山市尝过我弟弟做的人参汽锅鸡咯?” 这下轮到楚雪琪惊讶了:“你弟弟?” 相比于笑容满面的男老板,莲山市那个总是满脸严肃的瘸腿中年人无疑更显得稳重一些。 楚雪琪还以为对方是哥哥,没想到对方却是弟弟。 男老板笑着点头: “没错!我们两人是双胞胎,他是我弟弟!他们夫妻俩在莲山市开了家饭店!” “我这个当大哥的没什么志向,就留在镇上开了家小饭馆!我这儿最贵的人参汽锅鸡是两千一份!没办法,地方不一样成本也不一样嘛!” 张元开口道:“那就来一份两千的人参汽锅鸡!” 男老板脸上的笑容更灿烂了:“没问题!待会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论做人参汽锅鸡,我马大明可比我弟弟马小明更厉害!” 说完男老板就去厨房忙活去了。 他前脚刚走,后脚饭店又进来了个人,是个二十出头长相清秀的小丫头。 小丫头进门后打了个哈欠:“马大叔,我是不是又来早了?这会有客人吗?” 话音刚落,小丫头才注意到张元三人坐在那儿。 她小脸一红,赶忙上前招呼三人。 “我给你们倒茶!” 马大明也从厨房走出来,语气透着抱怨。 “我说小丽啊!你以后能早点来上班行不?幸好这会客人还不算多,待会客人多了我一个人哪顾得过来?” 小丽也不惯着他,给张元三人拿了一次性餐具又倒了茶水,当即转头回怼。 “你还说?要不是你昨晚害得我睡那么晚,我至于今天这么困吗?” 小丫头的话音刚落,张元三人的表情顿时变得古怪起来。 这小丫头跟马大明之间难道有不寻常的关系? 小丽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小脸一红赶忙向三人解释。 “你们可别误会!我昨晚是帮马大叔整理草药!他之前上山采摘了不少草药,都是我帮他整理然后晾晒的!” 马大明也笑着说道:“我一直拿小丽当侄女的,她平时帮了我不少忙。要不然我这饭店都不一定能开得下去。” 这时楚雪琪忽然问道:“马老板,这么说你还懂得采摘草药啊!平时你经常上山采草药吗?” 闻言,马大明还没来得及回答,一旁的小丽就替他回答了。 “是啊!马大叔经常上山摘草药然后拿到县里去卖!不然光靠这家小饭馆他早就饿死了!” 张元笑着问:“不至于吧?光凭人参汽锅鸡这一道特色菜,来光顾的人就少不了。再者说,马老板开饭店怎么也不至于混不了温饱吧?” 小丽叹了口气: “他自己肯定花不了那么多钱,可谁让他心善呢!村里好几个孤寡老人都是他掏钱养的!” “出钱给他们买吃的不说,还得花钱雇人照顾他们。这一笔笔的不都是钱嘛!” 听到小丽这么说,张元三人顿时肃然起敬。 尤其是张元,他没想到马大明居然还养活村里的孤寡老人! “马老板,你可真是个难得的好人啊!”张元赞叹道。 马大明笑着摇了摇头:“其实我也没做啥,就是顺手帮一帮这些孤寡老人而已。他们没儿没女又没存款,要是没人养着,恐怕他们早就去老人沟最深处了!” 说到最后,马大明脸上还多了几分唏嘘之色。 张元眉毛一挑:“老人沟最深处?马老板,你家就是老人沟的?” “对啊!没想到你们也知道老人沟!我和小丽都是老人沟村的!我们村也是因为靠着老人沟才得名!”马大明笑着说。 张元和两女对视了一眼,都看出了彼此眼里的惊喜。 没想到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马大明是老人沟的人,还经常上山采药,想来他应该认识那个采摘血灵草的人! 张元正想开口询问,这时饭店却来了客人。 他只得暂时作罢,准备等吃完饭再单独询问马大明。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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