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真的会上瘾。 林仙儿之前也是一个如花似玉的纯洁少女,可是自从她被龙啸云买下以后,接受了靠近李寻欢的任务。 当任务失败的时候,她和龙啸云有了夫妻之实,从此就尝到了男人的美味。 当龙啸云和她关系疏远的时候,耐不住寂寞的她还会和其他的男子云来水去。 当她遇到上官飞以后差点把上官飞榨干了。 如今上官飞有好多天没找她了,所以她不自在,本想着,今天遇到上官金虹可以大展身手,可是上官金虹并没有经过这里,还好这个少年出现了,这么英俊的少年,林仙儿怎么可能会放过他呢? “公子,我……” “你现在已经安全了,没有人可以欺负你。” “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还不知道公子尊姓大名……” “我没有尊姓也没有大名,你可以叫我阿飞。” “阿飞这个名字好像不是很正式的。” “名字对我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你喜欢的话你可以叫我小王,小李小张都行。” “可是公子,阿飞就是阿飞,小王是小王,小张是小张不可以乱叫的。多谢公子救命之恩,若是公子不嫌弃的话,我愿意带公子回我的桃花林,我为公子准备一桌子好酒好菜,来报答公子的救命之恩。” “一点小恩小惠不值得姑娘如此大方。” 等阿飞转身要走的时候,林仙儿突然就扭到了脚。 “哎呀,公子,我……” 阿飞停下来赶紧上前把林仙儿扶了起来。 等阿飞抓到林仙儿的手腕时,他感受到了林仙儿手腕的温柔。 另外林仙儿的脸竟然不自觉的向阿飞的脸靠近了一下,两个人差点亲到了一起。 要说现在的阿飞江湖经验还非常的欠缺,而且对女人也没有任何的防备之心。 像林仙儿这样的大美人,怎能不让他动心? “姑娘你没事吧?” “公子我没事,就是刚刚走的急把脚扭伤了。” “让我来看看你的脚。” 林仙儿赶紧把自己的裙子向下拉了拉,表现出一副很矜持的样子说道:“公子,我没事,你不用为我担心。” 阿飞看到四周有很多人都在看着他,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 在这个年代,女孩子的脚是不能够随便被别人看的,特别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就算是一个浪荡女子也会表现出女人的矜持。 “对不起姑娘,你千万不要误会,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想看看你的脚扭伤情况。” “公子,我没有误会您的意思,只是我的脚确实没事,就是走不了路,一点小伤罢了,过几天就好了。” 林仙儿还故意一瘸一拐的向前走了两步路,可是等到第3步的时候,她突然一下就像烂泥一样倒在了地上。 阿飞迅速伸手,抓住了她的右臂。 “姑娘,看你这样子,应该是走不了路了。不如我送你一程吧,你家住在哪里?” “我家不在京城里面,我家在京城外面的桃花林,那里的桃花开的非常鲜艳,景色鲜美,只是这路途有些远,公子若是有其它的事情,那就算了。” “我愿意送你一程,不知道姑娘尊姓芳名?” “我叫林仙儿,公子若是不嫌弃,叫我仙儿就行。” “我还是叫你林姑娘吧!” “只要公子高兴,叫我什么都可以。” 阿飞在大街上的时候是扶着林仙儿走出京城的,等到出了京城以后,他就把林仙儿背了起来。 说实在的,林仙儿身上的那一股女人的香味,让阿飞特别的喜欢。 一路上阿飞也问了林仙儿一些关于她的基本情况,林仙儿添油加醋的说了自己的身世。 至于阿飞问她为什么会在桃花林居住? 林仙儿就骗阿飞说那个地方离京城比较近,是她之前救了一位老婆婆,老婆婆死后就把这桃花林留给了林仙儿。 阿飞觉得林仙儿没有骗自己,还对她非常信任,等到他们来到了桃花林之后,阿飞才发现原来这里竟然如此漂亮,就好像世外桃源一样。 “恩公,你觉得这桃花林怎么样?” “这桃花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桃花。这里的桃花香味也是我闻过的最好闻的香味。没想到世上竟然还有这样一片桃林,不知道桃花落了以后,有多少桃子会挂在枝头?” “恩公要想看看这些桃树挂满桃子的情况只用等两三个月就可以了。” 阿飞背着林仙儿将她背到了桃花林里面一个木屋里。 这间屋子虽说用木头做的,但是做得非常豪华。 里面都是不透风的桌子椅子还有凳子,棉被,窗帘什么都是新的。 一切都以红色为主调,就好像洞房花烛一般。 窗帘已经被阿飞拉上了,所以整个房间里面透露着一股红色的氛围,这里变得特别温馨。 特别是孤男寡女在这样的房间里做事,没有任何想法的话,那除非他不是真正的男人。 在原剧情当中,阿飞就拜在了林仙儿的石榴裙之下。 在新剧情当中,今天这个阿飞同样没有禁得住林仙儿的美色。 阿飞从来没有见过如此主动的女人,也从来没有和女人有如此亲近的距离。 在这个房间里面他有些不自在,有时候就连多看林仙儿一眼,他都觉得那是犯罪。 林仙儿比阿飞年长几岁,深得男人的心思,所以她主动引导,让阿飞放下了对她的戒心,同时也放下了男子身上仅有的傲慢冷酷。 林仙儿就坐在一张凳子上,她的脚还是不能动,时不时的还会发出一声哎哟的声音。 “恩公我的脚怎么感觉越来越痛了,会不会断掉呀?” “你别着急,我帮你看一看,揉一揉说不定就好了。” 当阿飞把林仙儿的鞋子脱掉以后,又把她的袜子脱了下来,紧接着他就看到了林仙儿那一只非常白嫩的脚。 那只脚可以说长得非常精致。 无论是颜色还是五根脚趾的搭配,都符合黄金分割原理。 在男人的眼中这样的脚就是人间少有的脚。 阿飞看着这样一只脚,心情特别激动,心跳加速,脸上竟然出现了一抹红晕。 林仙儿故意说了一些让阿飞脸红的话。 “公子,我的脚是不是废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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