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他坠入爱河了_第两千三百一十八章 美梦醒了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的确,这是被我的血染红的裙子,我平常一贯穿得都是白色衣服。”梅林蝶魄倒是也没有隐瞒,回答的干脆利落。
  她漫不经心,眼眸深处也没什么特别复杂晦暗的情绪。
  像是在说别人的故事似的。
  她什么波澜都没有。
  “白色的衣服穿惯了,总觉得自己也能像那谪仙似的,随时都得飞入云端,最终却发现我本就是长在血雨腥风里的一棵草,注定飞不到云上,就算飞到了云上却也无法在云上停歇,而是会被摔下来,摔得满身血色,染红长裙。”
  听着这话,扶子春总觉得梅林蝶魄口中的白衣谪仙云上,似乎另有所指。
  但指的是什么呢?
  她一时间又有些想不太清楚。
  “你既然要称呼女帝一声姨姨,那女帝是在何处找到的你?”
  扶子春想了想:“大晟皇城,我先前是大晟皇城的摄政王妃。”
  “现在呢?”
  “现在也是。”
  “……”
  梅林蝶魄似乎无意识地翻了个不太明显的白眼,扶子春能看得出来她在强忍着暴躁的情绪,“你既然在大晟皇城里做所谓的摄政王妃,那你又怎么可能会成为顾长殷的来使?”
  “为什么不能呢?我还有一个身份,是北歌医学世家扶家世子扶祁的妹妹,我的名字就叫做扶子春。”扶子春耐心解释着:
  “所以我其实也算是一半的北歌人,而顾长殷先前是北歌太子后又是北歌新任国主,他更曾多次照顾我与兄长,而我和他弟弟顾渊鸷也算是好友,无论于情于理,我都该来替他走这么一遭。”
  扶子春并没有解释得太过清楚明白,也是担心解释得太过清楚了的话,可能会惹来梅林蝶魄的怨恨情绪——毕竟如果顾长殷没能死而复生的话,现下肯定会来赴约,可是顾长殷死而复生了,所有情绪都变得平静沉稳,甚至醒来后虽然也对归墟感兴趣,却没有了一定要来此处赴约的急切急迫感。
  如果让梅林蝶魄知道,顾长殷之所以没来此处赴约,就是因为她的话……
  嘶。
  扶子春几乎都不敢想象。
  但是蝶魄的那把长剑,可能真的会砍掉她的脑袋吧?
  ……
  扶子春的这些解释也能说服梅林蝶魄,她颌首,兴致缺缺:“所以顾长殷是不可能会来此处了,是吗?”
  “应该,是的。但是我会离开这里,你如果有什么话要跟他说的话,我可以替你转达——”
  “我刚刚就说了,我没有什么非说不可的话,会需要你替我转达。”梅林蝶魄冷淡地勾起了唇角,“甚至很可能,你也并非是他派来跟我交涉的来使,你是来替他解决我的吧?”
  被梅林蝶魄冰冷的眼睛盯着,扶子春感觉自己所有的谎话似乎都无处遁形。
  她还想否定,但是话到嘴边,对上梅林蝶魄凌厉的双眼,她却是无语凝噎。
  “看来是的。”梅林蝶魄讥讽冷笑着勾起半边唇角,“我曾设想过许多可能性,他可能来自赴约,也可能醒来后就忘却了我,但唯独没有想过他可能会派人来解决我。不过想来也是,他死而复生,重新醒来后估计只觉得自己做了场噩梦,毕竟人在从梦里醒来之后,即便记得梦里的事物却也根本不可能记得梦里沉甸甸的情感了。甚至就算记得,却也很快就能将其抛诸脑后。”
  这话倒是真的。
  扶子春曾经做过许多梦。
  噩梦也罢,美梦也好。
  醒来不久过后就会将其慢慢地忘记,至于复杂的情感,就更是无处回想了。
  “他的噩梦醒了,我的美梦也醒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本文链接:http://m.picdg.com/145_145885/68948642.html
加入书签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