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好许落落只当她是不好意思,对她说道:“程慕生这人虽然不怎么样,但是长得还不赖,而且我看出来,他对你还是很在意和挺上心的,也算是勉强及格吧,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牢牢把他抓在你的手心里,省的他去外面拈花惹草的。” “但是我和他是假结婚的,要是爷爷不在了,我们……” “这你就想多了,要是爷爷不在了,你看他会不会放你走,放心吧,他喜欢你,你要不喜欢他的话,那咱们也不费这个劲了,但你要是喜欢他的话,咱们就加把劲。”许落落用屁股顶了顶许杳杳,“你说,你喜不喜欢他?” “哎呀,脸这么红,好了,我知道了,你不用说了。”许落落看着许杳杳已经红透了的脸说,“走,咱们接着买衣服去。” 见许落落还要拉着自己去买衣服,许杳杳连忙说:“咱们这买的也够多了,不用买了吧。” “是买的差不多了,但是还差一点,走,再去买点就行了。” 许落落拉着许杳杳来到四楼的内衣店,为她挑选内衣裤。 许杳杳的内衣基本上都是比较普通的,而且颜色也不鲜艳,按照沈昭那家伙的话说,甚至是有点幼稚的。 这还是她头一次进这么性感的内衣店呢,看着挂在架子上一排排的颜色鲜艳,款式又性感的内衣,许杳杳面皮又滚烫了几分,十分的不好意思,转头就想走。 但是被许落落拉住了手,许落落拿了一套内衣在许杳杳身上比划了一下说道:“你不是想要改变吗,那这个改变得由内而外才行啊,是不是,你是36B吧,这个尺码就是,你去试试吧。” 许杳杳看着这么性感的蕾丝花边的内衣,连连摆手:“这颜色也太鲜艳了,要是穿浅色衣服的话,岂不是都被人看到了。” “这哪里鲜艳了,不都是这样的款式,而且这也不是穿给别人看的啊,你信我的,就去试试,要是真的不喜欢的话,咱们再买别的。” 在许落落一顿软磨硬泡的诱哄下,许杳杳终于答应进去试试。 许落落冲她微笑点了点头。 换上新内衣后的许杳杳,仿佛整个人都精神了起来,昂首挺胸的,身体都挺拔了起来。 柜员说这内衣有聚拢还有支撑改善身形的作用,是非常适合许杳杳的,连连夸奖。 许杳杳还有些不好意思,拿手挡在胸前。 许落落上前拍了拍许杳杳的背,示意她将背挺起来,并且鼓励她道:“杳杳,你看你多好看,身材多好啊,自信点,把头抬起来。” 许落落又让柜员拿了几套内衣过来给许杳杳试,试好了就让柜员都包起来。 许杳杳连忙按住许落落的手:“这真的太多了,我哪里穿的过来啊,难道要一天一套吗?” 许落落便抬起手,指着左边三套说:“这三套呢,是给你平时换着穿的,颜色都比较浅,穿浅色衣服也不怕透,这两套呢是睡衣,还有这两套,是专门让你穿给程慕生看的——” 许杳杳顿时满脸惊恐和拒绝:“我为什么要穿给他看。” 许落落在一边笑:“夫妻情趣啊。你只要穿上这个衣服,随便往床上一躺,保证勾的他三魂七魄都跟你飞了。” 一边的柜员听了偷偷发笑,许杳杳都着急的要跺脚了:“你快别说了。” “好嘛好嘛,我不说了,”许落落也跟着轻笑,“那这些就都包起来了,就算是穿给自己看,我们也要美美的,买单。”biqubao.com 许杳杳最终还是接受了许落落的建议,将这些内衣都买了下来。 “好了,不能再买了,真的买了太多了。” “好,衣服不买了。” “那我们走吧。” “嗯,不买衣服了,我们买鞋去。” 许落落又带着许杳杳来到鞋子专区,给她挑适合她的鞋子。 “我不会穿高跟鞋——”许杳杳平日都是平底鞋居多,走路又快又稳,看到鞋子的价格,真的快要把她吓死了。 这也太贵了。 “我知道,所以咱们就买点小跟的,一样好走路,或者买个这种内增高的吧,衬得你身材更加秀气挺拔了,还有这种平底鞋也可以,适合上班穿,来,你都试试。” “鞋子我有很多——” “我知道你有很多,但是鞋子和衣服都是要靠搭配的,你是我堂妹,你回家来我还没有送过你什么礼物呢,这些鞋子就当我送你的见面礼吧。” 许落落手起手落,给许杳杳买了五双鞋。 接着,许落落又带着许杳杳去了五楼的理发店,带她做造型。 她的头发是黑长直,发质挺好的,就是比较清纯简单,不够有女人味。 于是许落落便让发型师给她设计个发型。 在许杳杳一路的忐忑不安中,发型终于做好了。 许杳杳看着镜中的自己,简直不敢相信。 许落落站在许杳杳身后,还算满意点了点头,然后从袋子里拿了一套衣服和一双搭配的鞋子出来,对她说:“你先去把衣服鞋子换上。” “现在就换上吗?” “是啊,我得让你知道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美啊。” 许杳杳平时是不打扮,但她底子好,所以只要认真捯饬一下,便有一种惊为天人的美。 这种美,并不需要浓妆艳抹,淡雅清新清透便是最适合她的,再加上新作的造型,带着点俏皮又带着点女人味。 等她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时,说是风姿绰约亦不为过。 就连许落落都看得目不转睛了。 回过神之后,她便拉着许杳杳的手说:“走,我们逛了这一天了,也累了,我们去吃东西吧。” 许杳杳跟上许落落的步伐。 许落落还不时回头关心她,问她这鞋子是否习惯。 许杳杳点了点头,自古以来从来都是一分钱一分货,以前觉得买贵的鞋子不值得,现在才知道,原来不是高跟鞋生硬穿了不舒服,而是她以前买了省钱给沈昭买东西,所以给自己买的都是便宜货,所以那高跟鞋才会那么生硬,硌脚。 而真正的高跟鞋,并不存在这个问题。 “习惯就好。”许落落突然指着前方说,“哎,你看,那不是程慕生吗——”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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