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跟妈妈说说,怎么个对你不好了?”张青莲一听他们对自己的女儿不好,立马急了。 他们这前脚刚走呢,他们后脚就把女儿给欺负上了? 鲁娇娇噘着嘴:“那个房东都不给我舀饭,他明明给那个周可寻舀都不给我舀。” “还有啊,他还让我们轮流洗碗,妈,我不想洗碗,那油腻腻的感觉我不喜欢。” “怎么还让人洗碗呢!真是的,当初不是说好了家务他全包的吗,这人怎么说话不算数啊。”张青莲说话是连气都不带喘的。 “还有那徐凯文,他是几个意思啊,给那姓周的舀饭不给你舀饭,他是不是跟那姓周的有一腿!怎么这么待人呢,还偏心。” “哎呀,自己舀就自己舀嘛,自己舀想吃多少就吃多少。”一旁的鲁国庆觉得这是小事,没有必要在这里讨论。 张青莲见他胳膊肘往外拐,怒喝道:“什么叫自己舀就自己舀,那那个姓周的就不知道自己舀。” “我跟你说我一看那姓周的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说说都多大了还去留学,26了,26人家都嫁人了。” “她倒好,去留学,还有那屋子啊,说不定原本是我们家娇娇的呢,我猜她肯定跟那姓徐的有一腿,不然那姓徐的怎么就对她那么好,对你女儿那么差。” 妈妈这么一说,鲁娇娇也觉得徐凯文和周可寻之间的关系不单纯。 “哎呀,你就少说两句吧,娇娇还听着呢!”鲁国庆有些看不过去了,提醒道。 张青莲这才住嘴,为了给自己台阶下白了鲁国庆一眼。 “哎呀你去收拾收拾,别在这吵吵。” “到底是谁在这里吵吵了。”鲁国庆丢下一句话走了。 “娇娇啊。”张青莲喊了一声。 娇娇回答:“妈妈,我不想在这里住,他们都对我不好,我今天自我介绍的时候,那个徐凯文还嘲笑我,说我是京都的应该家里很有钱。” “这不是存心让我难堪吗,还有啊妈,那个周可寻来是Q我,我觉得她就是故意的,我都不想跟她说话,她老是主动找我说话。” “还有啊,妈妈知道我吃饭的时候不喜欢别人给我夹菜,她居然给我夹菜,我当时很不想吃,可是又不好意思……” “她到底安的什么心啊,这么坏心眼,自己干不干净还给人家夹菜。以后别吃她夹的菜,她要是再给你夹菜你就说不要给你夹,知道了吗?” “还不知道她会不会有什么毛病呢,乱给别人夹菜,一点礼貌都没有。” 娇娇噘着嘴点头:“嗯嗯,妈我知道了。” “妈妈,你知道吗,我们这还要来一个人,是个女孩。” “还要来人,那不是四个,怎么还要来啊。” “我也不知道啊,今天说洗碗的事才知道的,他说还有一个没来。”m.biqubao.com “这人怎么这样啊,当初可不是这么说的,不行我一会要打个电话问问。” “嗯。”鲁娇娇心里一阵得意。 朝放在地上的那瓶洗发露看了一眼,娇娇蹙眉抱怨:“妈,你怎么忘了给我买洗发露啊,害的我今晚用那个姓周的。” 她一边说着一边扯着自己的衣角,周可寻说把那洗发露送给她的时候,她表面上很高兴,其实心里是不稀罕的。 说白了周可寻肯定是嫌弃这瓶被她用过了,才说把它送给它的,又不是什么很贵的东西,搞得她很稀罕似的。 “妈妈没买吗?我记得我买了呀。不是,国庆,老公,老公……” “你又叫我做什么?”鲁国庆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有些生气的走出来问。 张青莲见他这副表情也没有给他好脸色,“你没给娇娇买洗发露吗?” 鲁国庆蹙眉,“不是你买的吗?” 张青莲手一摊:“我没买啊,你说你买啊。” “你说你买好吧,我听见你说你买我才没买的!” “不是,明明是你说你买……” 电话那头又吵起来了。 鲁娇娇一脸烦躁的挂掉了。 她最讨厌爸妈吵架了,很简单的事情都能吵起来,一吵就不可开交。 头发总算是吹干了,她坐在镜子前梳理着自己的长发,还别说这次的头发一点都没有打结,不仅顺滑还特别的有光泽。 这种光泽就跟电视广告里的似的,摸起来特别的顺滑,但一点也不假滑。 鲁娇娇放下梳子拿起那瓶洗发露,拿过手机给洗发露拍了张照片。 然后打开网购软件扫了扫,原本是想看看这款洗发露在网上卖什么价格,但没有搜索到结果。 周可寻从浴室里出来后便回了房间,吹了个头发,跟段樾辰聊了几句便睡了。 时差对她来说还好,毕竟她也不是第一次过来,所以她很快就睡着了。 第二天早晨。 周可寻是被一阵闹钟声给吵醒的。 伸手摸到手机看了一眼,才六点半,离去学校报道的时间还早。 而且那闹钟的声音不是来自她的手机,应该是隔壁鲁娇娇的。 本想闭上眼睛继续睡会,结果,没多会那闹钟又响了。 原本很安静的屋子瞬间就被那阵手机铃声给打破了。 很快,外边有了开门的声音。 从声音上判断,应该是凯文。 接着就是踏踏踏的下楼声。 那闹钟一阵接着一阵,根本就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周可寻实在是没法睡,也就起床换衣服洗脸刷牙。 今天的她白T牛仔裤,外边搭了件黑色的外套,长发高高的扎在后脑勺,整体看起来一点也不像是个结了婚的女人。 她想自己现在的身份是个留学生,就应该有个留学生的样子。 往脸上涂了些保湿护肤的便出去了。 楼下,凯文已经开始在厨房里忙活他们的早餐。 周可寻撸起袖子就过去帮忙,“早啊。” 凯文扭头一看,蹙眉:“你怎么起这么早,离上课还早得很呢。” 今天的凯文一身牛仔套装,头发很乱但不丑,脸上疲态很重。 估计昨晚又很晚才睡。 周可寻笑了笑:“睡不着了。” 凯文笑了:“是不是被隔壁的闹钟吵醒了?” 其实他也是被那该死的闹钟吵醒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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