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小维想上去和美女打声招呼,但又实在不敢唐突佳人。 庄小维眼睁睁地看着美女走进学校操场旁边的行政楼。 听说有个从京城大学来长周支教的女老师,莫非就是她? 庄小维兴奋地想。 如果这个天仙一样的美女,真是来长周一中支教的老师,那可真是太棒了! 庄小维激动得在操场上转圈,反正一时半会他还不想回教室去自习。 这时,又一个人,从学校正大门进来。 庄小维远远地认出了她是本班同学、左璇的同桌李小茗。 李小茗长相漂亮,不过体弱多病,连走路都是轻飘飘的,好像一阵风就能将她刮走,被称为一中林黛玉。 为了调理身体,李小茗常常需要煎服中药。 待李小茗走近了,庄小维看到她闷闷不乐的样子,问说:“李小茗同学,你怎么啦?” 李小茗轻叹了一声:“我趁着第一节晚自习下课,去到校门口一家小饭馆,想找老板娘帮熬中药,不料店门紧闭,老板娘临时有事,回乡下老家了。我一时不知怎么办才好。” “煎中药?我帮你啊!”庄小维自告奋勇。 “你怎么帮我?” “我宿舍有电炉子。” “这不好吧?学校不是三令五申,宿舍不许用电炉子——”李小茗犹豫着。 “没事的!” 庄小维溜回宿舍,用木棒从床底下拨出一个电炉子。 这个电炉子极其简陋,就是在瓦红色的粗糙陶盘上弯上一截电炉丝。 同宿舍的人常用这个土制电炉煮宵夜,经验表明,只要注意在楼梯口望风,防着宿管,便万事大吉。 庄小维就是用这个电炉子给李小茗煎药的。 然而,庄小维考虑得不周详——他没料到中药一煎,药气冲天,想掩都掩不住! 于是,宿管老头来了,庄小维被抓了个现行,烧得通红的电炉子被当场没收。 第二天,左璇看到了学校贴出的对庄小维的记过处分。 “你能不能安分一两天?”班长左璇站在班级的立场上,愤愤地指责庄小维,“你一个人的处分,影响班级的考评!” “我……”庄小维张了张嘴,无话可说。 被学校通报记过,自然是郁闷的,但庄小维的郁闷,在上今天的第一节英语课时,烟消云散! 上课铃声响了。 一个容貌美丽、穿着连衣裙、黑丝袜和高跟鞋的美女,走进庄小维的教室。 美女自我介绍道:“同学们,大家好!我叫公孙琳,从今天起,是你们的英语老师。我希望我们能一起愉快地度过这一个学期……” 乖乖,她叫公孙琳! 她就是墨镜女郎! 她就是京城大学到长周一中支教的研究生! 她竟然就担任庄小维所在班级的英语老师! 庄小维觉得,他所想所猜的全部实现,老天爷真是太给力了! 于是,庄小维学习英语的热情,空前高涨! 晚上,没人的时候,左璇来表达歉意。 “对不起,庄小维同学,我没有了解清楚情况,就说了你!你在宿舍烧电炉子是不对,但你是为了帮助李小茗——”左璇朝他竖起了一个大拇指,“总之,够哥们!” 李小茗也愧疚不安:“庄小维同学,连累你受了处分,我……” 庄小维洒脱地摆摆手:“没事,不就一张通报批评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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