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二哥说得没错。你能信任我,我很高兴。那是你和你主人的秘密基地,我踏足不太合适。” 叶盈玉闻言皱了皱眉,“你害怕了对吗?” “是啊,怕我有一天辜负了你的信任,让你连最后的一个秘密基地都没有了。”秦宇见她的表情依旧凝重,说道:“小玉玉,我是生意人,身边的人太杂,我的一举一动有时候会落到有心人的眼里,我过去容易让人跟踪。你二哥不去那里,也不太过问,大概也是这个想法。你喜欢遗世独立,我们会尽量的让你保持这个特性,不会去破坏。而你想着要跟我分享,要带我去,我已经很感激了。” “可是你之前为是这么说的。” “我之前想得太片面了,没有把整个脉络梳理清楚。” 叶盈玉仍旧皱着眉头,“可是你不陪我去,我一个人会闷。” 秦宇想了想后问道:“你很想念那里吗?” “嗯。” “那我陪你走到走近的城镇,之后你再进去好吗?你的行迹很容易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叶盈玉皱眉思索了片刻,说道:“我可以抱你过去。” 秦宇心里一阵惆怅,他好歹也是一米八几的大男人成天被个小姑娘抱来抱去,并且随时准备抱他,他的心情真的很诡异。 他都觉得他混的太差了。 秦宇嘴唇动了动,最终还是没有拒绝。 小玉玉不是个轻易说出自己心里感受的人,她会说出这话,跟她平时说不喜欢吃什么、不喜欢什么不一样。 秦宇在心里做了艰难的抉择之后说道:“那你得看看你能抱我的动我吗?” 他的话音刚落,就感觉腰上一紧,整个人就被抱了起来。 叶盈玉抱着他走了好几步,步履跟以前没有什么不一样。 叶盈玉将他放下,嘴角微微带了笑意,“我抱你没有问题的。” “那就辛苦你了。”秦宇也笑了。 反正小玉玉跟其他女人不一样,她要不会嫌弃他。 她从认识他开始就比他强悍,都过了这么多年,她早就习惯了。 本来是他这几年被人捧着开始有了点大男子主义的恶习,居然得瑟的想在小玉玉面前表现。 两人溜溜达达的往回走。 走到一半,秦宇还是坚持打了一辆车回去。 小玉玉虽然感觉不到累,但走路走太多,终究还是对身体不太好,没有必要过于伤身。 ** 未来的几天,秦宇带着叶盈玉在秦城附近的城镇转悠,四处走走停停。 到了第五天才往叶盈玉说错的地方开去。 他们做的酒店也就是当地最好的。 吃过晚饭之后,两人便顺着酒店的小路往外走。 走到一个视线死角后,叶盈玉就突然将他抱起来。 秦宇只感觉一阵又一阵的风从他的脸颊边呼啸而过,他不知道小玉玉是怎么练就这些功夫的。 等停下来的时候,他们已经在荒野之外了。 叶盈玉将他放了下来,说道:“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过去。”m.biqubao.com “离这里还很远吗?” “嗯,还有两天的路程。” “打算走路过去?” “我每次过来都是走路过去的。” “好吧。” 两人借着月光的光亮,在山路上慢慢的走着,是不是小声地交谈。 秦宇还是第一次大半夜的在荒郊野外走动。 他倒不会觉得害怕,只是这种体验怎么说都不会太美好。 但小玉玉明显已经很习以为常了,几乎不怎么看脚下的路。 两人行进的速度并不快。 走了两个多小时之后,他们在一座山前停了下来。 叶盈玉找了一块儿看是很普通的石头,扭了一下,一块大石头缓缓的分开了。 露出里面黑乎乎的洞口,叶盈玉拉住秦宇的手没有任何犹豫的往里走去。 饶是秦宇心大,他也在这种荒山野岭的地方放大了自己的神经,有一点风吹草动就会让他心情紧绷。 身后的大石块缓缓的合上,合上的那一刹那,山洞里的夜明珠纷纷亮了起来。 叶盈玉随手拿了一颗夜明珠,放在手里算是当做烛火。 这类密闭的空间根本不可能点火,那完全是自杀的表现。 山洞里的路况比秦宇想象中的要好得多,再加上有照明的东西,走的比刚才顺利许多。 叶盈玉一边走一边说道:“我小时候就经常在这里玩耍,主人也跟我一起玩。只有在这些地方的时候,他才会偶尔有些笑容。” “你是跟他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才不会笑的吗?” “我不知道,我本来也不是很喜欢笑。”叶盈玉脚步停了下来指着一个地方说道:“这幅画是我和主人一起画的。当时主人说等我老了,忌不住这里了,这里就真正的消失了。”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说人的死亡三次,一次是心死,一次是身体的死亡,最后一次是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记得他,他就真正的死了。现在记住他的人很多,等会像我这样惦念的只有我一个,我要是记不住了,对他而言就是真正的死了。” “你会忘了他吗?” “现在还不知道,我不想忘记他。可他说了人的记忆非常脆弱,也很容易喜新厌旧,我是迟早会忘了他的。” “我以为他只是把你当成一个小玩物,没想到他会跟你说这么多。” “我不是他的小玩物,我是陪她一起过日子的人,应该说我是最后一个陪他过日子的人。他说我很幸运,也很不幸,他曾经给过我选择,让我去外面过着游自在的日子,但我没有选。当我第一次戴上白玉面具之后,他就不让我摘面具了。我想有时候他也不知道我到底长什么样了,只是觉得有了面具我会更有安全感。” “你为什么会戴面具?” “因为主人戴面具。他的面具是我看到过的最好看的一张面具,他本人长得很好看,可是他脸上有疤,他接受不了就一直用面具遮着。你哥应该看到过他的脸,因为是你哥亲眼目睹了他抱着那个人自焚的全过程。” 秦宇被她的话说的成功的打了个寒颤,在这种地方聊这种阴森森的话题,小玉玉实在是太有创意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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