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721章:你想怎么吃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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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娇娇和朱郑文站在凯文的身后,一左一右,就跟两大护法似的。
  凯文一边上手做,一边仔细的说着:“这条鱼我已经清理干净了,现在第一步,先将桂鱼的头切掉,放在盘子里备用。”
  “然后,我们用刀从这里。”凯文动作很慢,生怕他们看不仔细,一手按着桂鱼的脊背,一手拿着刀抵着桂鱼脊骨的位置,又问:“知道这叫什么吗?”
  朱郑文看了凯文一眼,开口道:“鱼背?”
  鲁娇娇一副完全不明白的样子,直勾勾的看着凯文。
  “这叫脊骨,当然啦,喊它鱼背也没错,我们就这样,把这里按着,用刀斜着,沿着脊骨把鱼肉片开,做这一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小心点,别把鱼皮切断了,要是断了一会就不好切花刀了。”
  两人听得一脸认真,凯文的话音刚落,他俩连声点头。
  “嗯嗯。”
  周可寻和吴紫彤在一旁看着,忍不住笑了。
  吴紫彤笑容依然很腼腆,周可寻看了看手里的牛肉,笑着问:“紫彤,你们家一般是怎么做牛肉的?”
  “牛肉?”吴紫彤显得有些尴尬,他们家几乎吃不上牛肉的,就算有也轮不到她挑剔。
  吴紫彤的声音很小,“我们家一般都是弟弟喜欢怎么吃,就怎么吃。”
  周可寻微微蹙眉,她怎么把这茬给忘了,抿嘴笑了笑,“没事,在家她们不参照你的喜爱,在这可以,你说,你想怎么吃,我就怎么给你做。”
  突然降临的宠爱让吴紫彤有些触不及防,感动油然而生,吴紫彤不自觉的咬了咬唇。
  “可以吗?”她没想到除了三姐之外,还会有人宠她。
  周可寻温柔点头:“当然啦,你跟我说,你想怎么吃?”
  吴紫彤根本就没怎么吃过牛肉,但是她在同学的碗里,街道上的宣传单里见过。
  “我想吃那种跟西红柿一起做的。”她也不知道那叫什么,只是在一家饭店的宣传墙上看见过,看着就特别的有食欲。
  周可寻想了想,“你是说酸汤牛肉吗?”
  吴紫彤也不能确定是不是周可寻说的,只是一个劲的点头:“嗯嗯,应该是。”
  周可寻嫣然一笑,“那我知道了,姐姐给你做。”
  这句话里充满了无形的宠爱。
  吴紫彤瞬间被宠爱包围,就连说话的语气都变得娇柔了。
  “那我就谢谢可寻姐姐了。”
  周可寻抿嘴一笑,小声道:“不用谢,反正我也爱吃。”
  另一边,凯文还在认真的教着两位小徒弟。
  “看,现在我们已经腌制好了,腌制的顺序和调料可记好了?”凯文问。
  朱郑文和鲁娇娇已经用上了手机备忘录,听凯文这么问,立即点头:“嗯嗯,都记好了。”
  凯文突然探头,道:“来,给我看看。”
  朱郑文的手比较长,第一个把手机伸到了凯文的跟前,手机屏幕触不及防的靠近,差点把凯文的眼睛都给晃瞎了。
  惯性的往后退了退,眯着双眼检查了一番,“嗯,还不错,记得还听仔细的。”
  朱郑文得到了肯定,咧嘴笑着。
  鲁娇娇的反应能力没有朱郑文的强,待到凯文问,她才把手机递过去。
  看着凯文认真的脸,显得有些紧张。
  凯文仔细的瞧了瞧,虽然记得很潦草,但还是能看懂,看着鲁娇娇一脸紧张的样子,凯文微微点头,“嗯,差不多,总体上是都对了,不过,你这个排版,啧,你还要多向朱郑文学习啊。”
  “好,我知道了。”鲁娇娇并不是嘴上答应,还伸长脖子去看看朱郑文到底是怎么记录的。
  “好了,现在我们已经把鱼腌制好了,那接下来就是给它均匀的裹上面粉,记得,抹面粉的时候一定要抹均匀,不然炸好之后会影响口感。”
  凯文一边说,手上的活一样都没少干。
  鲁娇娇在一旁努力的记着,生怕自己会记少一个字。
  朱郑文平时比较爱打游戏,在手机上记录东西效率是很快的。
  他一边记还一边问:“那凯文哥,这个一定要用面粉吗?什么面粉?一般的还是什么高筋面粉?”
  他懂得比较多,可落到鲁娇娇耳朵里,直接就蒙了。
  什么叫高筋面粉?
  “就一般的面粉就可以了,不分高筋和低筋。”
  鲁娇娇更蒙了,伸手挠着头,原来面粉还分高低筋?她还是第一次听说。
  “现在我们把粉全部裹好了,然后再把多余的粉给拍掉,只留薄薄的一层就可以了,粉要是太厚的话,也是会影响口感的。”
  说着,凯文就来到了灶台边,指导着朱郑文,“朱郑文,你把油倒进锅里,要多,记得油一定要够,不够的话炸起鱼来会影响它的受热面。”
  朱郑文将手机塞进了口袋里,提起油壶就开始倒油,一边倒一边看着凯文,就等着他说好。
  凯文摊着满是面糊的两只手,眼睛直勾勾的盯着锅里的油,眼看差不多了,才开口喊停。
  “好了,够了。”
  凯文刚喊停,朱郑文就把油壶扶正,从速度上能看出,他学的真的很认真。
  “好,记得,差不多就是这个量,当然了,最主要的是看你买鱼的大小,鱼大油就要多,鱼要是比较小,油就少些。反正一会炸的时候要没过鱼的本身。”
  “现在我们就来把油加热。”凯文说着已经打开了火,三人就站在那静止的等着油热。
  “那我们一般要把油烧到几成热呢?”朱郑文又问。
  凯文伸手在油面上方探了探,淡淡道:“一般是用筷子扎进去试试,要是筷子可以冒泡泡就可以了。”
  “哦哦,好,筷子冒泡泡。”朱郑文又开始在手机备忘录里记着。
  大概一分钟左右,油温达到了热度,凯文开始下锅炸鱼,炸完一次捞出又复炸一次,这样才能保证桂鱼更加的酥脆。
  然后就是配调料,这个就根据自己的口味,有人喜欢吃重口味的,有人不喜欢,反正按照个人的需求来加。
  最后就是调味和勾芡,比如番茄酱,白糖,白醋这三样是必不可少的,凯文每次做都喜欢加点脆花生,这样吃起来口感会更佳。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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