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长宁把车开到了海边,这里海风清凉。 沙滩的沙子也很细腻,光脚踩着都很舒服。 封长宁笑道:“要不要尝试一下?我帮你拿着高跟鞋。” 霍以安没有拒绝,直接把高跟鞋给脱了。 封长宁弯腰将漂亮的高跟鞋拿在手里,另一只手则牵住她的手。 两人慢悠悠的往前走。 霍以安平时对这种类似于矫情加偶像剧的剧情不太感兴趣,当身边有一个自己很有好感的男人这么做的时候,她还是觉得很惊喜。 感情大概就是这么有趣的东西,让人情不自禁的就会被吸引,从而改变了很多之前所拥有的想法。 封长宁细心地为她留意脚下,免得被沙滩上突然出现的东西划伤脚。 霍以安反倒显得不拘小节。 她看着渐渐暗下来的天,说道:“这里还挺舒服的。” “家里在这边有一栋别墅,平时没有人住。” “我家在附近也有一套别墅。有时候和哥哥们玩的太晚了,不想回家吵到其他人就就近来这里住。” 封长宁笑道:“还好我没有要嘚瑟的意思,不然我会很难堪。” “这些身外之物有什么好得瑟的?只不过是一堆水泥和砖头罢了。家最重要的是有家人,要是没有家人住在里面,那就是一套房子而已。” “我很喜欢你这样的想法。身边的人比什么都重要,至少身外之物没有那么珍贵。当努力一定程度的时候,那些东西会自己出现在你面前。” “是的。” “我很幸运遇到了你。恰好你也对我没有恶感。” 霍以安乐了,“你这么好的人,我怎么会对你有恶感呢?我反而有种捡到宝的感觉,在不经意间就拥有了一份让人称羡的感情。” “那是你足够好,所有好的东西在你面前都理所当然。” “你说的太夸张了。” 封长宁偏头看着她,问道:“以前你有想过自己未来的婚礼会是什么样的吗?” 霍以安认真的思考了好一会儿才说道:“每个年龄段都不一样,十几岁的时候会需要一个很唯美的婚礼,后来觉得搞笑的婚礼也不错。现在反而没有什么具体的想法了,好像就那种省事一点的就好。” “因为现在发现懒得动了是吗?” 霍以安哈哈笑道:“你还真是猜对了。我自从闲下来之后就发现什么都不想做了,有时候连饭都不想吃。整个人就想窝在一个角落里发呆,不想社交,不想工作,也不想说话。我都很纳闷,我的性格居然会有这样的一面。但目前确实就是这样的,人非常懒散,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趣来。以前是一天十几个小时都在外面,回家的时候我还意犹未尽呢,现在是二十四小时都呆在家里都觉得时间不够用。” “你平时呆在家里做什么?” “其实什么都没做。就是每天发呆,要不就睡觉。大部分时间是在睡觉,有少部分时间用来画画。清醒的时候也觉得这样太浪费时间了,在最应该奋斗的年纪也过的太懒散,以后是要为此而吃苦的。这个道理我倒是很明白,就是没有办法做到。” “你是因为之前你工作室的两个设计师突然离开或者设计你变成这样的吗?” “应该不是,他们对我的影响并不大。只是在这一个时间段里,我不太知道我需要做点什么,也没想起来我喜欢什么,需要怎么付出精力和时间。” 封长宁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并没有打扰她的思考。 霍以安也想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她觉得可能是最近这一段时间都没怎么跟人好好聊天,说道:“以前我其实也有很多事不想做,都是哥哥们帮忙。久而久之,可能就形成了依赖的心理。现在开始独立做事的时候,刚开始做一点事就会觉得疲累不堪,不想继续做。” 霍以安对于自己从小到大一身懒筋还是很了解的。 她从小不爱看书,她所知道的很多东西都是睿睿看完跟她说的。 作为学生的那些年,她连拓展训练都很少做,用另一种说法就是她的成绩是睿睿给她带来的。 她的学习成绩也名列前茅,那是因为有睿睿。 而不是她有多聪明。 她从小到大就按着自己的方法活着。 等到身边没有人庇护时,她才开始学着自己上学,自己做事。 最终的结果也很好,说明她的底子还是不错的,努努力也能拥有不错的成绩。 然而,她不喜欢做这些事已经融入了她的骨髓里。 她在家人庇护不到的地方可以努力,可以变得更优秀。 她回到他们身边的时候整个人就是懒洋洋的,对什么事都提不起兴致。 封长宁是理解她这样的想法的。 他倒不是有这方面的经验,而是可以站在客观的角度去理解。 她对自己的要求太高了。 她明明就有实力走的更远,也能靠着自己的实力也创造更大的价值,让别人膜拜。 但她对于这方面又不感兴趣。 她从高中开始就有自己的专栏,她那个时候就比很多人奋斗好多年都更有钱。 她有那样的底子,也有那样的经历。 别人拥有一件奢侈品,那是值得高兴的事。 她所拥有的那些,她早已习惯,并不因此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她从出生就拥有别人,奋斗几辈子都不会拥有的大量的奢侈品。 所以,她写专栏的时候并不是以炫耀和得瑟来夸她的奢侈品。 她只是信手拈来,很无意间就把那些东西说出来,把它们进行了个比较,让人觉得很舒服。 而不像其他人那样,恨不得放肆的嘚瑟与张扬。 她和别人最大的一个不一样的地方是,别人有要奋斗的方向,有努力的终点。 她却没有。 她从一出生就是别人的人生巅峰。 她哪怕不学无术,懒洋洋的过一辈子,也没有什么问题。 可她又扎扎实实的比别人努力的多。 她在出国前也许她的成绩有睿睿的功劳,出国之后,她依旧有如此亮眼的成绩。 那就证明她本身就有足够的实力。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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