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到家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九点多,鹤鹤正伸长的脖子在花园里等着他们。 一看到车子停稳了,他就小跑过来。 “昀叔叔,妈咪,你们两个回来了。” 易子心一点都不想知道她在她儿子心里的排名到底排在多少位,知道的太多容易扎心。 “宝贝,你的作业写完了吗?” “写完了,爷爷陪我一起写的。” “也洗好澡了,对不对?” “嗯嗯。”小家伙很兴奋的点点头,“你们今天是不是从很早的时候就出去了,一直到现在才回来?” “是啊。看人拍电视剧还挺有意思的,有机会带你过去看看。” “好啊,现场是不是有很多的工作人员?” “确实有很多。不过演员们的表现都很好,哪怕是有很多人在他们身边,他们演戏也还是非常专业。” “是吗?被妈妈说的我都很好奇了。” “如果很好奇的话,等你周末了我们带你过去看看。” “好啊!”鹤鹤很自然地抱住了霍昀的大腿,问道:“妈妈,晚上我能不能跟叔叔一起睡?” “你要跟叔叔一起睡,不是应该问叔叔吗?”易子心表面笑眯眯的说道,心里却无限的沧桑与感慨。 她的宝贝儿子除了不喜欢跟爸爸妈妈睡之外,简直一点毛病都没有。 你要不是很清楚的知道他是她亲自生的,她都有些怀疑小家伙是不是无意中捡回来的。 他跟其他人的关系比她和他爸爸都要更亲近。 鹤鹤笑的眼睛都眯了,“叔叔一定会答应的,因为叔叔很爱我呀!” 霍昀揉了揉他的小脑袋,问道:“爸爸回来了吗?” “爸爸和洛洛叔叔都回来了。昀叔叔,你要去见他们吗?” “嗯。” “那你先去,我先回房间睡觉。” “好。” 霍昀等他跑上楼之后,才往一楼的视听室走去。 霍洛公司最近接了一个项目,项目铺的挺大的。 不过他自己有些环节还没有想通,于是跟家里的兄弟商量。 霍绯昨天出差了,还没回来,他就先跟霍宛提起这件事。 霍宛说道:“这个项目别人来做会有各种各样的难题出现。要是由你来做的话,问题就变得比较简单了。我目前看不出你会因为这个项目而踌躇不前,这可不像是你的性格啊。” “我大舅子的公司最近出了一点情况,我想把这个项目跟他一起做,还没找到合适的理由。” 霍宛了然,“还好你还仔细关注过那边的事情,不然咱们真的有点对不起人家了。” “哥,你别这么说。主要我大舅子他也不愿意向我们求助,还是想方设法的自己解决事情。我也挺支持他的这个想法和决断,可在生意场上也就是那么回事儿,时不时的就会有各种各样的事情发生,我们的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对高一些,在可以拉他一把的时候就尽可能的拉他一把。我现在是不太能把控那个度,需要你帮忙参考。” “你的公司和诚运到时候完全可以把这个项目给消化了,根本不需要外援。冯总的公司在业内的资质也很好,邀请他过来一起参与也无可厚非。你这些年做事的方式也越来越周全了,如果你思考了之后没有答案,那你就飞过去一趟见见冯总,把这个事儿跟他说一声。他也是生意场上的人,看到你来他心里就有数了。要是说更多的花言巧语,反而没有那么自然。” “我之前还想过专程飞过去一趟,直接问他是要一起参与项目,还是我给他一笔钱?” “按照你的方式来吧。我居然觉得这两个方式都没有什么问题。”霍宛笑道,“也是一家人,不用太客气。有什么话直接说出来倒挺好的。” “我发现真是年纪大了,越来越喜欢有事说事,不喜欢寒暄敷衍了。”霍洛说着伸了个懒腰,“是当了爸爸的原因吗?总觉得有了个小奶娃在身后就得马不停蹄的往前走,要是不往前走总觉得会亏待小家伙和韵之。” “你这是当爸爸的后遗症。等有二胎三胎之后,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麻木了是吗?” “可不是嘛!” 两人正说着视听室的门被推开了。 霍昀问道:“你们谈完了?” “谈完了。怎么这么晚才回来?”霍宛问道。 “跟人家一起吃了一顿杀青宴。” “你们两个都是能不应酬就不应酬的人,怎么两个不爱应酬的人待在一起反而一起参加了对方的杀青宴?” “大概是负负得正。”霍昀在他们对面的位置坐下,“我这两天要回去。” “想家了?” “想去见见池青。她成为我女朋友也有几天了,但没去见过人家。” 霍宛脸上的笑意都快绷不住了,说道:“你这个操作模式也是很清新脱俗啊!” “没谈过恋爱,没有经验。我做事还是习惯了以自己的心情与喜好出发,没有站在对方考虑问题。” 霍洛笑道:“昀哥,我还真很想看看你跟对方一起陷入爱河的样子,那应该还是挺值得期待的。” “目前还没有什么感受。哪怕是想起她的时候也不会有太特别的感觉。” “那是因为你还没有正式谈,只是顺手给自己找了个女朋友,而不是因为你喜欢对方才邀请对方做你的女朋友。”霍洛顿时觉得自己的经验也是挺丰富的,居然有一天能教导他二哥怎么谈恋爱。 他都有种太阳从西边出来了的感觉。 “好,谢谢你们传授经验,我看着用。”霍昀脸上并没有什么表情。 霍宛问道:“回安城之后还回来吗?” 霍昀很快就想到了他大哥问他这个问题的原因,“你是怕太公的身体撑不住?” “太公现在的身体越来越弱了,未来的两个月应该还好,是殷城在舒服的时候。再往后天就冷了,我现在都有些害怕冬天了。冬天家里的通风不好,我怕太公的身体受不住。他老人家又特别在意你。” “我回去待一两天就回来。”霍昀淡声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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