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认识我们教官的。”王兵忍不住了,八卦之魂燃烧。 特么被陈鹤摆了一道,写了上千的遗书,让父母别伤心,让姑娘改嫁……见着伤心,闻着落泪,耗尽了心血,教官啊……你让我过来控制一头牛? 这一刻,王兵都想造反了。 卓玛姑娘露出沉思的表情,让王兵很吃味。 “啊,他是你们的教官吗,他果然很优秀啊,那是五个月零三天前的一个下午,他被人追杀,我就在山顶牧羊,我们顶峰相见……” 神特么顶峰相见……王兵一直张大嘴巴,被卓玛喂着一口又一口的狗粮。 陈鹤不管安危,跳下深坑,凭借一己力,救起小牦牛 陈鹤力大无穷,将小牦牛托了起来…… 陈鹤被枪顶着脑门,奋英雄怒,反杀敌人…… 看到卓玛还不断追忆下去,说到他去部队给陈鹤载歌载舞后,他立刻果断开口:“行了,姑娘,牦牛在哪里,我去救它上来再说。” “就在一个巨坑里,他喜欢看到坑就跳,结果起不来了,走吧,我带你去。” 王兵被卓玛带着,走到一个半腰高的深坑旁边,看着里面嚎叫的强壮小牛犊,他忍不住惊呼牛逼,这足足五百斤了吧。 “他是我阿爹送给我的礼物,就是掉在坑里半天了,将自己逼疯了,四周只有你们部队驻扎,所以只能求助你们了,拜托。” “我试试吧!” 王兵拿着绳圈跳下去,花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牦牛小牛犊控制,付出的代价就是:他的裤子破了一个洞! 正想着修补裤子,挡住春光外泄的时候,王兵就听到上面的卓玛欣喜说道。 “抬他起来,你能将它抬起来吗,你的教官就可以,你不会不行吧。” 男人,怎么能说自己不行,自己以后还要成为兵王……王兵眼神含着杀气,默默看着超过了五百斤的牦牛,然后用尽全力…… “搬不动,我不是那个变态教官,卓玛姑娘,我裤子都破了,你有针线吗,我这样出去很不优雅。” “啊……你不行吗,我以为你好像陈鹤那般,孔武有力啊,你的身高在这里摆着,力气反而小了,真是让人吃惊不已。” 卓玛口直心快,有什么说什么,她的脑海还闪烁着陈鹤上次托出牦牛的画面,足足震撼了她五个月,让她久久不能忘记,总觉得草原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有陈鹤这般猛。 蹲在坑里的王兵,差点崩溃,忍不住开口:“姑娘,距离他救牛,已经过去半年了吧,你不知道小牦牛长得多快吗,就算教官来了,他也是不行。” “不可能!”卓玛斩钉截铁。 “他可以抬起来的,上次他就很轻松,你不试试一下,怎么知道自己行不行。” 王兵差点崩溃。 姑娘,做个人吧,就算你崇拜我们那个变态教官,也不能以为人人都是托塔李天王啊。 对于陈鹤力大无穷,王兵是打听过的,王星就吹过,陈鹤可以单手抬起她的媳妇什么的…… “我真傻,真的,我单知道接受任务立功,回去给兄弟们吹牛逼,但不知道,居然还有救牛的任务,救牛也就算了,还要扮演托塔李天王,他娘的,我这不是执行任务,这是来被喂狗粮的,教官,我与你不共戴天。” 王兵痛心疾首,最后他花了半天的功夫,面朝黄土背朝天,利用带过来的工兵铲硬生生在深坑里,挖出一条斜着向上的通道,顺利将牦牛拉了上去。 开心的卓玛,送上了两盒牛羊肉,开口道:“感谢你啦,这些牛羊肉,你帮我送给陈鹤,你真是一个好人。” ……其实,我也饿了…… 满身尘土的王兵,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还好,卓玛又说了一句感谢他的话。 “回头,我会写信到你们部队,表扬你的雷叔叔精神,还有,记得将这些礼物送到陈鹤哪里,方便的话,以后我会去看他,记得啊,我叫卓玛。” “阿里山的姑娘……” 啪……卓玛养着鞭子,唱着山歌,潇洒而去。 看着她背后的王兵,怀疑她自己将牛丢入坑里的,主要是想陈鹤出面帮忙,恋爱中的青年姑娘,什么都干得出来,自己那位羞涩的未婚妻,送别他当兵的时候,当场就抱住自己献吻,不顾旁人的眼光,热情得让他差点断气。 “造孽啊……” 迎着长风,王兵双手握拳,挺着身子低吼,犹如受伤的野狼。 要是冷锋在这里,看到这一幕,肯定直呼牛逼,还以为自己在照镜子。 发泄了情绪后,王兵找了一个水源,好好洗漱了一番,生活需要仪式感,不可能就这番灰头灰脸回去,不为别的,就是来的时候,自己告诉那个王星,此次壮行,归来,当抽汝之脸…… 结果闹了半天,是来救牛的……王兵感觉好多巴掌在等着啪啪抽他的脸。 用力拍打了一下脸颊,这个独立团的兵王,让自己清醒了一些,然后严肃告诉自己:不行,反正也没人知道,老子就乱吹,先打脸王星这个贱人,不能输了独立团的面子。 王兵默默给自己鼓励,然后背着枪,单身回去部队,背后落日如环,颇有孤寂英雄的气概。 天黑之前,王兵的身影出现在训练基地,立刻被正在休息的队员看到了。 “英雄回来,王兵,你受伤了吗?” “回来了,凶险吗,可以啊,还能活着回来。” “鼓掌,英雄归来……” 王星等人站起来,不断鼓掌,欢迎一脸冷静的王兵归队。 ps:我回来了,找了一份工作,生活不容易,求礼物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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