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二表示,传国玉玺这玩意儿,就是块儿石头,有没有它,老子都是皇帝,“老子就是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再惦记传国玉玺的事儿”。 然后,唐朝的那些将军们摁着匈奴哐哐一顿捶,又迎回了萧皇后,嗯,还有传国玉玺。 唐太宗把玩着这块儿失而复得的传国玉玺,忍不住说出了那句,令人振聋发聩,声震寰宇的名言:“嗯,真香”! 盛极而衰,这是轮回。大唐完犊子之后,传国玉玺又到了后梁朱全忠的手里,后梁灭,玉玺到了后唐的手中。 后唐李从珂可是个“狠银儿”,他在后唐要“嘎”的时候,直接带着全家老小、金银珠宝,放了一把火把自己给烧死了。 跟他全家一起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的,还有那枚传国玉玺! 这下完犊子了,李从珂不讲武德,不按规矩来,以后大家都没得玩儿抢传国玉玺的游戏了! 从此以后的皇帝没办法了,只能学习大唐太宗,谁当皇帝谁自己造“传国玉玺”呗。 于是,什么后晋、后周、乃至大宋啥的,所用的传国玉玺,都特么的是自己刻的。 宋哲宗时期,有一位热心群众,在农田里发现了一枚玉玺,经庙堂内的十三位“专家”们集体鉴定,这就是消失的那块儿,始皇帝版的传国玉玺。 ——你看,豫省的群众,从那时候就开始“创造历史”了。 传国玉玺现世,这可是普天同庆的大事,为了迎接玉玺回朝,在当时闹的动静可是不小。 结果打脸的是,最后这事被人给捅出来,是蔡京等人为了“逗”皇帝玩儿,而搞出来的一场闹剧。 这脸丢的,直接都丢到姥姥家了! 到了宋徽宗时期,这哥们儿实在受不了朝野上下的舆论压力了,干脆就“破罐子破摔”,一口气伪造出十枚,“正宗传国玉玺”。 随着徽钦二帝被金国给掳走,连同着那十枚伪造出来的、高仿赝品传国玉玺,也再一次消失不见。 那些游牧、渔猎民族,不认这玩意儿。 在他们眼里,什么玉玺不玉玺的,就是一块儿石头罢了,估计还没宫女头上的簪子值钱呢。说不定早就被随手丢在哪个犄角旮旯,或者路边了! 到了元朝建立,他们就更不在意这东西了,丞相伯颜将所有能收集到的、不管真假的传国玉玺,统统的收集起来,直接砸碎了,估计是想断了其他人的念想儿。 然后就是朱重八开局一个碗,单排上王者,爷俩儿接力追着北元捶,有事没事就去大漠溜达一圈,其中一个目的就是想看看能不能找到传国玉玺。 大明没把传国玉玺追回来,由检兄,一条绳子就把自己给嘎了。 之后就换了大清接着捶他们,同样也是要传国玉玺。 都快把黄金家族的屎打出来了,结果人家连传国玉玺是啥都不知道,明清两代算是白忙活了,那群放羊的算是白挨揍了。 十全老人对此的兴趣比较大,他又在全国范围内搜集了一次,结果鉴定后还是全部都是赝品,就连从黄河里挖出来的,都不是始皇帝原版的那一枚。 至此,传国玉玺的线索,也就彻底的断了!biqubao.com 沿着脉络梳理下来之后,唐伟东突然惊呼了一声“卧槽”。 他忽然想到了一个可能,这枚传国玉玺,有可能还真不是“假”的。 当然,它肯定不是始皇帝那枚正版的,但极有可能是从五代十国传下来的,那些“赝品”中的一枚。 甚至,最大的可能,还是宋徽宗让人高仿的那些传国玉玺其中之一! 唐伟东之所以突然又觉得这东西是“真”的,那是因为他忽然意识到了,自己现在所在的位置。 离这里不远处的阿城区,在以前就是金国的上京所在地,差不多就是金国国都的意思。而徽钦二帝被掳回来之后,就先是被押送至上京献俘、关押。 之后才被关押到韩州(今昌图县),最后被关押在五国城(今依兰县),——宋徽宗死于此,中京(今宁城县),燕京(今京城),——宋钦宗死于此。 而此时他所在的双城区,就在金上京(阿城区)的附近,徽钦二帝不管是被关押,还是路过押送途中路过,很可能都会出现在这里。 不管是古代还是现代,不管是驻军还是聚民,必然都是在水源附近,直接点说,就是依河而居、傍河扎营。 这样一来,在河流附近丢落这么一枚小小的“印玺”,实属正常。 再者说了,徽钦二帝一行人,在自身难保、惶惶不可终日之下,谁特么还会在意这么一个小东西是不是丢了啊。 巧合之下,遇到了这次的大水,被洪水给冲了出来,又被眼前的这人给捡到,这一套逻辑下来,也就能说的通顺了。 想到这里,唐伟东心里忍不住翻起那么一丝窃喜。 这玩意儿虽说不是始皇帝的那枚,但也是上千年的东西。而且,即便是赝品,那也是代表一个王朝的国玺! 普通人拿在手里,顶多算是个价值几百块钱和一面锦旗,或者是将牢底坐穿的一件文物。 而到了唐伟东的手里,那意义可就大不一样了,他完全就可以直接将这东西,拿来当传国玉玺用! 在没有“正版”的比对之下,谁敢说这枚玉玺是假的?好像你见过真的似的,有能耐你把真的拿出来给老子看看呀! 哪个“专家”敢这么说,唐伟东非当面怼死他不可。 此时,这位卖“印章”的这位老哥儿,在唐伟东眼里,越看越像向楚君献荆山玉的那位卞和。 唐伟东要是拿到这枚“传国玉玺”,只要他喜欢,尽可以跑去安北或者南洋,大喊一声:“老子受命于天......” 那啥,反正在国内是不敢的。只要这东西一冒头,不管你是高仿的赝品,还是真东西,统统都得被收缴。 它现在只是个“文物”,但并不是个人所能拥有的“文物”,因为两千多年以来,它被赋予了太多的含义。 在国内,只要不想当下一个袁术,还是老老实实、乖乖上交的比较好!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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