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后,我被舔狗段少追着宠_第536章:打算吃软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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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窗外寒风瑟瑟,办公室内却忙得热火朝天。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工位上埋头苦干,眼看就要年底了,再不努力,到时候年终奖就会落后人家一大截。
  自从周可寻接手晨星后,她就定下了一个规矩,不管是奖金还是年终奖,都是按照做事的能力来判断的,而不是每个人都一样。
  在她手里,已经没有吃大锅饭那一说了,想自己的工资更上一层楼,那就拿出百分百的能力来。
  哪怕现在晨星落回了段樾辰的手里,也没有将这条规定改回来。
  所以,眼看到年关了,大家不得好好冲刺一番,为了能过个丰年。
  段樾辰因为要忙事务所,将晨星的一切事务又交到了周可寻的手里,剩下的所有事情,又成了周可寻的任务。
  给谭次陵接机的事情周可寻安排给了唐宇权,虽然谭次陵还没有正式出道,但这段时间晨星公关时不时会放出一些关于他的训练视频,还有小型直播,让他在出道前涨了一小波人气。
  为了快速提升谭次陵的曝光度,公关已经提前放出了他今日的行程,好让喜欢他的粉丝提前到机场进行接机应援。
  有粉丝就会很容易出现问题,所以,周可寻让唐宇权去接机,能保证谭次陵的安全。
  看到唐宇权匆匆离开,李薇薇知道,周可寻昨晚说的话不是框她的,谭次陵今天是真的回来了。
  微微垂目推了推厚重的眼镜,李薇薇低头抹了抹身上的外套,她今天特意打扮了一下,头发也从平常的低马尾扎成了高马尾,还扎成了一条马尾辫。
  整个人看起来比往日精神多了,脸上也描了一些淡妆,明眸皓齿,加上小红唇,看起来还是挺清秀的。
  虽然深知自己与谭次陵的距离会越拉越远,但谭次陵曾经跟她说过,无论日后他变成什么样,对她的心是不会改变的。
  因为他说了,无论怎么改变,他与她都是同一类人,同是向往平淡生活的人。
  进入娱乐圈是为了钱,而不是为了名气。
  就像可寻说的,再这么也要给自己努力一把,万一就成了呢?
  也不是她想要什么名利,她只想要跟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罢了。
  正低头想着,李薇薇只觉得跟前被一个影子覆盖,刚想抬头跟前就有了敲击声。
  接着就是林恩清亮的嗓音,笑道:“李薇薇,你在发什么楞呢?”
  李薇薇慌乱的扶了扶眼镜,用舔嘴唇的动作来缓解自己的尴尬,“没,没什么,就是,想工作,想工作,嘻嘻。”
  林恩一直盯着她的眼睛,明明在她眼里看出了异样,至于是什么,林恩又说不出来,算了今天就放过她吧,因为她还有事要找周可寻。
  看着林恩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李薇薇抵了抵厚重的眼镜框问,“你今天来是有什么事吗?”
  平时林恩来不是空着手,就是带吃的,像今天这样,穿得正式,又拿着个文件夹,还是第一次见。
  林恩噘嘴点了点头:“嗯,我今天来是找你们周总裁有事的,她呢?在里面吗?”
  李薇薇点头:“嗯,可寻一直都在里面,从上班开始,就一直在里面忙。”
  “好吧,那我先进去找她聊工作,一会中午的时候再约。”林恩扬了扬手里的文件夹,踩着高跟鞋就朝总裁办公室走去。
  眼看她就要走到门口了,突然她又转身朝李薇薇看了一眼,眼神里带着嫌弃,“诶,我说李薇薇,你怎么又把这破眼镜给戴上了,很不好看你知道吗?”
  “有点白瞎了你今天这造型,我劝你还是取了吧,别带了,影响你的盛世美颜。”
  说完,她朝她咧嘴一笑,转身推门进了总裁办公室。
  林恩的这番话让李薇薇愣了愣,手捏着眼镜框的边缘,自言自语:“真的有那么难看吗?”
  她只是觉得戴眼镜比戴隐形眼镜方便罢了。
  然后默默地将眼镜取下,将它塞进了柜子里。
  林恩进门时,周可寻正在跟唐宇权通电话。见林恩进来了,她笑着朝她挥了挥手,林恩指了指一旁的沙发,示意自己坐那等她,让她慢慢聊。
  周可寻朝她做了个OK的手势,朝电话那头的唐宇权说着:“一定要注意安全,在确保次陵安全的情况下,不能与现场的粉丝发生冲突。”
  “还有,一定要注意私生饭,有些场面我相信你也是见过的,一定要避免粉丝接触到次陵。”
  “好,辛苦你了,就这样,路上注意安全。”
  林恩依靠在沙发上,手撑着脑袋,饶有兴致的看着认真工作的周可寻,她很少在周可寻工作的时候来找她,所以也很少见到她这么认真的样子。
  不得不说,工作认真起来的女人才是最有魅力的。
  周可寻挂掉了电话,抬手揉了揉生疼的太阳穴。
  林恩笑问:“怎么?昨晚没睡好?”
  周可寻端着咖啡来到林恩旁边,抿了口咖啡,结果,咖啡已经凉了,难以入口,微微蹙眉摆到了桌面上。
  将身子往林恩的怀里一靠,舒服的感觉让她立刻就想睡一觉。
  林恩很贴心的伸手帮她揉太阳穴。
  “别提了,还不是那臭男人折腾的,我这条小命都快被他给折腾没了。”
  说着,周可寻又挪了挪身子,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把自己的脑袋靠在了林恩软乎乎的胸前,这种感觉不要太好了。
  林恩的身上有种香香的味道,这样靠着,好舒服好舒服。
  林恩不自觉的抽了抽嘴角,“你倒是挺会找舒服的啊,哪都不靠就靠我胸上。”
  周可寻调皮的蹭了蹭,“这样舒服嘛,你就让我靠会。”
  “算了,靠会就靠会吧,谁让你是我的好闺蜜,好姐妹,好朋友呢!”
  听她这么说,周可寻很满意的笑了,闭上眼睛,享受着这一刻的安宁。
  “不是我说,你家那位也是,不是说好了公司他自己接手了嘛,怎么又落到你头上来了,他这是想撂挑子不干了吗?”
  “打算吃软饭?”
  周可寻龇牙一笑,“他不是还有家事务所嘛,最近事务所也挺忙的,总不能让李乐阳一个人忙活,媛溪已经在我耳边抱怨好久了,说我老公总是占用她老公的时间,她跟她老公的夫妻生活都快不和谐了。”
  林恩噗呲一笑,低语问:“那小丫头真这么跟你说的?”
  周可寻弯着嘴角强忍着笑,“可不是嘛,我看也是把她给逼急了,不然她也不会说出这么不入流的话。”
  “呲,我看也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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