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媛溪一听周可寻在背后胡诌,连忙抹着眼泪解释道:“语嫣,你可别听那大坏蛋的,我是高兴,我是看到语嫣高兴才哭的,我又不是三岁小孩,我才不吃糖呢!” 洛语嫣看了看周可寻,又看了看南媛溪,最后开心的缩着脖子笑了。 李月梅回来了,唐宇权又能安安心心的回公司上班了。 从X港回来后,周可寻也安安心心的回公司上班,临近年底,公司开始各种评估,筛查,还有一些新人的出道活动,会特别的忙。 突然间提高了工作量,周可寻每天都有些昏头昏脑的。 就连南希文出院,周可寻都没空去帮忙。 还有吴青去M国的前一晚约她,她都回绝了,一连好几晚,她都是加班到了十一二点。 她加班到多久,李薇薇就跟着她一起,两个人每天就跟连体婴似的,就差睡在一起了。 简单的收拾了一下文件,周可寻从总裁办公室走了出来,揉了揉生疼的太阳穴,朝李薇薇招呼着:“走吧,今天先下班,剩下的明天再处理。” 李薇薇还在伏案苦干,键盘都快被她打飞了,嘴里还叼着一块充饥的威化饼。 已经被她丢弃了好久的眼镜最近又被她戴了回来,她盯着那泛滥的屏幕,口齿不清道:“马上就好,你再等我几秒钟,我保存个东西。” 啪的一声敲下了保存键,“好啦!” 快速的按下了关机键,她将剩下的那半块威化饼塞进了嘴里,抹了抹,胡乱的收拾了一番,将挎包挎在了肩上。 “好了,走吧。”接着就是熄灯,挽起周可寻的手准备走人。 虽说周可寻最近也变糙了,但也没有李薇薇这么糙,自从忙起来后,周可寻就发现这李薇薇连头发都不好好梳了,脸也不打理了,周可寻怀疑她每天是不是除了洗脸,最基本的护肤也不做了。 难道说这么大的一家公司就没有一个她在乎的人了? 不过想想,的确是没有了,就算有,也是谭次陵。 最近谭次陵一直不在公司,她是不是就不需要在乎这张脸了? “李薇薇,你最近是不是不打算要你这张脸了?”周可寻蹙眉问。 就从她的这个角度来看,都能清晰的看到她鼻翼处泛起的干皮,她相信再这么下去,过不了几天,她的脸就会变成东北那边的招牌大红脸。 那以后她上面就像天天盯着两个大红苹果似的。 李薇薇抬手摸了摸脸颊,咧嘴尴尬的笑了笑:“这不是太忙了嘛,每天早上七点就要起床,晚上又下班那么晚,回到家我还要给自己做吃的,再洗洗睡就已经快凌晨了,哪还有时间护肤呀。” “就连我那护肤品什么时候没了我都忘了,再说了也没空去买,反正我皮肤糙,糙糙就过去了。” 李薇薇本身就对护肤没有什么要求,以前一瓶大宝就可以过一个冬天。 “我可告诉你啊,女孩子的皮肤可是要保养的,无论在忙也别忘了一周给自己敷两张面膜,难道你就不想给自己再争取争取了吗?” 李薇薇微微一怔,故作没听懂的样子,低语,“争取什么?我有什么好争取的。我现在最想争取的就是你给我加薪。” 周可寻知道,她这是在故意转移话题。 挽着她的手紧了紧,耸了耸脖子,好让自己的脖颈暖和些。 “刚才樾辰给我来电话了,说谭次陵明天就会从京城回来,让我派车去接他。” 一听到谭次陵的名字,李薇薇的眼眸颤了颤,脸上的笑也变僵了,机械般的咧了咧嘴角:“是吗,他回来了,那挺好的呀,说明他离出道的日子也不远了。” “嗯,是不远了,等他回来就着手给他录新歌,还要给他定好经纪人,生活助理,还有司机。” 周可寻说完,看向李薇薇。 “哦。那挺好的,他那么优秀,又遇上了你这么好的老板,说不定他会很快就火了。” 周可寻噘嘴用力点头:“说不定还真会,在他身上我们可下了不少功夫,但最重要的是他愿意吃苦,而且聪明,学什么都快。” “虽说他的颜值在圈子里也算得上拔尖的,但现在已经不是光靠脸就能火的时代,现在靠的是能力,正所谓技多不压身,我们要把他打造成全能的。” “现在就先从舞台开始,一步一个脚印,稳稳当当的往前走。” “嗯嗯。”李薇薇只是一个劲的点头,嘴抿得跟条线似的。 周可寻挑了挑眉,问:“那你不好奇我会给他安排什么样的经纪人?我们公司的经纪人你可是见过的,一个比一个好看,一个比一个优秀。” 李薇薇只是笑了笑,耸了耸肩,“那不都挺好的吗?他是你一手栽培的,你肯定会给他安排一个最好的。” 周可寻呲声一笑,“那当然,我已经决定好了,让爱丽克丝带他,那可是我从别的公司重金挖过来的王牌经纪人。” “生活助理的话,我在想找男生还是女生?男生相对安全,但女生比较细腻,照顾起人来回比男生要仔细些,不过又不能找漂亮的,我怕他们日后会生出感情,薇薇,你有没有什么好建议?”周可寻是故意这么说的。 其实,她已经决定了,给他安排一个男助理,在晨星就没有女艺人配男助理,男艺人配女助理的先例。 一是避免不必要的绯闻,二是为了公司的利益。 明显,李薇薇有些慌了,支支吾吾的说了声随便,就钻进了一辆出租车。 周可寻看着她急急忙慌要逃离的样子笑了,车子开走前,周可寻朝李薇薇喊着:“记得,明天上班的时候打扮打扮。” 李薇薇没有回答,而是低着头不敢看她。 车子走了,路边只剩下周可寻一人,笑着耸了耸肩,今晚格外的冷。 其实,她上次那番话并不是要拆散李薇薇和谭次陵的意思,她只是怕李薇薇用情过度,以后输的太惨。 在娱乐圈,这种事情她见得太多。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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