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朱标很少在朝堂上发怒,毕竟他做了这么多年,皇帝已经到了那种不怒自威的程度,这满朝文武,很少有人敢招惹他,他说话也一直都是乾纲独断,只需要一道圣旨,让他们照着去做就好,万事都很少跟文武百官商量。 因为朱标知道自己干的是什么,他干的是一种划时代的事情,这个时候的人,有聪明人,也一定会有惊世大才,但无论你是天才还是惊世大才,眼界和朱标都没法比! 毕竟朱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但即便是这样,这大明的科技树也让朱标给点歪了,大明帝国现在也有一种军国的意思,可以造出庞大无比的铁甲巨舰,但是却不愿意去造田间地头的拖拉机。 军工强的一塌糊涂,民生还停留在原地,不得不说,这科技树已经歪到他奶奶家去了…… 但即便是这样,朝堂上朱标也很少让百官们掺和,因为他们什么都好,就是缺了点创新精神,所以朱标一直给文武百官一种无比神秘的感觉,很少发怒,但是没人敢惹。 这次是个例外,因为这件事情,万岁爷第一次在草堂上怒火中烧,这百官怎么可能不哆嗦?怎么可能不害怕? 这个时候冯胜敢出面阻拦,这可是任谁都是捏了一把汗,蓝玉也偷偷的看了一眼冯胜,心中也是暗自佩服。 朱标把满是怒火的眼神挪到了冯胜的身上,语气之中颇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思,一字一顿的开口说道。m.biqubao.com “有什么话,说!” 冯胜恭恭敬敬的磕了个头,这才满脸泪水的开口说道。 “陛下,我们这些老家伙出身草莽,没有太上皇那般天生就有龙气护体,只是乌鱼跟在金龙身旁,被金龙浸染出了几分能耐,能做到位极人臣,属实是饶天之幸……” 这朱标心里倒是升起了几分意外,没想到这老家伙拍马屁还真是有一套,一下子就把这大明帝国提升到了君权神授的高度,还天生就有龙气护体,当真是能扯淡…… 自己有能耐关那龙气啥事儿?但是有些事情朱标也不得不信,毕竟自家老爹的发家史太过玄幻,再加上自己来的又太过蹊跷,所以这些事情他也不敢轻易出言讽刺,只能冷哼一声。 “行了,大家都知道的事情就不要说了!” 这冯胜也被噎的不知道怎么往下接,这原本以为万岁爷还能谦虚一番,谁知道万岁爷直接就认下了,这种回答方式倒是一下子打断了他拍马屁的思路。 但是这冯胜是什么人?大明门路第一硬的国公,他反应的速度也肯定是杠杠的,深吸了一口气,继续开口说道。 “陛下英明,我们这些人拿起刀子冲锋陷阵倒是没什么,但是这如何教育自家小兔崽子,那倒实在是不在行,所以家中后辈多不争气,从小染了一身穷气,看着钱就想伸手……” 此话一出,周围的大明勋贵纷纷,有些不好意思,其实这话说的倒是不假,现在能在军中任职的勋贵家里子弟,基本上都是从战乱当中走过来的,有的可能没有走全,但是肯定都经历过战乱。 经历过痛苦的人才会愈发吝啬,所以没事就愿意往手里划拉银子…… 还有一部分就是没经历过战乱的后起之秀,这些人基本上都是各家的小儿子,这好不容易过上了好日子,对于小儿子自然就是千宠万宠,这一宠可能好,一下子就宠出了一些花天酒地的公子哥,但这些公子哥偏偏出身名门,无论在军中如何,那都是会平步青云的…… 朱标哼了一声,“这种事情有什么关系,你们不会教自家孩子,你们家里的师爷都是死的吗?!” 大殿之中的气氛愈发凝重,冯胜也是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冷汗,看了看周围的勋柜,发现所有人都面带期盼的看着他,索性他心中一横,直接开口说道。 “陛下,老臣看不如这样,让所有的勋贵子弟隐姓埋名到应天大学或者国武监当中深造,谁的成绩好,谁在继承爵位,否则的话去军中历练,水至清则无鱼,难免会有人利用职权之便,做那徇私舞弊之事!” “应天大学和国武监就在天子脚下,无论如何,也没有人敢胡乱行事……” “这样的话,优秀的孩子继承爵位,实在是烂泥扶不上墙的,就由自家出一些金银分给他,让他去做平民百姓,平凡度过一世……” 冯胜一边说,一边小心翼翼的看向朱标,朱标的脸色也是阴晴不定,这丰盛的话说的可是有深意。 去军中历练,等于生死就捏在了皇家的手中,想让你活你就活,想让你死你就必须得死,军中的锦衣卫铺天盖地,四处都是暗桩,帝国的军队要四处打仗,想打一个人的黑枪,简直就不要太容易! 但是这在应天大学当中深造,等于说所有勋贵子弟的前途捏在皇家的手里,但是这小命可就没那么容易丢了,毕竟朱标也是要面皮的,不可能明目张胆的屠杀勋贵子弟,那样的话,即便是勋贵们不敢反抗,说出去也不好听。 这冯胜无非就是把朱标的策略缓和了一些,让那些不合格的勋贵子弟由自家拿钱,让他们在民间平凡的度过一世,也就是做个富家翁而已。 不得不说,这老家伙出的办法更加稳妥,更加的温和,但是效果其实都是一样的,朝廷又不出钱,只是由勋贵的家中出钱,勋贵家中能有多少钱? 虽然看起来金山银山,但是也架不住他们能生,几代人下去,那泼天的财富就都要分出去,最优秀的那个也就有个爵位! 这钱和权只要不碰在一起,就不会发生太恶劣的事情! 其实朱标恶心的也是勋贵们在军中有基础,家中还有金山银山,毕竟这么多年的大索屠城不是白打的! 谁家的库房里不塞的满满当当? 但是冯胜的计策一旦实行,泼天的财富几代以后就会被分出去,光靠朝廷给的俸禄,这些人虽然能过得很好,但是远远不够做其他的事情。 朱标的眼睛眯了起来,他忽然发现了有个地方不对劲儿,那就是前些年帝国扩张的时候,这些勋贵都是打头阵,在海外的产业不少,挣的钱也很多,这些东西放在手中,那就是一只会生金蛋的鸡。 海外如果是蛮夷之地,他们挣的钱还少,如果海外像中原这般繁华,他们挣的钱,那就得是车载船装! 朱标的眼神一变,刚要开口,冯胜却抢先一步开口说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https://www.biqubao7.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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